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訊前沿」商場兒童遊樂園安全監管存空白

遼寧一名4歲幼童在商場裡的兒童遊樂園內玩耍,頭部遭電動遊樂車輾軋嚴重變形。 江西一名兒童在商場裡的兒童遊樂園玩人工沙,不慎將異物弄進耳朵,險些需要全身麻醉再取出。

家住河北省石家莊市的吳倩在一個媽媽微信群中看到一篇文章,其中列舉的案例讓她不寒而慄。“我家孩子剛3歲多,特別喜歡到商場裡的兒童遊樂園玩,之前從沒意識到會有這麼多危險,現在留意起來發現,裡頭各種隱患真不少。”吳倩說。

《法制日報》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商場裡的兒童遊樂場所愈加火爆,但卻存在安全、衛生等諸多隱患,需要家長特別注意。

安全隱患隨處可見

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幼童經濟越來越火爆,不少商場專門配備了兒童玩耍的遊樂場。當家長享受著一邊逛街一邊帶娃的便利時,卻鮮有人發現,商場內的兒童遊樂場所存在諸多隱患。

8月22日,記者在石家莊市幾個商場走訪時發現,雖然是工作日,但商場裡由家長帶來玩耍的孩子仍不在少數。商場內的兒童遊樂場所除了滑梯、海洋球、鞦韆等傳統娛樂設施外,不少遊樂場所還配備有蹦床、攀爬架等危險係數較高的拓展類項目。

「资讯前沿」商场儿童游乐园安全监管存空白

在位於石家莊市裕華區某大型商場一樓,建有一處海洋球主題樂園,場地裡有小朋友從高高的滑梯上滑下,另有年齡較小的兒童在父母的陪伴下在球池中玩耍。在滑梯頂端有幾名身穿制服的工作人員,維持秩序避免兒童擁擠,其他幾名工作人員則倚靠在角落裡,並未守護在兒童周圍。

記者看到,兩個六七歲的小姑娘直接從滑梯上躺著滑了下來,險些與正在從滑梯底部往上爬的一位小朋友撞上。過程中,工作人員和不遠處的孩子家長都沒有制止。

在石家莊市橋西區一處商場內,兒童拓展器械高達近3層樓,入口處標註了安全操作規範,為小朋友準備了頭盔、護腕、安全繩等安全設備,場地內也有工作人員負責兒童的安全。但是,記者注意到,並非所有設備都安裝了防落網,如果兒童在攀爬時跌落,後果不堪設想。

「资讯前沿」商场儿童游乐园安全监管存空白

在前臺交費處,該遊樂場所標註了收費細則,以及適合玩耍年齡,雖有提醒家長注意看護孩子的警示牌,但並未做出其他方面的安全提示。而就在一位家長交費時,一名10歲左右的男孩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在場地外順著防護網爬了兩三米高,直到家長召喚才爬下來。

不僅是滑梯、攀爬等設備具有危險性,一些看似安全的充氣堡、小火車、旋轉木馬等遊樂設施也存在不少安全隱患。

此前,4歲的男孩王某在某超市的兒童遊樂園玩耍時突發意外,被上下搖擺的電動遊樂車擠壓到頭部,生命垂危,在醫院搶救37天才保住性命。王某的家長為此將兒童樂園及其所在超市起訴到法院,索賠各項損失259.7萬餘元。一審法院認為,事故錄像顯示,兒童樂園未對其場內設備採取安放圍欄或警示牌等安全措施,亦未派專人在設備周圍進行安全保護,更未對兒童的家長就設備進行安全提示,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當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超市將場地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兒童樂園從事經營活動並引發安全事故,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據此,一審法院判決,兒童樂園及所在超市連帶賠償家屬各項損失134萬餘元,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兒童在玩耍中本身就存在危險,作為監護人的家長必須隨時陪護,避免發生意外,但也寄希望於有力的安全管理。”吳倩對記者說,只要在遊樂場內發生事故,商家要承擔不可推卸的責任。

然而,記者在個別商場裡的兒童遊樂場所看到,一些遊樂項目的遊客須知上寫有“因遊客故意或不注意以上指示而發生事故,我公司概不負責”字樣。也有工作人員對家長提示,留意安全提示並全程看護孩子玩耍,自行承擔一切非設備原因造成的風險。

“這種就是商家通過告知的方法來規避責任,甚至將責任推給家長,監管部門應該著重管理,否則就是埋下了嚴重的安全隱患。”吳倩說。

衛生消殺很多留在紙面

從去年開始,家住河北省邯鄲市臨漳縣的林寧發現,縣城裡好幾個商場裡都開設了兒童遊樂區,不論是大規模的淘氣堡,還是小規模的益智遊戲,都特別招孩子們喜歡。他為孩子在一家商場遊樂場所辦了年卡,每週末都會帶3歲的兒子去玩。不過,敏感的他發現,每次去玩的滑梯和海洋球池,感覺越來越髒了。

事實上,相對於安全隱患,商場內兒童遊樂場所的衛生隱患同樣不容小覷。

“遊樂場裡的墊子隨便踩隨便坐,孩子在裡面摸爬滾打,甚至拿著玩具又啃又舔,如果不清理會產生很多細菌。”林寧說,商家應該按時消毒,否則家長實在是不放心。

「资讯前沿」商场儿童游乐园安全监管存空白

記者在石家莊市幾家商場的遊樂場所看到,在場所外圍和遊樂設施上,大多貼著“已消毒”的字樣。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他們會每天定時進行消毒處理,衛生問題可以得到保證。

