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司機們注意啦!文山關於黃標車限行的通告已出爐,請注意查收

黃標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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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必大家也基本有所瞭解

文山司機們注意啦!文山關於黃標車限行的通告已出爐,請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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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司機們注意啦!文山關於黃標車限行的通告已出爐,請注意查收

目前,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黃標車作出了限行的通告

文山的司機朋友們

仔細查看通告哦!

文山市人民政府

關於黃標車限行的通告

文市政通〔2018〕11號

為加大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力度,改善全市空氣質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雲南省大氣汙染防治條例》和《雲南省機動車排氣汙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文山市轄區黃標車採取限制通行區域和通行時間的交通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車輛

黃標車是指高汙染排放車輛的別稱,是新車定型時排放水平低於國一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和國三排放標準的柴油車。黃標車尾氣排放汙染量大、濃度高、汙染危害大,是《大氣汙染防治行動計劃》(國發〔2013〕37號)要求淘汰的機動車。

二、限行區域和限行時間

限制通行區域為:文山市城區東文路與文天線交叉路口(櫻花山谷)起,順時針方向沿東文路(含)南至東文路與文天線延長線交叉路口;沿東文路西至東文路與文都線交叉路口(窯上村);沿文都線北至螞蝗塘立交橋;沿文天線東至東文與文天線交叉路口(櫻花山谷)所形成閉合區域內全天24小時禁止黃標車通行。

三、法律責任

黃標車違反“禁止黃標車駛入”禁令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七十九條第(九)項規定,處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並記3分。

四、本通告自2018年9月1日起執行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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