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內閣權力有多大?如果明朝延續,政體有沒有可能演化爲君主立憲制?

o丶柒言


明代內閣的權力其實不大,內閣雖然是名義上的宰輔機構,但內閣首輔的權力與秦漢時期的三公、唐朝時期的三省長官相比,不可同日而語,內閣首輔有宰相之名,而無宰相之實,內閣本質上來說是皇帝的一個秘書機構,協助皇帝處理政務而已,

“入閣辦事者,職在批答,猶開府之書記也”。

(明朝皇帝召見大臣)

明宣宗以後,內閣首輔的權力之所以會形同宰相,主要是因為票擬製度的誕生,朱元璋廢除宰相制度以後,等於是皇帝身兼了宰相之職,需要處理的政務太多了,皇帝一個人忙不過來,於是就設立了內閣大學士,以備顧問,內閣大學士在這個時候,還只是皇帝的顧問和秘書,並不能參與決策。明宣宗時期,形成了內閣票擬製度,明朝各地、各衙門送上來的公文、題本、奏本等文書必須先交給通政司,由通政司轉交給內閣,內閣大學士作出初步處理意見,謂之票擬,再交由皇帝批閱,皇帝在批閱公文的時候,嚴重依賴於閣臣的票擬,一般不用看冗長的原文,直接看票擬即可,有的皇帝甚至連票擬都懶得看,而是交給司禮監秉筆太監代為批答,由於明朝皇帝處理政務嚴重依賴於內閣大學士的票擬,這樣一來,許多的決策實際上是內閣首輔作出的,於是,內閣首輔的權力就顯得特別大,而且,明朝似乎形成了一個不成文的規定,所有送交給皇帝的奏本、題本,都必須先由通政司轉交給內閣,品級低的官吏以及地方上的封疆大吏在平時是無法直接與皇帝溝通的。

(明宣宗畫像)

內閣首輔的權力變大主要還是“君逸臣勞”的中樞權力運行體制所致,簡單來說,就是皇帝怠政所致,但是,在實際上,內閣首輔的權力比不上原來的宰相,“名不正,則言不順”,文官集團經常發生內訌,內閣首輔換來換去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內閣首輔不是真正的宰相,不是文官集團真正的首領,內閣本質上還是屬於皇帝的秘書班子,內閣的票擬權嚴重依賴於皇權,並且,由於明朝皇帝經常把批答奏章的權力交給司禮監秉筆太監,所以,事實上,內閣首輔的票擬權與司禮監秉筆太監的批答權合二為一,才是一個完整的相權,如果司禮監秉筆太監與內閣首輔之間的關係不是十分融洽,那麼,內閣首輔處理政務的效率以及能力將會大為降低。

(雍正皇帝畫像)

清朝後來雖然也有內閣、南書房、軍機處這樣的輔政機構,但是,自順治皇帝開始,清朝就形成了奏摺制度,到了雍正皇帝的時候,大臣們向皇帝奏事一般都用奏摺,奏摺必須先交給皇帝審閱,由皇帝作出初步處理意見,軍機大臣根據皇帝的旨意跪受筆錄,再傳達給各地、各衙門,簡單來說,明朝各地、各衙門送上來的公文是首先送給內閣作出初步處理意見再交給皇帝的,而清朝各地、各衙門送上來的公文則首先要交給皇帝閱覽。

那麼,明朝的中樞權力體制,是否有利於實現君主立憲呢?我們必須要明白一個歷史事實,君主立憲制的政治制度誕生於西方,明朝的內閣制度依靠自身的演化是無法走向君主立憲的,只有在進入近代社會以後,才有可能走向君主立憲。君主立憲的一個重要特徵也是皇帝不管事兒,“君逸臣勞”,這與明代的內閣制有一些相似之處,當面對西方列強的時候,明朝的中樞權力體制是有利於實現君主立憲的,在這方面,明朝轉型起來比較容易一些,而清朝的中樞權力體制想要轉型為君主立憲制則相當的困難。


騰飛說史


明朝不被清滅也會亡於內當時廣大農民己被士紳與官僚沒有什麼活路了,不然也不會給李自成張獻忠等多次東山再起的機會誰會方著好日子不過當反賊,中國自唐後從軍大多是當兵吃糧明末軍戶困吃不上飯經常譁變(新中國成立初不管是十年饑荒軍隊反勤一樣充足)這標誌著明朝軍政己經在崩潰的邊緣


道者法也


在中國歷史上,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最不可思議的一個皇帝。他從一介布衣(出家和尚)投軍,在無任何背景的情況下,一步步登上了皇帝的寶座,這不能不讓人匪夷所思。

當然,這個問題在此不加評論,只談談明朝內閣的權力有多大?

