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審時又去盜竊 兩名盜竊電纜“慣犯”被抓獲

原來,吳某、周某二人長期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在集美流浪。今年2月底,二人在後浦村的一座天橋下偶遇。交談中,吳某提出盜竊工地電纜線的想法,周某立即答應,並和吳某當晚即在海翔大道盜竊了近70米的路燈電纜,並低價出售給一家廢品收購站。嚐到“甜頭”的吳某和周某幾天後又故技重施。

二人實施盜竊時,因做賊心虛,均不敢吐露本人真實姓名。兩次實施盜竊且均未聽說有人報警,這讓剛剛開始實施盜竊的周某感覺有利可圖,本欲再次和吳某“聯手”,但因吳某“失聯”只能作罷。

周某不知道的是,吳某“失聯”的原因是因為“吃獨食”被抓了。今年3月,吳某單獨實施兩起盜竊後,迅速被集美警方抓獲。因該兩起案件案值較小,吳某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一個月後,於今年4月被依法取保候審。

吳某被刑拘期間,轄區再未發生盜竊電纜的案件。而在訊問過程中,民警根據吳某的表現,斷定一旦吳某被取保候審,肯定會再作案。為及時消除隱患,杏林派出所緊鑼密鼓地對吳某的犯罪活動進行深挖。

正如民警所料,4月底,吳某被取保候審,5月初,轄區內即先後發生3起盜竊工地電纜案件。由於一直沒有放鬆對吳某罪行的偵查,並挖出了最初兩起盜竊路燈電纜案件的同夥周某,杏林派出所經過周密部署,於5月18日凌晨將吳某、周某同時抓獲。二人均對自己組織或參與的盜竊案件供認不諱,並詳細說出了二人在盜竊過程中的犯罪行為和獲利情況。目前,周某、吳某均已於5月18日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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