所有阜阳人,不休年假能拿三倍补偿了

所有阜阳人,不休年假能拿三倍补偿了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

在线访谈2018年8月24日上线单位

颍州区人社局

所有阜阳人,不休年假能拿三倍补偿了

上线嘉宾:

颍州区人社局局长:田世平

颍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岗责办主任:李永红

颍州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副局长(主持工作):于山洪

问题1

网友:

档案如果在本人手里,想自己创业的话档案一直在本人手里是否合适?

颍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副主任 吴乃银回复:不合适,档案不能由本人保管,应该由有资质的单位保管、交流、转递。

问题2

网友:

已经毕业几年但是没有在编工作,党员关系是否能放在人才交流市场?需要哪些材料,不能放在人才市场的话应该怎么办?

颍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副主任 吴乃银回复: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应当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移到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问题3

网友:

没签订合同,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颍州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王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很重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如工作单位老板不发放工资,请您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反映。投诉电话:0558-2787717(颍州区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问题4

网友:

我是一名大学生,听说现在政府返乡创业有优惠政策,想回家创业,请问下政府对我们刚毕业的大学生群体创业可有扶持政策?怎么扶持?

颍州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副主任吴乃银回复:目前我区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有以下几项:一是给予创业补贴,附合条件的可领取一次性创业扶持补贴5000元,根据其吸纳就业人数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助,每户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二是可以申请创业贷款,个人最高10万元,政府贴息。三是可以入驻创业孵化园区,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问题5

网友:

去年工作在编正常缴纳社保后考取另外一个工作岗位8月底辞职,社保交到九月份,九月到新单位,发现新单位缴纳社保是从11月份开始,中间10月份没有缴纳,这种情况会对将来有影响吗?

颍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岗责办主任李永红回复:您说的这种情况可以解决,联系您的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补缴就可以了。

问题6

网友: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缴多少钱?能拿多少?

颍州区人社局局长 田世平回复: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共有8种,领取多少养老金分别为: 1.未缴费的,到领后可以领取300元/月养老金。 2.缴36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340元/月养老金。 3.缴40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350元/月养老金。 4.缴72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380元/月养老金。 5.缴76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390元/月养老金。 6.缴108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420元/月养老金。 7.缴112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430元/月养老金。 8.缴14800元的,到领后可以领取480元/月养老金。

问题7

网友:

我是去年9月份考入颍州区事业单位的,马上牵扯到工龄认证。想跟领导咨询一下。我是2005年8月在一个学校任教,一直干到2017.9月考到颍州区,学校从没有跟我签到劳动合同,开始时也没有购买保险,经过我反映,学校在2014年1月才开始给我购买保险。2017年.9月,考走时,学校给我签了解聘合同书(也能证明我2005.8——2017.9工作时间),从阜阳社会征缴中心也拉了社保证明,请问这些可能认证我2014.01-2017.09的工龄?如果以后学校给我补缴了2005.8-2013.12的保险,这几年的工龄能不能再给认定?

颍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岗责办主任 李永红回复: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4〕104号)文件规定,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前,在各级政府原人事部门人才服务机构实行人事代理的工龄,按省政府皖政办[1998]40号和原省人事厅皖人发[1997]76号文件执行。 2006年7月1日工资制度改革后,除国家或我省另有政策规定的外,只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年限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详情请咨询0558-2787710(颍州区人社局)

问题8

网友: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颍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岗责办主任 李永红回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系原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为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实施办法。具体实施办法可到颍州区政府网站查询。

问题9

网友:

年休假不休是不是有额外的补助?

颍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岗责办主任 李永红回复: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问题10

网友:

事业单位年休假怎么休的?不修有补助么?

颍州区人社局党组成员 岗责办主任 李永红回复: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机关、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支付标准是:每应休未休1天,按照本人应休年休假当年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其中包含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问题11

网友: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颍州区人社局局长 田世平回复:(1)《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合同文本或其它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如《工作证》、经单位盖章的工资发放凭证或考勤表等);(3)医疗机构出具的初诊诊断证明书、病历材料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4)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5)申请人为受伤害者直系亲属的,须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与受伤者之间的关系证明;(6)属下列情形的,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2.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有关部门所作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其他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认定因工死亡须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5.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有效证明; 6.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 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 8.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转自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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