中國封建制度政治機構中,君權和相權並存已成為傳統,自秦以來至元朝皆如此。因為這兩者可以互相制約,又互相依賴。然而,到了明朝就被徹底改變。朱元璋憑藉其威望和權力,斷然廢除丞相,還敕諭子孫不許議置。可是在朱元璋以後的歷代皇帝中,封建統治的客觀需要與祖訓便時常發生矛盾。結果,內閣大學士制度作為折衷的辦法應運而生。

內閣是貫穿整個明代最重要的中樞機構。但有很多人不以為然,認為內閣大學士品位低,權力小,和過去的宰相根本不能相提並論。內閣制度只能充分反映了“皇權的高度強化,是明統治者進行專制獨裁的有力工具罷了”。事實上,內閣固然是明王朝專制統治的工具,但它同時也在很多方面限制了專制君權淫威。

圖為萬曆內閣首輔張居正

真正建立健全內閣制度的是明成祖。當時創立內閣大學士參預機務.論道議政,取得了部份相權,明成祖功不可沒。一直到明正德年間,內閣大學士雖然沒有丞相之名,但有丞相之實權,已類似“漢唐宰輔”了。

據考證:內閣成員的地位只是正五品,這就無法與正二品的六部尚書相比了。明仁宗時,內閣大學士們仍是正五品。這位皇帝便想了個主意,給內閣大學士加銜,加六部尚書,最後乾脆再加上帝師、太傅、太子少保等宮銜,這樣內閣成員反而成了位極人臣的大官了。內閣大學士中首輔,只對皇帝一人負責。內閣、六部議事,首輔可以一票否決。皇帝有時的獨裁意見,內閣可以抵制。可見內閣與歷代宰相沒什麼區別了。

內閣形成的初期,大學士只是侍從、顧問之類的大臣,根本沒有實際的決定權,後來逐漸發展成擁有獻替規誨、票擬批答、封還執奏的大權。再後來又進一步干預六部及全國各地方的重大政事,可以說兼有唐中書、門下、尚書三省大權。

實際上,內閣制度就是傳統的宰相制度復活,不過在形式上略有不同罷了。

從明史上我們可以看到,自有明以來,除了嘉靖時候的嚴嵩以外,內閣勢力鼎盛時,明朝政治一直在走著正軌。反之,皇權獨攬.太監弄權,政治就愈加趨於腐敗。可以說內閣還是起到了不少調節、緩和、改善統治的作用。

明王朝能夠維繫三百年之久,內閣制度是起了極其重要作用的。

而君主立憲制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對於君主專制的一種國家體制。歷史的偶然裡隱藏著必然,君主立憲制雛形出現是在明代宗朱祁鈺的景泰年間,誥敕房、制敕房俱設中書舍人,六部承奉意旨,內閣權力更大。到成化、弘治之際,內閣在已經成為足以對抗皇權的文官政府代表。那麼,大明若成功實現君主立憲制,華夏何以淪喪!真是如此嗎?

正德年間,明武宗朱厚照所行之事被認為多荒謬不經。可也有有楊廷和等閣老撐著,未成大亂。明世宗朱厚璁的嘉靖時,改華蓋殿為中極殿,謹身殿為建極殿,將大學士的朝位班次,列在六部尚書之前,地位大大提高。明代之內閣大學士雖無宰相之名,實有宰相之權。到嘉靖二十一年,權臣嚴嵩任武英殿大學士後,專擅朝政二十餘年,內閣的權力已經完全與從前的宰相一樣了。

萬曆早期應該是內閣權力極盛的時期,張居正改革讓內閣成為政府運轉的中樞,張居正的實際上已經接近於現代首相的地位。明朝的君主立憲制和現代有很大不同。還不完善正處於過渡期。黨爭是無序的。對每一件事情,都要經過複雜的爭吵,各黨派考慮的已經超出了事情本身。所以,制定出的國家政策經常是十分混亂,甚至是背離國家整體利益。

