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節目遭百度侵權,僅獲賠1.25萬元

8月9日,海淀法院發佈了一則公告,判定百度在線公司、百度網訊公司,侵犯字節跳動網絡傳播權,分別賠償經濟及合理支出1.25萬元。

郭德綱節目遭百度侵權,僅獲賠1.25萬元

據悟空財稅瞭解,字節跳動是今日頭條的母公司,是視頻《一郭匯》著作權人。百度在線公司、百度網訊公司未經許可,通過“好看視頻”APP擅自播放視頻節目《一郭匯》,給字節跳動造成極大損失,故而字節跳動將兩家公司告上法庭。

郭德綱節目遭百度侵權,僅獲賠1.25萬元

字節跳動要求百度兩家公司,分別停止侵權、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8萬元。

但法院審判結果不盡人意,因為字節跳動沒能拿出相關證據,無法證明因為侵權受到的實際損失。而被告兩家公司已將涉嫌侵權視頻刪除,停止侵權一說就不復存在了。

法院最終判定結果只賠償1.25萬元,且網絡傳播權屬於財產權,不必進行賠禮道歉。

郭德綱節目遭百度侵權,僅獲賠1.25萬元

不只是這次,早在之前就有相似事件發生。

去年4月26日,騰訊和搜狐兩家互聯網企業因所屬作品涉嫌被侵犯為由,不約而同地將今日頭條訴至法院,要求賠償其經濟損失百萬餘元。

郭德綱節目遭百度侵權,僅獲賠1.25萬元

今日頭條得知消息後,馬上刪除了其在網站上關聯的所有作品。在沒有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拿不出事實和法律依據,法院無法對此予以認定

,駁回了兩家公司的全部訴訟請求。騰訊和搜狐只能草草收場。

對於這種當侵權發生時,侵權人馬上刪除相關內容的行為,人們習稱為“避風港原則”。很多侵權公司一一效仿,成為承擔侵權責任的“擋箭牌”。但是“網絡傳播權”被侵犯,為什麼這麼難判定?這是困擾許多互聯網企業的問題。

郭德綱節目遭百度侵權,僅獲賠1.25萬元

對此,悟空財稅知識產權專家表示

,網絡傳播權的保護僅靠法律手段是遠遠不夠的,對於它的保護是一個長期的工程、一個綜合的過程,不會因為任何政策條文,在短期內徹底解決。

隨著互聯網發展越來越快,將會有更多的網絡傳播權問題凸現出來。讓更多人加強自身版權保護意識,接受“知識付費”是我們必須要做的。(悟空財稅編輯 張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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