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禮器形成的「書契-道義」原理

前面通過圖片,大致勾勒了契齒文,尤其是雙排契齒文的演化路徑。從7000年前的西安半坡契齒文,到公元前3500年後出現的各類禮器,包括各類玉器、鼎以及旌旗等,再到公元前2000年出現的各類材質的貝幣,最後到甲骨文、金文。

書契的本質是信用工具,是用來維護誠信,幫助人與人之間能夠以信用為基礎去建立雙方的協作關係。契齒文作為一種脫離書契而獨立的符號,其主要內涵就是信用、信義、道義。

因此,契齒文的演化路徑,實質上是將書契的信用原理推廣到其他材質和工具上的過程,也是新的信用工具產生的過程,禮器、旌旗、以及甲骨文,乃至金文,本質上和書契一樣,都是信用工具,都是傳達和維護誠信的工具。更重要的是,這一過程還是信義、道義文化的推廣和傳播過程。

玉器也被稱之為“瑞”,“符瑞”,其實質都不過是一種材料“升級”的書契,由以往價值低廉的木頭,替換為價值高昂的美玉。

早期的古聖王,從黃帝,到堯舜,其最重要的工作就是“班瑞”,“合符”,就是給個邦國的國君訂立和履行書契,只是書契的材質是玉的。這演化為後來的“執瑞”的制度,大臣上朝要拿著“玉圭”,而且制定了與其身份和等級相匹配的“瑞”的標準,用不同的材質,不同的大小,對“瑞”的持有者,進行身份區分。

很多人可能會被這些複雜的外在形式所迷惑,認為這在推行等級制。其實,這些看似複雜和等級化的“瑞”,其本質都是書契,都是契約。這意味著在中國的政治模式中,所有人之間的關係都是書契關係,都是信用關係,無論是天子、國君與大臣之間,還是與人民之間。

因此,中國政治秩序、社會秩序的基石並非外在的、表現化的等級制,而是實質的書契制,書契的背後則是個人信用、個人誠信、個人道德。總之,中國政治和社會秩序的基石是個人心性、個人道德。因此,《尚書》說:“帝堯……克明俊德,以親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大學》說:“格物、致知、誠意、正心、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

禮器不僅僅是人與人之間的書契關係,而且是人與神,人與上帝之間的書契關係。

“禮”的最初形態是對神的祭祀儀式,這種祭祀儀式起源和成型於多神教。傳世文獻和考古資料顯示,中國的多神教祭祀儀式是大約在公元前3500年之後出現的。而且首先在中原地區的周邊出現,最早的典型多神教祭祀文化是內蒙古的紅山文化,然後是湖北的石家河文化以及浙江的良渚文化。

在文獻記載中,中國文明起始於伏羲時代,伏羲時代最重要的發明是易經,然後是最隨之出現的書契。因此,中國固有的文化是易經-書契文化,其基本原理與多神教祭祀文化迥然不同,而且其產生時間遠比多神教祭祀文化早。最早的契齒文來自公元前5000年前。但易經和書契的出席顯然還要早的多。

因此,當成熟的多神教祭祀文化,在公元前3500年前突然在內蒙古紅山文化出現時,就面臨兩個問題。一個是如何向中國其他地區傳播的問題,另一個與中國固有的易經-書契文化的衝突和融合的問題。

多神教祭祀儀式中,需要祭品、道具來承載和呈現儀式。其中玉器是紅山文化最重要的祭品之一。在考古發掘中,紅山、良渚、石家河都有大量精美玉器的出現,但在中國的中原地區,從沒有如此規模玉器出土。這意味著中原地區,尤其是黃淮平原的中原中心區域,一直對多神教祭祀文化是抵制的。

從公元前3500年之後到公元前2300年左右堯舜政府的出現,中國1000多年的歷史,應該放到文明的融合和衝突的大背景下來考察。衝突和融合的最終結果是,用中國固有的易經-書契文化,即道義文化,去同化和改造了外傳的多神教祭祀文化,用書契-道義原理去對對神的祭祀儀式進行改造。

把多神教中人神之間的信仰信服關係,改造成平等的以誠信為基礎的書契關係。對神而言,人的最好的祭品不是有形的物質,而是人的誠信、道義。這就是《五經》中常說的“鬼神饗德”,就是鬼神以人的品德、誠信、道義為食品。

因此,對獻給神的祭品而言,就不在祭品的物質本身,而在於祭品所傳達和承載的人的誠信、道義。這樣本來的基於神秘主義的祭品就契約化、誠信化、道義化了,即“禮器化”了。

這樣一來,在多神教中本來是用來敬神祭品的玉器,禮器化之後,也可用來敬人,用在人與人之間傳達誠信。實際上,玉石就成為一種製造書契的新材料。而用玉石製造的書契也不叫書契了,而叫“瑞”,或其他更大上的名字。但究其本質,其實還是書契,其功能與用廉價木材做成的書契並無實質區別。

因此,玉器的價值並非在於玉器的玉石材質本身,而是在於被賦予的誠信、道義內涵,成為誠信和道義的象徵。因此,《禮記》說:“君子比德以玉”。

玉器被賦予誠信和道義內涵,在形式上正是通過將代表誠信和道義的雙排契齒文刻畫或雕刻到玉上而實現的。這就是表現為玉器上的雙排齒或雙排齒文。

玉禮器形成的“書契-道義”原理

玉的雙排齒,以及雙排齒文,與契齒文的相似度並不太明顯。但是,“玉”字的甲骨文,則猶如象為玉禮器拍了X光片一樣,讓玉器與雙排契齒文關聯的清晰度頓顯。

玉禮器形成的“書契-道義”原理

因此,甲骨文玉絕非象形文字,而是直接來自書契時代的雙排契齒文,是書契文字,也是數學化的表意文字,因為契齒文本質上是數字。雙排契齒文的符號化,實質上是數字的符號化。