具體整套制度的運行方式是:內閣收到奏章後,內閣大臣的建議是寫在一張紙上,貼在奏章上面,這叫做“票擬”。而皇帝用紅字做批示,稱為“批紅”。按照規定,皇帝僅僅批寫幾本,大多數的“批紅”由司禮監的太監按照皇帝的意思代筆。

這裡涉及另外一個很怪異的問題。以往,按大明祖制,太監讀書識字是被嚴令禁止的。明宣宗不僅改了這個規矩,而且在他的鼓勵下,宮裡還成立了專門的太監學堂。後人猜測:明宣宗這一做法,其目的就是讓太監牽制內閣的權力。明朝內廷、外廷的機構完全對稱。外有內閣,內有司禮監,外有三法司,內有東廠、錦衣衛,外廷有派往地方的總督、巡撫,而內廷派往地方的也有鎮守太監、守備太監等等。這樣,內廷、外廷相互制約,才能確保皇帝的決策地位。但是,這也造成了內外兩大政治勢力的爭權奪利。

可惜明朝最終在內憂外患中被結果,如果再出一個張居正,君主立憲制度的建立,也不是很遙遠。你怎麼看?


雞史


不可能。連太監都憲不住,怎麼憲皇帝?

英國能有大憲章,法國能有三級會議,是因為歐洲貴族有一定軍事實力(甚至平民扎堆也有如行會商會之類),英法的王權從中世紀的弱勢中在薄弱的復興,但是跟中國皇權包辦一切完全沒法比,連收稅權和徵兵權都受到極大的限制,所以貴族才有可能跟他們抗衡,建立君臣之間契約式的議會制度。

其中英國資產階級革命能夠勝利,建立真正的君主立憲整體,是因為英國從百年戰爭以後就是純粹的海洋國家,軍費大多數用來建設海軍,陸軍薄弱,所以民軍的陸軍才有希望擊敗國王的陸軍,而海軍對於鎮壓人民起義作用不大。

反觀中國,皇權從秦漢時代起就幾乎包辦一切。唐宋時代因為士族風俗和政治文明,皇權沒有秦漢肆虐,但到明代又極度強化。

明朝的皇權空前強大,這跟皇帝是否勤政無關,而是指皇帝手中掌控的權力大而且可以為所欲為。當皇帝自己沒精力履行權力時,皇權集團的其他成員如太監、宗室、外戚就會來履行權力,明朝集中表現在太監,所以太監肆虐十分突出。

有的人可能會說這些太監皇帝只要一句話就拿下,沒錯,但這不能推翻我的結論。太監的權力完全來源於皇帝,所以皇帝太監其實是一路貨。

至於內閣大學士有一些看上去權力很大,是因為皇帝不想管事,同時也不讓太監管,所以首輔、次輔們有機會管管,說起來他們管得也確實不錯,一般來說比皇帝和太監管得強。有些得皇帝信賴的權力確實與皇帝也不相上下了,如隆慶的老師高拱。

但是,皇權強大的明朝體制下,大學士能夠幹事是因為皇帝讓他幹,當皇帝不讓他幹要亂來的時候,捏死大學士就如捏死一隻螞蟻那麼簡單。所以高拱巔峰時權力有如皇帝,太后一句話就能把他一擼到底;張居正權力猶勝於皇帝,一旦失去皇太后的保護也是差點全家死絕;崇禎自己不樂意讓大學士管要自己管,索性把明朝管亡了。


所以明朝的大學士權力大根本是一些皇帝有意縱容的結果。在明朝那種體制下,一旦皇帝想奪回,輕而易舉就奪回了,所以明朝是不可能成立君主立憲的。


文史宴


我覺得不大可能。在中學學習世界歷史時,我們知道進入君主立憲制模式的有兩個典型國家:英國,和日本;共和制也有兩個典型國家:法國和美國。總體而言進入君主立憲制較為溫和,進入君主立憲制需要自上而下進行資本主義改良運動。

而這個自上而下由誰進行呢?皇室,內閣,還是其他代表資產階級的大貴族?

