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結婚得交稅!不生二胎得罰款!是荒唐還是已無路可走?

不結婚得交稅!不生二胎得罰款!是荒唐還是已無路可走?

這幾天,南京大學長江產業經濟研究院的劉志彪、張曄火了!

原因是8月14日在江蘇省委機關報《新華日報》上給出了這樣的建議:

可規定40歲以下公民不論男女,每年必須以工資的一定比例繳納生育基金,並進入個人賬戶。家庭在生育第二胎及以上時,可申請取出生育基金並領取生育補貼,用於補償婦女及其家庭在生育期中斷勞動而造成的短期收入損失。如公民未生育二孩,賬戶資金則待退休時再行取出。生育基金採用現收現付制,即個人累計繳納而尚未取出的生育基金,可用於政府對其他家庭的生育補貼支付,不足部分再由國家財政補貼。

16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胡繼曄又在這把烈火上添了把柴:

未來不僅可以設立生育基金制度來鼓勵生育,還要對丁克家庭徵收“社會撫養稅”:“人老了之後光靠錢是沒用的,還是需要年輕人,別人家的孩子來照顧。這些丁克家庭老了之後沒有後代,是要佔用社會資源的……”他還指出:中華民族之所以能夠屹立於世界民族之林,就是因為逐步形成了“不孝有三、無後為大”的文化,從歷史的長河來看,如果一個家族中的男性沒有孩子,是進不了祠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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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他們給出以上觀點的依據是:

國家統計局今年初公佈,2017年中國大陸全年出生人口1723萬,比上一年減少了63萬,顯示全面二孩政策導致的出生人口高峰很可能已經過去。這一觀點從目前各地衛計委披露的人口出生情況中得到驗證:2018年上半年的新生兒人數同比下降了約15%-20%。這意味著,2018年的出生人口比2017年還將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更糟的是,按照2010年的普查數據,未來十年內我國的生育旺盛期婦女將減少約40%。在未來二三年內,隨著我國第三次人口高峰期的育齡婦女逐漸退出育齡期,以及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導致的生育堆積效應釋放結束,我國的人口出生率必然面臨斷崖式下跌。

我國自2000年後就已經陷入了“低生育陷阱”,“當時一對夫婦的平均生育率在1.6左右,現在已經下降到1.2-1.4之間,遠遠低於人口正常、不增不減的2.08-2.1的數據”。中國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生育率已經低於美國等一些發達國家。

但似乎,他們忽視了為什麼越來越多人不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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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解放日報社會調查中心聯合KuRunData中國在線調研進行的一項關於生育二孩的調查結果顯示:

全面二孩”落地兩年多,出生人口不升反降的原因佔比依次為:養育孩子的成本太高(69.3%)→二孩生育堆積效應在政策放開的第一時間已經大部分釋放出來(52.7%)→城市化水平的提高(49.5%)→年輕人口持續減少(47.4%)→職業女性擔心生育二孩會導致職位變動或影響職務升遷(40.9%)→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健全(40.2%)

而在不想生的各種理由中,經濟狀況不允許也排在第一位!

或許,大家還記得2013年那張引發網友熱議的“中國十大城市生育成本排行榜”:

第一名:北京,276萬元

懷孕時的營養成本:一年4萬左右;

產前及生產費用(包括產檢及手術費用):1萬左右;

產後及月子費用:1萬左右;

學前日常用品成本:奶粉、尿布、輔食、水果、衣服等,6年30萬;

學前教育成本:早教、醫療、玩具、保姆等,6年72萬;

學前其他成本:保險、也是一項都不小的開支,6年12萬;

教育費用(7年到大學畢業):學校常規收費、學校額外收費、擇校費(有關係的話60萬足夠用);

教育其它經費(7年到大學畢業):學習工具花費、補習家教費用、特長愛好花費,16年48萬;

人情送禮花費、生活費及其他費用:16年48萬;

綜上:

4+1+1+30+72+12+60+48+48=276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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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隨其後的是

上海:247萬;

深圳:216.1萬;

廣州:201.4萬;

杭州:183.2萬;

南京:170.1萬;

武漢:160.6萬;

青島:152.6萬;

西安:142.5萬;

長春:131.5萬。

雖然大家對這個榜單褒貶不一,但更多人承認:養孩子一定要花錢,花很多很多錢,這絕對是無法迴避的!

所以,恐怕真正解決“生孩子”問題,對於國家來講,絕不應該是“罰”!是“徵稅”!而是減輕負擔!

