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開車
開車不喝酒
這個大家都懂
可有人偏偏“膽子大”
不僅酒駕
甚至無證!醉駕!
沒有駕駛證,酒後醉酒駕駛機動車上路,遇上民警夜查,還謊稱自己“證件齊全”,經查實為無證醉駕。8月25日晚,東坑交警大隊在週末夜查行動中查處1起無牌駕駛、醉酒駕駛機動車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當晚21時25分許,東坑交警大隊執勤民警在東坑大道供電公司執勤點對一輛灰色寶馬小轎車駕駛員進行酒精快速排查,結果顯示“有酒精”,經酒精測試儀進一步檢測駕駛員血液酒精含量已達醉酒駕駛標準。
民警告知駕駛員已涉嫌醉酒駕駛,請其出示證件時,駕駛員稱:“沒有攜帶駕駛證,但我‘證件齊全’,我名字叫黃超,你們可以去查。” 在駕駛員提供不了駕駛證的情況下,民警要求駕駛員提供身份證號碼、家庭信息、聯繫方式等資料,但駕駛員拒不提供。民警隨後對駕駛員提供的信息進一步排查,逐一比對系統中“黃超”的駕駛證備案相片發現均與駕駛員樣貌特徵不符,後通過“人臉比對系統”排查發現駕駛員真實身份叫“黃X”,並沒有考取過機動車駕駛證。
面對鐵證,駕駛員最終交代,“黃X”是其真實姓名,寶馬小車是妻子名下的,自己也從來未考取過駕駛證,在被查處後謊報了親戚名字以為能夠應付民警檢查矇混過關。
經抽血檢測鑑定,黃某的血液鑑定結果為83.85 mg/ml,已達醉酒駕駛標準,目前,黃某因無證醉酒駕駛已被東坑交警大隊實施了刑事拘留。
最後,還是要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們
無論是為了自己
還是他人的人身安全
我們都要牢記:
開車不喝酒,
喝酒不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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