比較中國與西方可知中國與西方相比有以下特點:

1、大。中國地域廣袤,人口眾多,且常年立於世界文明的高峰,地理上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周圍多是一些弱勢文明,形成了“孤獨的文明”,對其他文明形成了長久以來的俯視心理。另外由於地域廣大,地區差異性大,人口眾多,實行這麼一項改革,困難不小,中國實習改革變法自古以來阻力巨大,代價不小,困難程度豈是英日可相提並論的。

2、重農抑商。“士農工商”,重農抑商是中國古代的國策,中國古代多對商人徵重稅,並常打擊商賈,如:漢武帝打擊商賈,明朝“海禁”等。明朝也一樣,因為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是農民,其本人的親身經歷,使他認為,商人是亂世之本,是哄抬物價、囤積居奇的宵小之徒,所以在他建國後的諸多措施之中就是將重農抑商定為國策之一。古代中國往往對“奇技淫巧”不屑於顧。

3、絕對君權。中國不同於西方封建時期的封建領主制,中國是絕對的君主制,西方國家的君權還要受到宗教限制,西方也較早形成了議會制。而日本明治天皇建立新政府前,日本長期屬於幕府制度,君權旁落,新政權的建立往往更容易改革。

總之,在東方文明中,沒有皇室支持是很難進入君主立憲制的。日本也是在西方工業文明打開國門,經歷屈辱,國內的資本主義又有了很大的發展,作為新政府的開明君主才不得不進行不徹底的明治維新。而要皇室支持何其難,除非不得已。

而明內閣是君主專制的產物。洪武十三年(1380年)“胡惟庸案”,朱元璋罷左右丞相,廢中書省,其事由六部分理,結束了中國的宰相制度,加強了專制皇權。但是皇帝也不能事事躬親,於是就形成了內閣制。

雖然首輔大學士的職權最大可如同以往的丞相,但必須與宦官合作,才能執掌大政,如張居正結合馮保。然而比起君主立憲制的首相可差遠了,張居正前任高拱因言被貶,張居正被鞭屍就可見一斑。成為首輔後也必須取得皇室信任,張居正為了取悅李太后,就花了不少心思。


為何,因為明內閣沒有自己的權利來源,內閣的權利來自於皇室,而君主立憲制的內閣權利來自於議會。而且明內閣往往成為黨派鬥爭的中心,自顧尚且不暇,又有何精力、能力建立君主立憲制,最多成為一時之權臣(當然自宋朝之後除袁世凱外權臣篡位已成不可能)。

故而,由於明朝沒有資本主義大規模發展的土壤,頑固勢力十分強大,內閣又沒有能力領導進行資產階級革命,故明朝建立君主立憲制基本不可能。

如果受西方工業文明衝擊(即被堅船利炮打開國門,打醒,有識之士四起),國內資本主義有了很大發展,迫於壓力可能會選擇日本式過渡性君主立憲制——二元君主立憲制。前提是能夠壓制頑固分子,中國古代的頑固分子一向強大,如商鞅時的秦惠文王等;王安石時的高太后,司馬光等;光緒時的慈禧等,你讓他們分權,簡直難如登天。明末張居正在萬曆年幼,獲得李太后,宦官馮寶支持下進行的自救改革尚且失敗呢,何來談很更極端,徹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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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敬之

朱元璋廢止傳承兩千多年的丞相制度,但為了幫助自己理政,又設置大學士,開啟了明清二朝的內閣制度。

內閣真正形成於永樂朝,大學士們的本身的品秩不高,終明一朝始終為正五品。然而,隨著仁宣二帝以降的皇帝懶政,而對內閣的過分倚重,部院主官入閣參決機務,兼理大學士,並被加以師傅保和經筵講官之類的榮譽,內閣大學士的地位被變相抬高,位極人臣。

尤其是首輔,獨掌票擬大權,如嘉靖帝時的嚴嵩,利用皇帝不視常朝,而獨專內閣大權。而至萬曆初年,由於萬曆帝年幼,首輔張居正秉政十年,與司禮監馮保訂立攻守同盟,達到了威權震主、代行皇權的地步。

內閣首輔,雖無丞相之名,卻行丞相之權。不僅大學士們把自己當成了丞相,而且皇帝也在潛意識裡把大學士當做了丞相。這是千年相權制度留下的影響,而不是朱元璋廢相所能抹去。

