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中山一水產養殖戶的魚塘驚現一條1.2米長鱷魚

广东中山一水产养殖户的鱼塘惊现一条1.2米长鳄鱼

近日,廣東中山市東鳳鎮一家水產養殖戶的魚塘中驚現一條鱷魚。接到養殖戶的求助後,市漁政支隊執法人員迅速到場,聯合當地相關部門在現場蹲守三天後,終於將這條鱷魚抓捕。

8月20日,市海洋與漁業局接到東鳳水產養殖戶求助電話,稱在自家的魚塘中發現一條鱷魚,請派人到場處理。該局立即派出漁政支隊執法人員趕赴現場調查處置。

經過現場蹲守,最終在魚塘中發現了鱷魚的蹤跡。為防止鱷魚受驚逃跑,市漁政支隊聯合東鳳鎮農業農村工作局、東鳳西罟村委組成臨時抓捕小組,制定了“先圍後捕”的抓捕方案,連夜在塘周圍設置了防逃網,防止鱷魚逃入魚塘邊的河涌中,同時設置了捕獵陷阱及捕捉圍網。在蹲守了3天后,8月23日17時,抓捕小組將該鱷魚成功抓獲。

該鱷魚長度為1.2米,重13.2斤,為人工養殖的灣鱷。執法人員已將捕獲的灣鱷移送至市水生野生動物救助站進行妥善安置。

據悉,中山市現經批准進行人工馴養繁殖的鱷魚養殖場共2家,分別位於三鄉鎮和沙溪鎮,東鳳鎮並沒有人工馴養繁殖的鱷魚養殖場。東鳳西罟村委對村內水產養殖場進行排查後,也未發現有私自養殖鱷魚的養殖場。

據初步推斷,該鱷魚為村民從非法渠道購入暫養在家中用於食用,但不慎逃出後爬入蝦塘中,具體來源還在進一步調查核實中。

中山市海洋與漁業局忠告各位市民,不得從未經批准取得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證件的渠道購買受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用於食用,否則將觸犯刑法。更不得將該類具有威脅性的外來物種進行野外放生,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任何組織和個人將野生動物放生至野外環境,應當選擇適合放生地放生野外生存的當地物種,不得干擾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產,避免對生態系統造成危害。隨意放生野生動物,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損害或者危害生態系統的,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灣鱷:為熱帶及亞熱帶的物種。原產泰國、馬來西亞等東南亞地區,是國內鱷魚的主要人工馴養繁殖品種,屬於列入CITES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Ι的受保護物種。凡需要捕捉、馴養繁殖、運輸以及展覽、表演、出售、收購、進出口等利用灣鱷或其產品的需要辦理水生野生動物利用特許證件。(全媒體記者張翔宇 通訊員鍾漁政攝影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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