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建知識」第二輪答題開始了,之前與紅包擦肩而過的你們,可以行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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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輪答題專區已開通

之前與紅包擦肩而過的你們

可以行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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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開始複習吧!

今天推送內容:

1.《黨章》規定,當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時,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應該是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

2.《黨章》中關於黨員權利,下列說法中,錯誤的應該是黨員只能向所在的黨組織提出請求、申訴和控告

3.《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 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4.《黨章》規定,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四個服從”,即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 ,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5.《黨章》規定,凡屬重大問題,黨的各級委員會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 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6.《黨章》規定,任何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不能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如遇緊急情況,必須由個人作出決定時,事後要迅速向黨組織報告。不允許任何領導人 實行個人專斷和把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

7.《黨章》規定,黨按照 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幹部。

8.《黨章》規定,黨的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群眾,堅持黨的群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群眾的批評和監督。

9.《黨章》規定,黨組織對違犯黨的紀律的黨員,應當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錯誤性質和情節輕重,給以批評教育直至紀律處分。

10.《黨章》規定,對於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 開除黨籍。

11.《黨章》規定,黨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12.《黨章》規定,留黨察看的期限最長不超過 2年

13.《黨章》規定,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 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14.《黨章》規定,黨員對黨組織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 ,有關黨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

「黨建知識」第二輪答題開始了,之前與紅包擦肩而過的你們,可以行動啦~

20道題要來啦~

1.黨的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2.黨組的成員,由批准成立黨組的黨組織決定。

3.我黨的執政興國第一要務是發展

4.“五位一體”總體佈局的是醫療衛生建設

☆5.“四個全面”戰略佈局是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6.對黨員的紀律處分,必須經過支部大會討論決定,報黨的基層委員會批准。

7.嚴重違紀、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

開除黨籍

8.行使行政裁決權不是黨員應享有的權利:

9.中國共產黨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係。

10.集體領導不是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和群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

11.《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規定,黨組織必須對發展對象進行政治審查。

12.《憲法》的核心內容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

1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14.《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改革開放應當大膽探索,勇於開拓,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更加註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

協同性,在實踐中開創新路。

15.《中國共產黨章程》規定,發揮時常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

16.《黨章》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的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17.《黨章》規定,黨員必須堅持 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18.《黨章》規定,黨員必須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19.《黨章》規定,黨員必須密切聯繫群眾,向群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群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群眾的正當利益

20.《黨章》規定,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鑑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他作證和辯護。

堅持就是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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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2.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覺悟的先鋒戰士。

3.黨員必須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4.黨員除了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還有權要求罷免或撤換不稱職的幹部。

5.中國共產黨黨徽為鐮刀和錘頭組成的圖案。

6.中國共產黨黨旗為旗面綴有金黃色黨徽圖案的紅旗。

7.《黨章》規定,黨的基層委員會、總支部委員會、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3年至5年

8.《黨章》規定,發展黨員,必須經過黨的支部,堅持個別吸收的原則。

9.申請入黨的人,要填寫入黨志願書,要有兩名正式黨員作介紹人,要經過支部大會通過和上級黨組織批准,並且經過預備期的考察,才能正式成為黨員。

10.《黨章》規定,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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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黨章》規定,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

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

12.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

13.《黨章》規定,黨員對黨組織作出的處分決定不服,可以提出申訴,有關黨組織必須負責處理或者迅速轉遞,不得扣壓。

14.《黨章》規定,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

15.《黨章》規定,黨內嚴格禁止用違反黨章和國家法律的手段對待黨員,嚴格禁止打擊報復和誣告陷害。違反這些規定的組織或個人必須受到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的追究。

16.《黨章》規定,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應當實事求是地查清事實。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

17.預備黨員預備期滿後,黨組織經過考察認為其不履行黨員義務,不具備黨員條件的,應當取消預備黨員資格

18.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 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19.“三會一課”制度的內容是支部黨員大會,黨支部委員會,黨小組會,黨課。

20.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次。

完勝!

好啦~大家快去答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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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與考核的各單位更要積極答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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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製 | 李秀彥

來源 | 城中文明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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