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需要」不該成爲無視休假權的藉口

因為“工作需要”便無條件剝奪他人的休息權,是一種法治意識淡薄的表現,也是源自傳統理念的作祟。在相當長的時期內,要求人們奉獻、忘我的集體意識佔主流,進而導致犧牲個體保證集體的權益。但現實是,這樣的理念已經落後了,在市場經濟主導的社會下,只有保證了個體的利益,才能夠贏得集體的收益。

“工作需要”不該成為無視休假權的藉口,因此,政府部門紅頭文件取消休假的事件應該成為重要的話題標本,對其進行探討,以此喚起社會對人們休息權的尊重,可以說是一堂權利普及課,同樣也是一堂法治教育課。試想,政府部門都可以無視公務員的休息權,要想保障企事業單位員工的休息權就十分困難。從這裡也就明白了,為什麼我國帶薪休假的權利那麼難推廣,為什麼人們的工作那麼辛苦。 據《華西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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