在上述海洋球主題樂園中,工作人員會要求孩子及家長穿著襪子進入,沒有穿的會發給一次性襪子,不少家長也都囑咐孩子不要隨意咬舐玩具。記者隨機採訪幾位家長,談及對孩子玩海洋球有什麼擔憂時,不少家長提及最頻繁的詞,就是“不乾淨”。“孩子穿著白襪子進去,出來時襪子變得髒兮兮,可見裡面肯定沒那麼幹淨。”一位家長說。

這裡的工作人員表示會對場地進行定時消毒。陪伴孩子的家長告訴記者,遊玩期間,工作人員會通知消毒時間,然後對著海洋球池內噴灑消毒水。至於這樣消毒有多大作用,家長們表示並不清楚。事實上,像海洋球這樣的兒童遊樂設施應該何時消毒、如何消毒,相關標準以及監管部門目前仍處於空白。

“看得見的衛生好處理,看不見的更可怕。”林寧告訴記者,如果遊樂場消毒不徹底,玩的孩子又多,特別容易傳染疾病。他曾經帶著孩子到一處遊樂場遊玩,看到場內有幾個孩子流鼻涕、打噴嚏,當時他心裡就有點忐忑,擔心孩子被傳染。結果回家後當夜孩子就出現發熱症狀,還是不幸中招了。

林寧認為,遊樂場的工作人員應該加強衛生監督和檢查,如果發現孩子存在感冒、發燒等身體不適,最好不要讓孩子進入場地玩耍,這樣既不利於孩子康復,也不利於其他孩子的健康。

公共場所的遊樂設施,如果不定期消毒,確實是一個潛在的病菌傳染源。據瞭解,不少兒童遊樂場屬於密閉空間,如遇到流行性疾病的高發期,細菌病毒的存活時間會大大延長。因此,遊玩後應及時讓孩子用肥皂洗手、更換衣物、漱口等。

記者從河北省兒童醫院獲悉,在兒童遊樂場可能發生的傳染病主要為呼吸道傳染病和經接觸傳播傳染病,例如經空氣或飛沫傳播的流感、麻疹、流行性腮腺炎等,通過直接接觸或間接接觸傳播的“紅眼病”、細菌性痢疾等。此外,手足口病、水痘等多種傳染病既可經呼吸道傳播,也可因接觸患者分泌物、皮膚或黏膜皰疹液及被汙染的手及物品等造成傳播。

兒童遊樂場所監管存空白

如果商家採用劣質的海洋球和人工沙,甲醛等有害物超標,怎麼辦?如果遊樂場所裡的設施存在隱患,找誰投訴?如果孩子在遊樂場所發生意外,責任如何劃分?

記者梳理發現,雖然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在商場內開辦兒童遊樂場所一般需要先向當地文化部門申領《娛樂經營許可證》,向公安消防部門辦理《消防檢查合格證》,然後經營者才能申領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最後,需要去衛生部門辦理衛生許可證,到衛生防疫部門備案。

但是,在實際操作中,由於這些遊樂場所風格、設施各有不同,一些商場內的遊樂場所既不屬於文化娛樂場所,也不完全屬於體育健身場所,相關法律法規沒有明確強制性的標準。對於此類小型遊樂場所,目前尚存在著一定的監管空白。

記者從石家莊市質監局瞭解到,對於遊樂場所的設施,如遊樂場的海洋球、攀巖架、鞦韆等兒童娛樂設備等,並不在我國特種設備安全法標註的特種設備範圍內,所以不屬於質監部門的管理範圍。

記者梳理發現,在《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中,並沒有小型兒童遊樂場所的表述,因此在衛生監管上這仍然是個盲區。

有專家表示,商場裡的室內兒童遊樂場所處在各監管部門的最邊緣地帶,需要多部門協同發力,既要從設備材料的生產、渠道等方面有效監控,更要保障設施場所服務經營現場與環境的檢查監督。

“工商部門主要負責的是商家的經營活動,在遊樂場發生的消費糾紛可以向工商部門投訴解決,但安全問題並不負責。安監部門負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安全監管,商場內的遊樂場所也不在其監管範圍之內。”北京大成石家莊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霍繼強說,雖然現行法律法規尚有不完善之處,但監管部門不能以暫時沒有執法依據而放棄監管或放任監管。

「资讯前沿」商场儿童游乐园安全监管存空白

霍繼強表示,一旦發生事故,遊樂設施的產權方應當負主要責任,把場地租賃出去的商場同樣要負責,作為管理方,應當妥善管理商場內各項事務,具體的劃分依據,可參照我國侵權責任法等相關法律。

因此,家長在帶孩子游玩時應儘量選擇有安全保障、衛生條件好的遊樂場所。在遊玩前,家長應和孩子共同熟悉場所環境,仔細閱讀注意事項。在遊玩過程中,家長要提高安全意識,儘量貼身陪護孩子,避免意外發生。

“商場和遊樂場的經營者應盡安全警示義務,購買質量過硬的合格產品,並在遊樂場醒目位置標明適合遊玩的年齡和安全注意事項,並提醒家長注意看護,配備專業的安全管理員,負責孩子的安全。但是,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家長也要盡到看護責任,不能到了遊樂場就對孩子一放了之。”霍繼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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