鳶飛九天2018
漢承秦制,漢朝的官制主要延續了秦朝的“三公九卿制”,這種統治架構一直持續到了兩晉時期,期間雖然官員名稱有所改變、官職有所增減,但總體架構並未改變。
“三公九卿”的總體架構
三公九卿制源於秦朝時期,以皇帝為尊,中央設三公九卿,地方則繼續延續郡縣制,設郡守、郡尉,縣令、縣尉等職。
1、中央官職:
三公:
太尉,主管軍事;
丞相,協助皇帝處理全國政事;
御史大夫,負責執掌群臣奏章,下達皇帝詔令,並管理國家檢察事務。
九卿:奉常,掌管宗廟祭祀,和國家之禮;
郎中令,負責皇帝禁衛;
衛尉,負責皇宮守衛;
太僕,負責皇帝車馬;
少府,負責皇帝財政;
廷尉,負責司法;
典客,負責外交和內部少數民族事務;
治粟內史,負責糧食和財政(沿用秦時官名)
宗正,負責皇室事務。
2、地方官職:
郡:郡守,郡的最高長官;郡丞,負責輔佐郡守處理政事;郡尉,負責郡內軍事。
縣:縣令,縣的最高長官;縣丞,負責輔佐縣令處理政事;縣尉,負責縣內軍事。
丞相的權力
漢朝時期的丞相權力極大,除軍事、奏摺和監察事務外,其餘財政、民政、法律、禮制、邊事等事務均屬其管理,權力極大。丞相下設長史、少史、徵事等副手,以及東曹、西曹、議曹等十三曹官員,分管各種事項。
丞相副手:
長史、少史、徵事等:丞相的秘書,幕僚性質的官員
十三曹:
西曹,主府史署用。
東曹,主二千石官吏升降,包括軍吏在內。
戶曹,主祭祀農桑。
奏曹,管理政府一切章奏。略如唐代的樞密院,明代的通政司
詞曹,主詞訟,此屬法律民事部分。
法曹,掌郵驛科程。科程是指一切交通方面之時限及量限等
尉曹,主卒曹轉運。是管運輸的,略如清代之漕運總督
賊曹,管盜賊。
決曹,主罪法。賊曹、決曹所管屬於法律之刑事方面
兵曹,管兵役。
金曹,管貨幣鹽鐵。
倉曹,管倉谷。
黃閣,主簿錄眾事。
漢武帝之前,丞相的位高權重,連皇帝也不能不敬三分。於是在漢武帝時期,對丞相權力進行了拆解,章奏的拆讀與審議,轉歸尚書檯(令)。同時,將朝廷官員分解為內官和外官兩種,外官主要為丞相及丞相之下的各級官員,而內官則主要包括大司馬和左、右、前、後將軍,尚書,以及侍中、散騎、諸吏、諸郎、博士等。外官主要由丞相統領,而內官則由皇帝直接差遣。
自漢武帝設置尚書檯後,尚書檯的職權開始不斷加重,到東漢時期,三公逐漸被架空,尚書檯的職權已經逐漸超過丞相。
兩漢官制的演變
漢景帝時期:漢景帝改變了大量官名,例如“奉常”改為“太常”;“衛尉”改為“中大夫令”;“廷尉”為“大理”;“典客”為“大行令”;“治粟內史”為“太農令”。
漢武帝時期:漢武帝時期又改變部分官名,例如“太尉”改為“大司馬”,“太農令”改為大司農,“大行令”改為大鴻臚,“郎中令”改為“光祿勳”。
漢成帝時期:“御史大夫”改為“大司空”
漢哀帝時期:“丞相”改為“大司徒”
光武帝及東漢時期:東漢基本延續西漢官制,但在光武帝時期改變較大。光武帝將“大司馬”改為“太尉”,同時撤去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稱司徒、司空。且將司空的職能從監察百官改為了管理“營城起邑,浚溝洫、修墳防之事”。
同時,東漢雖然也設有九卿,但卻對機構進行了裁併,東漢九卿隸屬於三公,太常、光祿勳、衛尉三卿,為太尉所領;太僕、廷尉、大鴻臚三卿,為司徒所領;宗正、大司農、少府三卿,為司空所領。
至此,三公開始被架空,雖仍然位居高位,但只有議事功能,卻無實際權力,國家的決策機構變成了尚書檯。而由於戰事頻繁,因此除三公、九卿、尚書檯外,東漢中央朝廷又設有大將軍,與太傅三公合稱五府,大將軍之下設驃騎將軍、車騎將軍、前後左右將軍等武職。
漢武帝時期,由於推恩令的推行,郡縣數量大增,為了加強對地方的監督管理,將全國劃分為13個監察區,被稱為13刺史部(13州),由監察刺史管理。東漢末年,黃巾起義爆發後,為了對抗起義軍,監察刺史權力被加大,開始成為擁有兵權、財權和政權的州牧。
