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永男子网络有偿删帖 6人获利130余万元被审

8月22日,泸州叙永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有偿删帖、发帖业务案件。公诉机关指控,泸州叙永县人袁某等6人从2013年开始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非法获利130余万元,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庭审结束后,法院未当庭宣判。

叙永男子网络有偿删帖 6人获利130余万元被审

公诉机关指控,袁某曾在外地从事网络有偿发帖、删帖业务。2013年,袁某返回户籍所在地叙永县,继续从事有偿删帖发帖,并指导弟弟袁某和弟媳胡某等人从事相同业务。期间,3人多次接受“串串”叶某委托为其删帖。2015年,袁某多次联系已离职的某网站编辑周某删帖,周某介绍前同事王某帮忙,王某又找到该网站技术人员张某帮忙。

经查,袁某等3人删帖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通过网站申诉通道进行删帖;二是联系网站编辑,通过向其提供报酬进行删帖。公诉人指控袁某非法经营数额达34万余元;其弟弟与弟媳非法经营总额达51万余元;另与袁某等人有联系的叶某非法经营总额达35万余元;某网站离职编辑周某非法经营总额达69000元;王某获利29100元。6人通过网络有偿提供删帖、发帖服务,总共获利130余万元。

公诉人认为,袁某等人违反国家规定,以盈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帖、发帖信息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袁某等3人和叶某非法经营数额均达25万元以上,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法庭上,6被告人对指控的非法经营罪均无异议,但对具体非法收入表示异议。袁某称2008年大学毕业后,他先后打了两份工作,工资只有几千元,后来发现网络发帖、删帖更挣钱,于是干上了这行。袁某称,发帖可以收取5元到300元不等,而删帖可收800元到1500元左右。

在庭审最后陈述环节,6人均称愿意退还所有违法所得并缴纳罚金,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做违法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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