因此,中國文字的核心部件,即雙排契齒文之“文”,早在7000多年前的書契時代已經成型。後來的甲骨文只是更大規模地推廣應用而已。

因此,在字形上去研究一個字的真實內涵時,就不能使用象形原理,也絕不能將甲骨文本身看成文字之源頭,以之為起點。

明白了這些,我們才能真正理解孔子為什麼說:“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才能明白為什麼《周易觀卦》說“盥而不薦,有孚顒若”,這個觀點也被孔子高度重視,並在《論語》中加以引用:“禘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觀之矣”。《周易》非常重視禴祭,也是基於同樣的理念,譬如,《既濟》九五爻說:“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

對上面的幾句話做一些解讀。

“禮雲禮雲,玉帛云乎哉;樂雲樂雲,鐘鼓云乎哉”,是說,“禮”和“樂”不在外在的形式,而在自己內心的真誠,不在物,而在心。

“盥”是祭祀時迎神的動作和儀式,此時祭祀者要保持內心的虔敬,這些動作和儀式也更能體現祭祀者的內心虔誠。而“薦”則是向神獻具體的物質化的祭品、食物。“盥而不薦”的實質是說,內心虔誠更重要,物質祭品不重要,在觀看祭祀儀式時,只需觀盥,而無需觀薦。孔子說的“灌”與《周易》說的“盥”是一個意思。

“禴祭”是一種祭品很少的薄祭。殺牛就是殺牛獻神,是一種祭品非常豐厚奢華的大祭。“東鄰殺牛,不如西鄰之禴祭,實受其福”是說,祭祀不在外在祭品的奢華,而在內心虔誠。唯有內心的誠信才是最真實的祭品,因此,東鄰舉行殺牛的祭祀儀式可能不如西鄰祭品很少的祭祀,因為西鄰的內心更虔誠,唯有真實的虔誠才能獲得神的福佑。

總之,玉器在中國的禮器化是一個文化衝突和融合的過程,是中國的易經-書契文化與外傳的多神教祭祀文化的衝突和融合過程。在這個過程中,中國固有的易經-書契文化佔據主導和支配地位,外傳的多神教祭祀文化則逐漸被邊緣化。當然,也吸收了多神教文化的積極因素,譬如通過參與祭祀儀式而獲得內心虔誠,把對神的祭祀,改造成一個人的心性修煉手段。

玉禮器中實際是包含雙重文化因素的,玉石本身是被多神教文化用來當做祭品的,而傳入中國之後,被中國禮器化之後,玉則被用作傳達誠信和道義的工具,用作製造書契的材料。

因此,當在玉禮器中去考察中國文化的演變史時,就必須知道其中哪些是文化因素是中國的,哪些文化因素是多神教的。如果不能正確做出這種區分,就會鬧出張冠李戴,認賊作父的笑話。

譬如,有人就基於玉禮器在中國文化中的重要作用,而簡單機械地認為,中國文化起源於玉石文化,把玉石文化的起源和演進等同與中國文化的起源和演進,並進一步認為,中國文化的早期形態是“玉教”。

1000多年的外來多神教祭祀文化,又分為兩個階段,前一個階段是和平的,後一個階段則是包含了戰爭。考古學上龍山時代的多神教文化,就是典型的包含了戰爭的多神教。“國之大事,唯祀與戎”,正是對這一時期的描述。

中國文化對外來的多神教文化的改造也就包括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對神人關係的改造,對祭祀儀式的改造,即“禮器化”、“禮化”,這個前面說過了。還是一方面的改在就是對戰爭的改造。更準確地說,是對戰爭中戰爭雙方關係的改在,把侵略專制關係改造在成中國固有的書契協作關係。

這就是“化干戈為玉帛”的文化、歷史內涵。“干戈”代表戰爭,代表侵略專制的人際關係,而玉帛則是用昂貴材料做成的書契,昂貴材料做成的書契還是書契,代表誠信與協作。

鉞是中國早期一種重要的武器,後來禮器化了,會經常在很重要的政治性的禮儀中出現。現代人基於此,想當然地認為,那時中國是崇拜武力的,鉞則象現在美國俄羅斯的核武器的密碼按鈕一樣,成為權力的標誌。

殊不知,被禮器化的鉞,並不能再叫鉞了,而應該叫“戚”,戚鉞的本質區別在於,戚上被雕刻上了不太明顯的雙排契齒文。

雙排契齒文是書契的代表,也是誠信和道義的代表,在本來用作殺人武器的鉞的兩側刻上雙排契齒文,就是“化干戈為玉帛”的形象表達,其用意是深刻的。

玉禮器形成的“書契-道義”原理

因此,《左傳》記載,“止戈為武”。那麼什麼才是“止戈”手段和工具,就是書契和書契文化。

所以,在中國古代儀式中出現的貌似的鉞的戚,象其他禮器一樣,也包含雙重文化因素。一重因素是外來的殺人武器,另一重則是中國固有的書契道義文化。而我們崇拜的並非其殺人武器因素,而是中國固有的書契道義因素。

漢代以來,人們已經對鉞的禮器化的歷史淡忘了,已經分不清鉞戚的本質區別了,也把禮器化,書契道義化的戚當成武器了。事實上,戚只是禮器,而不是武器。在傳世文獻中,戚只在儀式中出現,而從無在真正的實戰中出現。(DYH:道義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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