像明武宗暴卒,無子嗣即位,首輔楊廷和力挺藩王朱厚熜成為嘉靖帝。可見,內閣大學士已有皇位繼承人的建議權。而在萬曆朝,鬧騰了二十多年的國本之爭,雖然內閣換了不少大學士,但最後還是以萬曆帝的承認既定太子,而宣告內閣捍衛國本、反對易儲的勝利。

至晚明崇禎朝,內閣權力幾乎到了威脅皇帝的地步。崇禎帝曾計劃南遷,與李自成休戰謀和,卻因為首輔大學士陳演、魏德藻的反對,而以失敗告終,結果明亡。

明朝內閣的權力越來越大,出現了左右朝政、制衡皇帝的局面,引起了清朝統治者的警醒。清初順治朝設置內閣,大學士連票擬要務的權力都沒有,雖然後來有過改變,也出現了索額圖、明珠這樣的權臣,但皇帝還是不斷組建新的特殊權力中樞,如康熙朝的南書房、雍正朝的軍機處,都是在限制內閣的權力。

明朝內閣權重加大,卻始終為相權與皇權之間的博弈,他們都是為了自身的權限,不可能從根本上實現社會形態的轉變,也就是說不可能發展到君主立憲制。


以禮觀書


我覺得完全有可能,當年英國君主立憲後,英王的權利依然很大,而日本天皇的權利也是。所以,只要不是軍事獨裁,君主的權利大小和君主立憲沒有必然聯繫,主要決定因素是上層權利機構是否合理和完善。而明朝多位君主懶政國家卻能良好運轉,說明明朝已經形成一套相當成熟的管理體制。


印象模型


純理論上不能,因為在純理論層面內閣大學士和內閣其實就是皇帝的秘書和秘書處而已。 但是在實際現實裡是肯定可以進化的,但是不一定叫“君主立憲”了,這詞畢竟是西方過來的,但結果大同小異。 從朱元璋廢宰相立內閣開始,皇權已經極大的弱化了,只是早期的開國皇帝和後期的成祖太過於強勢以個人能力壓制了文官集團!(哪些說內閣是皇權更大集中的,除了看了些滿清狗抹黑明朝的書的就是啥也不懂得了)說事要說實際情況別說純理論!廢宰相皇帝直接面對六部九卿也就是文官集團成千上萬人,有宰相,皇帝只需面對宰相一個人,控制了宰相就等於控制了文官集團,那個更容易是顯而易見的,無論太祖出於什麼目的,實際情況就是皇權被大大的弱化了! 能當宰相的沒有一個是廢物,但是皇位是世襲的弄不好就出個庸才,但是無論在庸才只要有點心控制住宰相的任免權,皇帝就可以高枕無憂! 那麼問題來了,雖然皇帝可以隨時撤換內閣大學士,但是無論誰上來,誰下去,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要為文官集團服務! 表面看皇帝隨便換人,但是實際情況是任何在朝堂上的文官,雖然屬於不同派系,但是都是一個集團的,他們黨爭不假,但也就是派系間利益的轉移,縱觀二百多年這麼多大學士有挑戰廢除文官集團根本利益的? 張居正是特例,但就是張居正強硬如此,新政得以繼續了麼?皇帝不是傻逼,說萬曆是公報私仇那都是忽悠小孩的,萬曆新政的好處他自己不知道?喝他媽多少假酒能革了自己的命? 原因是張居正去世後萬曆壓制不住文官集團!新政動的是文官的既得利益!所以被廢除!萬曆替文官們背鍋而已! 好了,說到這裡,尤其是大明中後期,南方大規模的商業化,那個大商家背後沒有文官集團支持?甚至就是他們自己家的產業,那麼問題又來了,這麼一個文官集團掌握朝政的基礎上,會不給商業政策好處? 要深刻明白一點,在當時特定的時間段內,重農抑商是不假,但是潛規則下商業活動是越來越發達的,只是還不能拿到檯面上說,只能實際操作,當隨著時間推移,慢慢的適應了以後,文官集團就會徹底站在大資本家一方與皇權撕破臉。 要知道大明初期商人穿絲綢要殺頭!中後期呢? 大家真以為十年寒窗一朝科舉就翻身了?為什麼南方舉子中舉的多?大鹽商,大漕運商,大糧食絲綢商不花錢捧他們能行麼?早期是不行,越往後越是商人捧舉子,當官後為商家謀政策打掩護! 那麼就說明問題了,隨著時間推移皇權一定越來越弱,弱到一定程度時候就會和平演化,也許會有皇帝用武力鎮壓,但是經過時間堆積皇帝慢慢適應了不斷進化的政策,能不能用武力鎮壓都兩說!畢竟北京吃飯靠漕運!賦稅靠江南!結局註定是代表不同資本家的大學士輪流做主!


