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婚姻規定:現在大多數人看了害臊,有一類人按這樣結不了婚

自古以來,婚姻都是人們的頭等大事,往大了說,那可是關乎國計民生!因此,不管是文明發達的現代,還是封建落後的古代,官府部門,都會對婚姻制度插上那麼一手,做些制度規定,以便更好的管理。

然而,在秦朝時,卻有這麼一個規定,在歷史的長河裡,顯得極為“高調”。

秦朝的婚姻規定:現在大多數人看了害臊,有一類人按這樣結不了婚

“男子身高六尺五寸,舉弱冠之禮,即可成婚;女子身高六尺二寸,行許嫁,即可成婚。”——源自1975年出土的《睡虎地秦墓竹簡》

什麼意思?

簡單點說就是,男人要達到六尺五寸,差不多也就是一米五;女人要達到六尺二寸,差不多也就是一米四;男女身高達到這個標準了之後,就可以結婚了。

秦朝的婚姻規定:現在大多數人看了害臊,有一類人按這樣結不了婚

除此之外,還附加了一條《法律答問》,翻譯如下:

問:女子嫁人後,因某些原因逃走了,報官後被抓獲,或者自己去自首,這時官府發現女子身高不滿六尺二寸,應不應當受到處罰?

答:如果當時備案了,就應當受到處罰;如果沒有備案,就不會受到處罰。

“有女子甲為人妻,去亡,得及自出,小未盈六尺,當論不當?已官,當論;未官,不當論。”

秦朝的婚姻規定:現在大多數人看了害臊,有一類人按這樣結不了婚

可以,這想的還挺周全。不過,這、這、這,聽說過按年齡規定結婚的,還是第一次聽說按身高規定結婚的。

如果把這條規定用於現代的話,恐怕很多人都要早早的被家裡催婚了,催婚語也不再是:“哎呀,你都這麼大了,該結婚了”,而是:“哎呀,你都這麼高了,該結婚了”。

秦朝的婚姻規定:現在大多數人看了害臊,有一類人按這樣結不了婚

如果霍比特人恰好也在這條法規的管轄之內,那霍比特人說不定就要種族滅絕了!

而現如今眾多的堂堂七尺男兒,你們都這麼高了,如今還未婚,害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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