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藏旅2018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

*ST藏旅(600749)2018年半年度董事会经营评述内容如下:

一、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11.8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90.21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434.34万元,本期较上年同期对比实现一定程度减亏,公司2018年度各项扭亏举措尚待进一步加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改善的的主要原因:

1、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完成。2018年3月,公司完成了2017年度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通过向上海京遥贸易有限公司、乐清意诚电气有限公司共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7,827,586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81,031,720.96元,其中43,000万元已用于现金管理,并取得一定收益。同时,公司加大了对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相关资本性支出的审核,尽可能控制投资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2、酒店资产置出。报告期内,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整合优势资源,及时清理低效或闲置资产,公司于2018年6月份通过公开挂牌转让将下属五家酒店资产出售,交易价款为64,850万元,酒店资产置出之后,公司整体运营成本中人工成本、折旧摊销得到一定控制;

3、把握政策性机遇。公司积极响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1月底推出的"冬游西藏"政策,在2018年2月至4月期间,公司景区给予"冬游西藏"的游客免票待遇,受游客人数增加的影响,公司景区车船等二次消费产品、旅游服务业务收入均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具备较高附加值的旅游服务产品也得到进一步推广。目前,公司也正根据相关政策,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冬游西藏"的票务补贴;

4、游客接待数量趋于稳定。受"冬游西藏"政策推动、景区服务质量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各景区游客接待人数相较2017年同期均实现一定比例增长,尤其传统旅游淡季表现突出。在区域政策稳定、旅游消费需求持续旺盛的经济环境下,公司雅鲁藏布大峡谷等各景区将持续通过创建5A级景区的契机,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景区服务品质。同时响应地方政府部门打造旅游目的地和品牌旅游景区的战略规划,以优势软硬件资源促进游客接待人数的稳定增长;

5、营销政策优化和渠道维护。2018年度,公司持续维护了与区外组团社、区内地接社和线上平台的良好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加大与携程、去哪儿等线上平台的战略合作,实现线上业务规模的有效提升。通过线上线下渠道伙伴以及电台、自驾俱乐部的合作推广,增强景区品牌在区内外市场的影响力。公司也强化了目的地营销,通过与拉萨、林芝等旅游目的地旅行社和酒店的进一步合作,促进游客转化率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营销模式、促进游客转化等举措已经取得一定成效,下半年,公司将根据公司业务运营实际情况,加大各项举措的实施力度。

二、可能面对的风险

环境风险:西藏自治区内政治环境、对外开放环境的稳定是影响旅游业务开展的重要因素,气候环境条件和地质条件也构成潜在的风险因素,公司景区游客接待人数及营收的稳定性受环境风险因素影响较为明显。公司将通过外部环境分析、政策解读等途径提升环境风险的识别及预防能力,及时分散区域政策及环境风险可能对公司旅游资源经营造成的影响。就冬季旅游推广活动可能对公司景区运营产生的影响,公司也将通过适当的营销活动提高冬季游客的转化率,提高资源使用效率,稳定全年营收;市场风险:西藏旅游市场目前仍以单一的观光游产品为主,旅行社低价吸客、诱导购物等现象依然存在。随着新《旅游法》、《自治区旅游条例》的实施,以及区域旅游市场的经营模式、竞争格局的变化,旅游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尚待观察;安全生产风险:公司景区内自有运营车辆、船舶等交通服务设施可能存在的的安全生产风险依然明显,需要继续通过加强员工安全生产培训、日常安全演练等形式最大程度上避免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公司安全生产部门也将通过完善制度、加强督导、强化责任等方式,维护公司旅游生产的安全、稳定;经营模式风险:目前,观光游向休闲游转变、团散比变化以及跨行业竞争等产业发展趋势日渐明显,公司以景区开发运营和观光游产品销售为主的经营模式对行业发展趋势的适应性尚待考验。公司拟通过景区深度运营、加强线上线下销售渠道维护、开发企业客户等方式对既有业务模式进行改造,同时尝试与区外优势企业的合作,推广康养保健、企划活动等特色产品,以巩固自身优势并实现创新发展;财务风险:公司景区开发业务的投资期较长,回报偏慢。盈利能力较为薄弱的情况下,公司仍面临着一定的收入和现金流压力,公司直接/间接融资能力也受到一定影响。公司现正通过强化营销、改善资产结构等方式努力实现营收增长,以缓解可能出现的财务风险。

暂停上市风险。目前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仍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可能暂停公司股票上市。公司将通过加强内部业务管理、经营策略和经营计划调整,力争在2018年度实现盈利,避免暂停上市风险。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作为西藏自治区内唯一一家旅游类上市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已成为拥有多家A级景区和旅游服务机构的区内旅游行业领军企业,同时,公司通过独具西藏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版块布局增强旅游主业的的发展动力和市场竞争力。

1、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主要体现在景区开发与运营能力,旅游服务产业协同发展能力,本土文化保护与开发能力等多个方面。

景区开发与运营:公司拥有林芝地区四大景区以及阿里地区神山圣湖景区的合法经营收益权,具备多年的景区规划建设经验,运营管理和维护升级相关经验丰富,日渐形成较为成熟的管理模式。公司开发的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是西藏首家"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景点",游客接待数量在林芝地区各景区连续多年持续领先,巴松措景区则于2017年顺利被评为西藏第一个5A级自然景观资源景区。丰富而各具特色的景区资源,配合日益提升的标准化服务、日益完善的配套设施,保证了公司旅游主业的成长空间和发展的可持续性。