望舒信芳


明朝內閣權力大小是一個變化的過程,它往往隨著帝王的能力大小而上下波動,最開始的時候,內閣只是相當於一個秘書團來協助皇帝總理朝政,內閣成員的品級實際上都是很低的,這也是朱元璋權力制衡的關鍵要素,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後邊的皇帝很難有足夠的能力和精力獨自處理所有的事情,內閣的作用和地位就不斷上升,閣員的品級和地位也不斷的水漲船高,漸漸有了類似於之前丞相的地位。但是由於封建統治的根基在於皇權,“大義”也是站在皇帝一邊,所以只要皇帝有心制衡內閣的權力往往都是可以做大的,所以我們可以看到東廠、西廠這樣的特務機構,也可以看到司禮監的一個個權傾朝野的大太監,這些人在皇帝的支持下都會對內閣的權力形成很大的制約,所以說內閣的權力是很難一家獨大的。

再說君主立憲制,君主立憲的本質和核心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也就是說新興的資產階級起來限制了君主的權力,所以如果只是幾個地主聯手架空了最大的地主皇帝,那麼這可絕算不上是君主立憲,或者說絕對不是英國那樣的額君主立憲,所以我們說題主逇這個問題其實大概相當於明朝延續下去,中國能不能發展處足以進行資產階級革命的資產階級,答案同樣是不能,這個其實主要慣性的原因,資產階級作為一個新興的力量是必須與封建力量鬥爭並且戰而勝之的,但是由於中國的封建制度過於完善,封建統治過於牢固,甚至於統治階級一定程度上已經認識到了商人對其地位的威脅,所以“重農抑商”一直是基本的方針,在這種情況下,資產階級是很難積攢到足夠改天換地的力量的,這個其實在後邊的歷史中也證明了的,中國所誕生的資產階級先天不足,缺乏一往無前的鬥爭性,只能憑藉著妥協和借力來勉強維持,所以在新民主主義革命的浪潮中他們也就灰飛煙滅了、


英勇的少年大俠


先說結論,不可能。 回到題目,既然君主立憲制最先產生於英國,那麼我們首先來看看英國確立君主立憲的前提是什麼。

首先就是大憲章。大憲章,是1215年英國國王和貴族簽訂的一個法律性質的文件,其以法律的形式對國王的權力進行限制。其中有一條規定,國王徵稅必須經過議會同意。這直接從制度上對王權邊界進行了明確。 再者,1689年光榮革命發生之後,英國議會更進一步,通過了《王位繼承法》,將確立王位繼承人的權力收歸議會。此時的國王雖然有很大的行政權力,但是,議會可以通過一種方法,逐步蠶食國王的權力,那就是通過確立繼承人。

具體操作如下,1714年英國安妮女王駕崩,由於議會掌握繼承人的確立權,他們為了使得自己權力擴大,故意選了有繼承人資格的德國選帝侯喬治一世來繼承王位。因為喬治一世本人對政治不感興趣,同時,喬治一世也不懂英語。如此一來,在喬治一世當國王后,國王權力漸漸被議會奪取,而原本向國王負責的內閣,也漸漸開始對議會負責。

也就是說,君主立憲,其內閣並不是獨自掌握權力,而是內閣由議會賦予權力,並且要對議會(立法機構)負責。 再有,君主論立憲制,實質上是政黨政治和議會政治的結合體。內閣必須由議會多數黨領袖來組建(議會政治初期是託利黨和輝格黨,後來託利黨更名為保守黨,輝格黨更名為自由黨;再後來,自由黨衰落,工黨崛起,於是直到現在,英國議會兩大黨都是保守黨和工黨),且對議會負責。而議會議員是通過選舉產生,並且,議員並不是官員,即,議員這一職務並不是公職,這在古代中國很難理解。

