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酒驾二轮摩托车 井开交警依法查处

8月23日晚上,吉安市井开区交警大队结合辖区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组织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夜查酒驾统一整治行动,严查秋季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不放松,共查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1起,无证驾驶、未随车携带驾驶证、逾期未年检等交通违法行为10余起。

大约在19时30分许,民警正在对进入检查点的车辆逐一排查是否存在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时,通过使用酒精测试棒的排查,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赣DNE***的二轮摩托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将该驾驶员及其摩托车锁定,将其带到一旁了解情况,并使用酒精含量检测仪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一声“对不起!您喝酒了!”确定了其酒驾交通违法行为属实,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等相关证件,该驾驶员表示没有将驾驶证携带在身上。为快速核查到该驾驶员的详细信息,民警使用警务通查到了其确实持有C1E驾照。

司机酒驾二轮摩托车 井开交警依法查处

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告知其酒驾行为十分危险,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害人且害己,并提醒他要以此引以为戒,时刻将“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牢记于心。同时,民警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对该驾驶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了相应的处罚。

该驾驶员对自己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深表后悔。他表示,今后会改掉这个毛病,酒后坚决不开车,争做文明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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