比如發達國家的國家兒童監護制度,在加拿大,孩子一出生,就會領取政府每月300加幣的牛奶金,孩子成年之前的所有教育費用、醫療費用由國家承擔。

國家兒童監護制度不但減輕家庭生育成本,而且切實保障未成年人的權利。如父母作為監護人沒有履行監護職責,將剝奪監護人資格,由於兒童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均由國家承擔,所以剝奪不合格父母的監護人資格、委託其他人監護不存在什麼障礙。我國針對未成年人被父母體罰、虐待傷害問題,也提出要撤銷不合格父母的監護人資格,但具體落實特別困難,就是因為這需要父母提供生活費用,才能委託其他人(機構)監護。

當然,從我國現實國情出發,一步到位或許很難,但哪怕小步走,是不是也算一種進步?

此外,對於“想生二孩,又害怕負擔過重”的父母來說,提早給自己、愛人、孩子備足保險減輕負擔也非常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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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給自己和愛人備足保險,是為了防止一旦為人父母者遭遇了意外或重大疾病,沒錢治療或者沒錢留下、只撇下一堆債務的情況下,會直接拖累孩子,甚至害了他/她們一輩子!

2、相較於從小到大的撫養成本,恐怕在意外、大病上的花費才是很多父母最怕承擔、甚至無力承擔的:

要知道,權威數據顯示,意外傷害仍是0至14歲兒童死亡的首要原因,超過了其他所有事因的總和,且致死往往不是最終或唯一結局,大部分患兒成為傷殘人士,這對兒童的身心健康發展及家庭都造成巨大影響。

國際兒童腫瘤學會調查顯示:每3分鐘就有一名兒童死於癌症,惡性腫瘤已經成了意外創傷之外造成兒童死亡的第二大原因!在我國,兒童腫瘤的發病率近10年來每年都以2.8%的速度在增加,每年新增的惡性腫瘤患兒達到3-4萬!

這些一旦發生,各項花費要多少錢?後續康復要多少錢?那時候的自己又承不承受得住?一旦有個三長兩短,不但孩子遭罪,身為爸媽,餘生又如何?

而準備一份意外險、重疾險、醫療險,雖然不能阻止意外、疾病的發生,卻可以在第一時間拿到一筆救命錢,給孩子和自己一線希望!正如一個媽媽給兩個孩子分別買了50萬保額的重疾險後所說:“如果孩子一生中真的罹患疾病,治不治得好那是老天爺和醫生的事情,但有沒有錢治,那是我的事情,如果因為前者,我會很傷心但能放下,如果因為後者,沒錢治療而不得不放棄,那會是我永遠的痛,我會永遠無法原諒我自己!”

3、如果您的孩子已經上了幼兒園、小學、中學,就會知道“天價教育費”的壓力到底有多大!

報吧,負擔真是太重;不報吧,眼看著因為自己而耽誤了孩子?

不結婚得交稅!不生二胎得罰款!是荒唐還是已無路可走?

或許,車子可以買寶來,也可以買寶馬,還可以是保時捷;旅遊可以去北戴河,也可以去北海道,還可以去北極;房子你可以買小的,也可以買大的,還可以買別墅;但你能根據自己的錢來決定孩子上不上學嗎?你應該不會說:“閨女呀,媽咪沒錢了,少上一季吧”也可能不會講:“兒子啊,今年沒錢了,在家休一年明年再去吧”……

而教育金保險所特有的以下功能則可以很好解決以上難題:

01

保費豁免功能

一旦投保的家長遭受不幸,身故或者全殘,保險公司將豁免所有未交保費,子女可以繼續擁有保單原應享有的權益。

02

強制儲蓄的功能:

父母可以根據自己的預期和孩子未來受教育水平的高低來為孩子選擇險種和金額,一旦為孩子建立了教育保險計劃,就必須每年存入約定的金額,從而保證這個儲蓄計劃一定能夠完成。

03

理財分紅功能:

通常教育金保險幾年返還一次,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抵禦通貨膨脹的影響,且可以做到“專款專用”!即在保險金的返還上,完全是針對少兒的教育階段而定,通常會在孩子進入高中和進入大學兩個重要時間節點開始每年返還資金,到孩子大學畢業或創業階段再一次性返還一筆費用以及賬戶價值,以幫助孩子在每一個教育的重要階段都能獲得一筆穩定的資金支持。

當然,如果您是一對比較負責任的爸爸媽媽,在為孩子做保險規劃前最好還是找一位專業、負責的代理人,結合自身的家庭收支情況、孩子的風險需求狀況,設計科學合理的投保方案,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去做,這樣省時、省力,又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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