香茗史館
宰相是俗稱,正稱是丞相,丞和相都有輔的意思,王或帝的副手,從宰衡家天下到國天下,到漢朝成為百官之首,政府首腦,隸屬皇權又制衡皇權。
漢朝中央政府,有高官三公,九卿,三公指管行政的丞相,管軍事的太尉,掌監察的御史大夫。大尉與丞相位相等,卻除了軍事外不能插手其他,而要當上丞相,卻必須先做御史大夫,如此看來,三公中丞相權力最大。九卿也屬丞相管轄,其中有掌管祭祀的太常(奉常),掌管皇家門戶的光祿勳,掌門衛屯兵的衛尉,皇帝的司機太僕,負責法律的廷尉,負責外交的大鴻臚,管皇家宗族的宗正,負責政府經濟的大司農,管皇室經濟的少府。(今日頭條南方鵬首發)
除了轄九卿外,相府還有十三曹,類似秘書處,分別與各級各部門對應接洽。眾所周知,漢朝實行郡國並行,郡守太守與九卿同級,都是二千石,可以互調,九卿進一步則可以當三公。太守之外還有刺史,刺史由中央特派,初僅為六百石官員,負責到各行政區劃調查,最多不超過九郡,刺史屬御史丞。御史丞是御史大夫手下兩丞之一。他們的考察意見彙集到御史大夫,御史大夫再向丞相彙報。
由此看來,漢初丞相是不折不扣的最高行政長官,不但管轄政府一切事務,還能插手到皇宮中事。漢武帝時為分丞相權力,設立以大司馬為首的內朝,並徵召各郡國賢良策對,與丞相領導的外朝抗衡,削弱相權。內朝官員有侍中、常侍、散騎、諸吏等。至後來內朝完全壓倒外朝,大司馬總攬軍政,霍光輔政時才能主持昌邑王廢立之事而不受干擾。
東漢光武帝把三公改為司徒司馬司空,虛名尊崇而實權歸於尚書,皇帝不辭辛勞自親庶務,但這樣一來對皇帝的能力又要求極高,並不能長期保障皇權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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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鵬
漢代官職表
三公:1、丞相(掌管全國的行政)——(又稱:國相、太師大司徒司徒)
2、太尉(全國最高軍事統帥)——(又稱:大司馬、太傅、大將軍)
3、御史大夫(監察官)——(又稱:大司空、太保)
九卿:1、奉常(掌國之禮儀)(又稱:太常) 2、光祿勳(掌帝之待從)(又稱:郎中令) 3、衛尉(掌帝之警衛)
4、太僕(掌國之車馬)
5、廷尉(掌國之刑獄)(又稱:大理)
6、大鴻臚(掌國之外事、外交)(又稱:典客、大行令)
7、宗正(監督帝之親屬)
8、大司農(掌國之財政、農業)(又稱:治粟內史)
9、少府(理帝之私人財務) 列於九卿 ,執金吾(又稱:中尉)(掌管京師治安) ,將作大匠(又稱將作少府)(掌管宮廷土木建築)
漢承秦制,中央和地方各級官吏的名稱基本沿用了秦朝的制度。與秦朝不同的是,漢朝實行封建制和郡縣制並行的地方政治體制。
漢初,天下五十餘郡,漢朝直轄的僅十五郡而已。所以,漢朝的官制中王國、侯國官制有自己的特點。漢武帝為了加強君權,設立了大司馬為首的內朝,和以丞相為首的外朝相對。
這種內外分治的制度伴隨著相權與皇權此消彼長的整個歷史過程,在漢之後的歷代王朝的政治體制演化中都有所體現。
西漢在皇帝之下設立了三套平行的官僚體系,分別為
1:丞相率領的外朝官
2:大司馬、大將軍率領的內朝官、
3:處理皇帝與皇族私人事物的宮廷官。
所以說西漢中央政府的最高行政權力由三公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三人分掌,其下分設九卿、列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