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朋友圈裡銷售「三無」藥獲刑

8月13日電 (記者 餘建華 通訊員 清 溪)今天,浙江省永嘉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通過朋友圈銷售假藥罪案件,對被告人張某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4萬元。

張某從事汽車銷售,因公司裁員,待業在家。2016年2月,長期受鼻炎困擾的他經介紹認識到了李某,看到他朋友圈一則治療鼻炎的“古方鼻炎通”藥品廣告,便心動諮詢起來。“這是代理的傳統中藥,無生產日期,是三無產品。”李某告訴他並邀他參與到代理中來。雖知是“三無產品”,但是體驗到藥品療效的張某一股腦兒便答應了。此後,張某便在朋友圈開始發起銷售廣告。為了有更好的宣傳效果,他給自己的微信改名叫“李小飛”。如此,他以20元每包的價格持續從上家李某處拿貨,並以50至60元的價格批發賣給下家徐某等人,以200元的價格賣給看到廣告前來購買的散客。

“李小飛”的朋友圈鼻炎藥品本賣得風生水起,下家徐某被公安機關查獲。在訊問中,徐某供述自己是從上家張某處拿貨,警方遂對張某開展偵查。截至被查獲,張某以批發價銷售給徐某及另外兩名下家“古方鼻炎通”200包以上,銷售給其他散客100包以上,共計銷售300包以上,銷售金額達人民幣6萬餘元,獲利人民幣2萬餘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藥品管理法規,銷售假藥,其行為已構成銷售假藥罪。鑑於其歸案以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決定予以從輕處罰。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來源於人民法院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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