旅游服务产业协同发展:疗休养服务业务是公司集约优势资源推出的健康旅游产品,在高端休闲度假、康养保健旅游推广方面,与公司优质景区形成一定的协同发展优势。产品多元组合的协同运营是公司集约资源、增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未来公司差异化竞争、实现营收增长的着力点。

本土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近年来,公司各景区、营销团队结合自身资源优势,与地方政府部门、协会组织等机构合作推出了多项具备本土特色的旅游文化产品,例如林芝桃花节、雅鲁藏布大峡谷旅游高峰论坛、巴松措旅游文化节、环巴松措国际山地自行车越野竞速赛等活动,经过多年推广,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影响和效益;圣地文化有限公司创办的《西藏人文地理》(双月刊)杂志凭借其丰富而优质的专题内容,为国内外读者了解西藏人文、自然文化提供了便捷渠道,目前已出版发行至第85期,纸质版、电子版期刊受到海内外读者一致好评,也成为西藏唯一亮相达沃斯论坛、伦敦书展等国际舞台的藏地媒体。雪巴拉姆藏戏演出团前身是1959年筹建的拉萨市城关区雪居委会蓝面具藏戏剧种觉木隆派民间戏班,是现存民间藏戏团体中对民间藏戏艺术保存得相对最为完整、传统的团体。表演形式独特、文化内涵丰富,常年为进藏游客提供亲近了解西藏传统文化的全新体验,也是公司保护、传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积极努力。

2、公司在区域旅游资源占有方面具有特定优势。

西藏自治区十三五规划中重点打造的三个世界级旅游目的地景区:拉萨国际文化旅游名城、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公司均有重要资源布局。

其中,拉萨是进藏游客的主要目的地及自治区内重要的旅游集中转城市。圣地文化有限公司及《西藏人文地理》杂志社扎根拉萨,雪巴拉姆藏戏团常年在拉萨演出,公司下属两家旅行社办公地点均在拉萨,处于进藏游客及区内中转游客接待的最前线,是实现景区游客转化、传播公司文化旅游品牌的重要根据地。

林芝是西藏自治区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地区,是自治区重点打造的国际生态旅游区。公司是林芝地区旅游行业的开拓者,开发有四大旅游景区。其中,雅鲁藏布大峡谷景区作为世界最大峡谷,与布达拉宫、珠穆朗玛峰并称为西藏自治区三大世界级景区,游客接待人数在林芝地区持续处于领先地位。巴松措景区作为国家级森林公园,有"西藏阿尔卑斯"和户外天堂的美誉,是西藏第一个5A级自然景观资源景区。苯日神山景区和鲁朗花海牧场景区在生态旅游景观资源丰富的同时,藏传佛教、少数民族特色旅游资源也较为集中,是公司在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的重要战略资源布局。疗休养服务公司,充分利用林芝地区特有的气候、水源、森林等自然条件所赋予的保健养生资源,为区内外游客休闲度假旅游提供更多选择,完全契合林芝国际生态旅游区的定位。

阿里地区被称作"世界屋脊的屋脊",阿里神山圣湖景区的神山冈仁波齐与圣湖玛旁雍错交相辉映,是藏传佛教、印度教(全球信徒超过10亿人)、耆那教、苯教共同认定的"世界中心"。

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以冈仁波齐为中心,以亚东、吉隆、普兰、樟木等口岸为节点,打造国际精品旅游文化线路。公司阿里神山圣湖景区是冈底斯国际旅游合作区的核心区域,是国内外游客朝圣、观光的重要目的地,也是顺应国际旅游合作区未来发展的重要布局。

3、公司拥有多家景区的独家经营及合法收益权。

(1)根据2005年1月26日公司与林芝地区旅游局、林芝县人民政府、米林县人民政府共同签署的《雅鲁藏布江下游—尼洋河下游水上旅游区及相关景区旅游开发协议书》,公司对雅鲁藏布江下游与尼洋河下游水上旅游相关项目享有水上旅游航线经营权,经营期40年,其中前15年为独家经营期;公司具有对派镇转运站—吞白—索松—达林—加拉—直白—大度卡—松林口—派镇转运站环线景区的开发和经营权,经营期限40年。

(2)根据2009年3月9日公司与西藏普兰县人民政府签署的《西藏阿里神山、圣湖旅游区旅游开发经营协议书》,普兰县人民政府授权公司独家投资开发经营神山、圣湖旅游区旅游项目50年。

(3)根据2009年8月31日公司子公司西藏鲁朗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与林芝县人民政府签署的《鲁朗五寨生态旅游景区开发协议书》,西藏鲁朗旅游景区开发有限公司拥有西藏鲁朗景区独家开发经营权,期限40年,自2009年9月1日至2049年8月31日。

(4)根据2009年4月10日公司与林芝县人民政府、西藏林芝地区旅游局签署的《尼洋河风光带旅游景区开发合同书》,公司拥有林芝地区苯日神山(尼洋河风光带)景区的独家开发经营权和收益权,合同期限自2009年4月10日至2052年4月8日(其中2009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9日为开发期,2012年4月9日至2052年4月8日为经营期)。

(5)根据藏林运政(2004)第03号文件批准,公司子公司西藏巴松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松措公司)具有巴松措旅游区水运业务及核心区内旅游专线业务的经营权。根据2008年8月29日公司子公司巴松措公司与工布江达县风景管理局签署的《经营合同》,工布江达县风景区管理局授予巴松措公司在巴松措生态旅游区内环保车、游艇和度假村项目的经营权。除上述授权经营的项目外,对于新开发的项目,公司具有优先开发权。授权经营期限为三十年,有效期至2038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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