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近日,媒體曝光多地擅自在農業大棚內違法建設居住屋舍,幷包裝成“私家農莊”“田園庭院”對外租售。各地政府部門對此高度重視、迅速部署,開展全面清查。

為進一步做好設施農業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近日,北京市兩部門聯合發函,要求開展設施農業用地合同清理和整改工作。通過這次清理整改工作,發現並糾正合同中存在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完善設施農業用地合同管理制度,切實維護農村集體和農民的利益。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關於租賃合同的期限

函告提出:

凡屬於租賃性質的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1999年10月1日以後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超過20年的,應通過協商修改合同或簽訂補充協議,將合同期限縮短到20年以內。

1999年10月1日以前簽訂的租賃合同期限超過20年的,可以通過協商重新簽訂,將年限變更為原合同的剩餘未履行年限,剩餘年限超過20年的,重籤新合同最多隻能簽訂20年。

家庭承包土地流轉的,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同時,要明確約定土地承包及流轉價格、支付方式,有價格遞增機制。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同意再次流轉的合同

函告要求:

對未經原承包農戶同意再次流轉的合同,要補辦原承包農戶書面同意手續。對產生爭議的,相關部門將依法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妥善處理。

對村集體統一發包、出租以及接轉方再次流轉的合同,要按照要求履行民主決策程序和北京鄉(鎮)政府審批手續。

村集體經濟組織必須發揮好組織管理作用,北京鄉(鎮)政府要依法履行審批職責,進一步依法落實“村地鄉管”機制。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合同內容存在違法違規

函告提出:

對合同內容違法違規的,相關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指導村集體依法確認合同無效。

對尚未進行違法違規建設的,或者進行了違法違規建設但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也可按照規範要求重新簽訂合同。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合同依法合規,但履行違法的

函告提出:

對合同內容依法合規,但在履行過程中進行違法違規建設的,要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解除合同。

對已按照要求對違法違規建設完成整改的,經雙方當事人協商同意,也可不解除合同,但承包或租賃方必須按照發包或出租方的要求,作出不再搞違法違規建設等內容的書面承諾。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屬於多次流轉的合同

函告提出:

對多次流轉的合同,要按照土地承包及流轉鏈條,對每份合同認真進行梳理,相關部門將積極採取措施,引導村集體或者承包農戶與現經營主體直接簽訂合同。

採取口頭合同形式或者書面合同遺失的,要補籤書面合同。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嚴格按照“一鏈一檔”的要求

函告提出:

按照“一鏈一檔”的要求,建立設施農業用地專項合同檔案,在鄉(鎮)、村兩級同時備案。

北京市各區應將清理收集到的所有合同,全部按照本文件要求逐件進行審查,對存在問題的合同,積極採取措施及時整改,對暫時無法整改到位的,要掛賬處理,逐步解決。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本文來源:中國農業新聞網-農民日報、千龍網

“大棚房”整治持續進行!北京率先清理設施農業問題合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