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在文检」检察官手记之接访无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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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我已经领到了赔偿款了……”接到回复的时候,我正在接访室忙着接访另一起案件的几位来访人员。

「“枫桥经验”在文检」检察官手记之接访无小事

黄某甲是我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不是我办的案件,仅仅是我接访过的众多当事人中的一个,现在想来他的案情也没有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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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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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是农历新年后上班的第二天,刚好是我在接访室坐班接访。黄某甲进来时手上打着石膏,情绪非常激动“黄某乙打断了我的手,一分钱没有赔,你们检察院竟然把他放了,不追究他的责任了……”

原来是不服不捕决定,本来这种来访是由案件承办人释法说理的,可是电话联系了之后,承办人正在看守所提审,只能电话里向她了解了大致案情。

黄某甲和黄某乙是隔壁邻居,同时也是堂兄弟,一个多月前,两人因土地纠纷发生口角,其间,黄某乙持铁棍将黄某甲左手前手臂打成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事后,黄某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且黄某乙家属多次主动找被害人沟通调解,并已将其中5万元民事赔偿金交由村调解委员会保管。时值农历过年,双方当事人又为亲戚、邻居,为了实际化解双方矛盾,体现办案人性化,结合本案案情,我院对黄某乙作出不批捕决定,作出决定时预估被害人可能不服的风险,于是同时协调县委政法委及当事人所在村、镇调解委员会对双方继续进行调解。

2

从心结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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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黄某甲泡了杯茶后,我坐在旁边耐心地听他讲了一个多小时,听他充分表达诉求后,我给他详细解释了不捕的理由和相关法律规定,可能是看我始终有礼,他的音调也慢慢降了下来,不再跟吵架一样,可是对不捕的不服还是一点都没有减少。他就认了一条死理:我们没有调解,你们就不能把他放出来,把他放出来就是纵容犯罪。然后他开始要求见检察长,要亲自向检察长反映。我和他解释了检察长接待日的相关规定,并为他进行了预约登记。

黄某甲要求得到满足后说话就平和多了,也愿意和我拉拉家常了,于是在拉家常中我了解到了黄某甲、黄某乙两个堂兄弟之间积怨从上一代就开始了,了解到黄某甲担心调解数额低自己吃亏、数额高怕对方说其借机敲诈的心理顾虑,也了解到了其认为不捕放出来就是不处理的错误认识……通过拉家常这种容易接受的方式,慢慢地进行开导。

那天黄某甲离开我院的时候,虽然还存有一丝顾虑,可和来的时候已经完全不一样的心态了。

3

检察长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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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预约的检察长接待日,当期接访副检察长、公诉部承办检察官以及我们控申人员共同对黄某甲进行了接访,黄某甲表达诉求后,公诉科承办检察官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介绍,接访副检察长对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解答,同时告知黄某甲该案公诉部已经审结,当日就会起诉到法院。

黄某甲的最后一丝顾虑也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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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 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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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星期后,法院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黄某乙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

双方都对这个判决表示接受。

人物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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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敏

文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监督部员额检察官,从检12年。

接访工作也许不像其他工作一样听起来就“高大上”,仅仅是他人眼中的一些“琐事”,但在接访人员的心目中却是“接访无小事”。我们时刻准备着,真心诚意地为来访群众释疑解惑、释法说理。一个个类似的或者新鲜的故事在我院接访室上演着,接访人员如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把一件件大事化小事,小事化无事,坚持矛盾不上交,维护稳定,促进发展,践行着文成检察的“枫桥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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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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