滄州男子因酒駕悲劇!拘留15天、罰款5000元,甚至丟了「飯碗

我們都知道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駕駛員是絕對不能喝酒的,可是就在今天早上,交警晨查“酒駕”的過程中,就發現這麼一位膽兒大的出租車司機竟然在飲酒後駕車外出攬客。

案例微觀

早上7點40左右,交警一大隊執勤民警正在市區開元大道與黃河路交叉路口北側查處酒駕,依法對上道路行駛的車輛和駕駛人進行檢查,當對一輛車牌號為冀JZ2XX6的出租車進行檢查時,發現該駕駛人一直有意躲避交警詢問,隨即民警用酒精測試棒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測試 ,結果酒精測試棒亮起了紅燈,該駕駛人酒駕?於是,民警讓駕駛人嶽某下車,在與嶽某的交談中發現嶽某身上有酒精味,眼裡佈滿紅血絲,再次對嶽某進行酒精檢測,經酒精測試儀檢測嶽某體內的酒精含量為28mg/100ML,屬於飲酒後駕駛營運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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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立刻帶嶽某上警車,帶進附近崗亭進行信息核實,在警車上民警問嶽某喝了多少酒?嶽某說自己平時開車送乘客都很注意遵守交規,雖然沾酒,但也能控制,想著昨晚喝4—5瓶啤酒沒事,一時放鬆警惕,但由於嶽某喝酒喝到將近凌晨,酒後又忘乎所以的玩著手機,沒有注意休息,早上又要早起拉活,身體的代謝功能自然會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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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到崗亭執勤交警需要嶽某出示駕駛證,可嶽某的駕駛證並未隨身攜帶,信息核實完畢,民警當即對嶽某開具酒駕強制措施憑證,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因嶽某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被處以行政拘留15日,並處罰款5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暫扣機動車,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駕照的處罰。司機嶽某也對自己的酒駕行為後悔不已,說都是心存僥倖害了自己,要是有後悔藥買,不論花多大價錢,也要買來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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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一大隊提醒您:

交警查處酒駕、醉駕、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不會選擇性執法。出租車司機載著的是乘客的安全,外出攬客的“的哥”既要對自己的生命安全負責,也要對乘客的生命安全負責,酒後駕車不會被查的僥倖心理千萬不能有!同時,乘客發現營運車輛駕駛人有飲酒駕駛行為的,請拒絕乘坐,並撥打110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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