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萬達廣場的碰瓷慣犯,終於被抓了!

湛江萬達廣場的碰瓷慣犯,終於被抓了!

警 情 通 報

2018年7月17日晚,開發區公安分局網警大隊在網絡巡查時發現一段疑似在萬達廣場地下停車場有人碰瓷的視頻在部分微信群和朋友圈傳播。獲悉情況後,我局領導高度重視,馬上安排轄區梧闊派出所和網警部門聯手展開核查,查明碰瓷行為確實存在並迅速鎖定涉嫌碰瓷嫌疑人身份後,於7月19日晚23時許將嫌疑人母某(男,黑龍江人,無固定工作)抓獲。經審訊,母某對其在萬達廣場內先後兩次以“碰瓷”的方式實施敲詐錢財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

目前,母某因涉嫌敲詐勒索已被開發區公安分局依法拘留。

湛江市公安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

2018年7月20日

❖ 網傳視頻截圖

湛江萬達廣場的碰瓷慣犯,終於被抓了!

湛江萬達廣場的碰瓷慣犯,終於被抓了!

❖ 母某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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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

“碰瓷”其實質屬於詐騙違法犯罪的一種表現形式。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針對專業碰瓷人群,規定中還特別指出: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汽車在沒有違法的情況下正常行駛,而行人故意先撞上行駛的車子,駕駛人來不及反應而發生交通事故的,車主不需要負任何責任,碰瓷者負全責。

湛江萬達廣場的碰瓷慣犯,終於被抓了!

遇到碰瓷怎麼辦?

1、首先要保持冷靜,越驚慌失措損失越大。

先觀察有無明顯受傷的跡象,如有的話還是要叫救護車並撥打報警電話正常處理,記得拍照取證記錄現場的第一情況。切記不要答應碰瓷者的任何要求,如果碰瓷者堅持私了並言語挑釁,一定保持克制,一切等交警到了再談。

2、立刻報警,不要和碰瓷者討價還價。

碰瓷者最害怕的就是報警了,無論何種事故只要按正規流程處理,碰瓷者是撈不到任何好處的,警方是不會袒護碰瓷者的。碰瓷者旁邊可能還有幫忙的勸司機私了的,千萬別信任何陌生中間人,那都是套路。如果是車與異物或其他車輛碰瓷,一定要迅速拿出手機拍照,不要移動任何物體,保存證據讓交警和保險公司處理。

3、養成良好駕駛習慣,遵守交規。

碰瓷者最喜歡的對象就是那些不遵守交規的司機,行車速度快,或者邊打電話邊開車的司機最受歡迎,經常碰瓷都發生在闖紅燈,變道,不按規則掉頭倒車的時候,這樣萬一真的出現了事故造成的損失還是得由司機自己來賠償的,交警也沒辦法。所以司機在平時開車時候一定養成好習慣,安全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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