綜上,英國內閣的直接權力來源是議會,而根本的權力來源則是選民和習慣法。



再來看中國。

明朝的內閣,實質上是君主專制強化的產物。為什麼這麼說?因為內閣閣員,甚至首輔權力的大小,都是根據皇帝的喜好決定的。換言之,如果皇帝願意,內閣首輔可以一文不值。而之前的宰相制度,宰相的權力是制度賦予的,也就是說,皇帝認命一個人做宰相,那麼這個人的職權範圍是固定的,皇帝無法決定其權力大小,只能決定誰做宰相,即,宰相權力是制度賦予的。

然而內閣則不同。內閣首輔並不是一個實際的官職,內閣官員真正的品級都是非常低,但由於許多內閣成員都是兼任尚書等官職,所以內閣成員本人的品級很高。同時,內閣的權力大小,取決於皇帝的信任程度和皇帝本人對於權力的態度。

所以,雖然明朝中期出了徐階,張居正等權力極大的首輔,但其背後,都是有皇帝撐腰(張居正是李太后),同時也和他們個人能力有關;當皇都不想給予內閣太大權力時,如崇禎皇帝,在位17年,內閣首輔換了十九任;當皇帝想搞垮一個權勢滔天的首輔時也是易如反掌,比如嘉靖皇帝輕而易舉地團滅嚴(嵩)黨。因為內閣權力 本身就是皇帝權力的一部分讓度,皇帝想放權則放,想收則收,根本沒有制度賦予內閣穩定的權力。內閣實質上,並不是權力機關,也沒有法定行政權,其不過是皇帝的內侍機構而已。

由此可以得出結論:所謂的內閣權力大,只不過是現代人直觀去看歷史產生的錯覺而已,事實上,明朝的內閣,權力來源正是皇帝,而內閣,則是皇權加強的產物。



以上就是英國和明朝內閣的區別。從制度基礎而言,英國內閣制度是基於議會政治和政黨政治,民主政治的,而明朝內閣則基於專制制度;從制度地位而言,英國內閣是國家最高政府機關,而明朝內閣則僅僅是類似於智囊團的皇帝顧問機構而已;從權力來源而言,英國內閣權力來源於議會和選民,而明朝內閣權力則是皇權的分支。所以說,二者相差甚遠,僅有名字相同而已。

那麼明朝為什麼無法發展出君主立憲?

首先,君主立憲是民主政治的一種制度表現形式,其基於民主制度產生。中國沒有相應的社會基礎。中國無論是平民,士人,還是地主,都沒有選舉權,君主立憲中“憲”的基礎不存在。而且,中國明朝不存在類似議會的民主代議機構,更難以產生並非官員的“議員”,這與中國傳統不符。

再者,中國古代的皇權是逐步擴大的。廢除宰相,設立內閣,軍機處(清朝)就是很好的體現。這與以限制君權為主要目的的君主立憲制不相符合。

其三,明朝並沒有系統的關於政治制度建構的理論。而英國,或者說西方,在馬基雅維利之後,政治哲學迅速發展,尤其是霍布斯,其《利維坦》詳細論述了政府產生的原因,和政府的具體職能和組織原則;而後來的約翰洛克更是提出來三權分立,社會契約等主張,完善了政治理論。反觀中國,這些都是缺乏的。即使到了中國專政體制高度成熟的明朝,依然沒有出現關於政治構建的成熟理論體系和基本原則。

其四,中國皇權是難以被明確限制的。因為中國明朝以道德理論來對皇帝進行柔性限制,主動權在皇帝,即,即使皇帝違反,也沒有具體能處罰他的人;而君主立憲,皇帝被明確的規則(不是模糊的原則)限制,且違規會處罰。

最後,君主立憲,其限制王權的許多規則,都來自於英國的習慣法的傳統,即政治,法律先例必須被遵守,除非你有更加合理充足的理由(從現實可行性和邏輯上都合理充足),才能改變。所以英國的君主權力一旦被蠶食,再也沒有回來的可能,因為先例如此,而且和民主原則不符。而中國,皇帝沒有義務去遵守任何政治或法律原則。


所以說,通過分析,可以得到兩點結論:

一,明朝內閣和英國內閣無論從權力來源,構建基礎,還是制度地位而言,都是大不相同。只是由於二者最初最初的性質有些相似,所以才將英文“cabinet”翻譯為“內閣”。

二,中國的政治傳統,社會基礎,都難以產生民主制度,而作為民主制度表現形式的君主立憲制,自然也不可能在中國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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