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唐中宗

01

唐中宗李顯由張柬之等五位大臣發動了“神龍政變”,逼迫武則天退位,登上皇帝的寶座,但有句古話說“稀泥糊不上牆,”的確如此。

唐中宗的政府,可以說是唐朝開國將近一百年來最腐敗、最混亂、最糜爛的一屆政府。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韋皇后

02

首先,唐中宗管不住老婆韋皇后,韋皇后不光是成功達到垂簾聽政的目的,就是綠帽子也給唐中宗一頂一頂的戴,他卻無法管束。

他自己的女兒安樂公主,也就是“李裹兒”也飛揚跋扈,比富擺闊。她曾經編織成的價值一億錢的裙子,上面有穀粒大小的花卉和鳥獸的圖案,從正面看或者從側面看,在日光中看或者在陰影中看,圖案的色彩都有不同。(安樂有織成裙,直錢一億,花卉鳥獸,皆如粟粒,正視旁視,日中影中,各為一色。《資治通鑑》)

使人感到最為混亂的還是大肆的賣官鬻爵。安樂公主、長寧公主、上官婉兒等權貴 大肆受賄,為人謀官。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安樂公主

他們賣官鬻爵達到肆無忌憚的地步。不管是屠夫酒肆之徒,還是奴婢之流,只要向這些人送上30萬錢,就能繞開組織部門的考察,直接得到由皇帝親筆敕書任命的官位。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敕書

03

由於這種敕書是斜封著交付中書省的,所以這類官員被人們稱為“斜封官”。當時的“斜封官”都是不通過中書省、門下省而由皇帝直接任命,兩省長官都不敢過問,只是將任命文件向有關部門傳達而已。

當時在西京(長安)和東都(洛陽)兩地分別設置兩員吏部侍郎,每年四次選授官職,選任官員達數萬人。由於政出多門,幹部任用太濫,致使宰相、御史、員外官總量大增,辦公室都坐不下人,被人稱為“三無坐處”。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30萬

只有吏部員外郎李朝隱是個硬漢子,在他的手上,一共阻止的對“斜官封”的任命達到1400多名。但由此也得罪了許多人 。

不光是官員要收禮,後來演變成要想剃度為僧尼,也要行賄三萬錢才可。

權貴們既然有上行,底下人自然有下效。朝廷兩個握有實權的吏部侍郎崔湜、鄭愔。他們偏袒和依附有權勢的達官顯宦,肆無忌憚地貪贓受賄,在名額以外授官,授官的名額不夠,便預先佔用三年以後的缺額。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崔湜

04

崔湜不光是自己幹起這無本買賣,他父親也不甘寂寞,要“老有所為”,整天正事不幹,專門幫著兒子賣烏紗。有一陣子生意太好,老崔光顧著收錢,把人家託付的事給忘了,沒跟兒子打招呼。

買官之人興沖沖地交了錢後,就回去等信了。誰知左等右等,卻始終等不到官做,這還了得?一點職業道德也不講,買官的人氣不過,直接去找崔湜告狀。

買家人找到崔湜,恭謙的問道:“崔大人,我的事怎麼樣了,有眉目了嗎?”

一句話把崔湜問愣了:“你的什麼事?”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守孝三年

買家一看這是要打賴呀,急眼了,一句話直接捅破窗戶紙:“您親戚收了我的錢,為什麼不給我官做?”

買官的人聽到他說這樣的話,反倒氣樂了:“千萬別的,您要是把他打死了,可得守孝三年啊!”

崔湜聽到這話,才知道是他老爸乾的好事。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奢靡

05

如此喪心病狂地大搞腐敗,自然引起了少數正直朝臣的憤慨。侍御史靳恆與監察御史李尚隱在朝廷上彈劾了崔湜和鄭愔。唐中宗於是將崔湜和鄭愔逮捕下獄,並且派監察御史裴漼審理這件案子。

安樂公主一看有人想動自己的親信,這還了得。馬上跳了起來,親自出馬去找裴漼,又是威脅又是利誘,讓他識相一點,將崔、鄭二人從寬發落。沒想到裴漼根本不買她的帳,反而在次日朝會上彈劾她妨礙司法公正,並且當天就判處鄭愔死刑、崔湜流放。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親自出馬

但安樂公主那是直接通天的人物呀。在中宗那裡一斡旋, 最終,本應判斬刑的兩個人,一個被外放崔湜為襄州刺史,任命鄭愔為江州司馬。

一起證據確鑿的賣官鬻爵案子,就這樣不了了之。更讓人氣憤的是,沒過多久,崔湜就大搖大擺地回到長安,官復原職了。原來皇帝對他的貶謫,純粹是做做樣子而已。

貪官要打死收髒錢的親戚,送禮者回答,不可,否則你要守孝三年

李隆基政變

06

結語:政治腐敗到了這種地步,其實這個政權離滅亡也就不遠了。後來果然李隆基發動政變,擁戴自己父親李旦做了皇帝。

但是唐中宗竟然沒有看到自己政權覆滅的那一天,那是因為他還沒有那麼長的陽壽。

沒過幾日,韋皇后和的安樂公主一起,竟然用一碗湯餅結束了他的性命。

《舊唐書》·後晉·劉昫等

《新唐書》宋·歐陽修

《資治通鑑》宋·司馬光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