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屋頂種菜引糾紛到底該誰管 物業:不好管

小區屋頂種菜引糾紛到底該誰管 物業:不好管

近日,不少市民向本報反映,有居民在屋頂種菜,佔用了公共空間,侵犯了其他業主的權利,而且還產生蚊蟲氣味等問題。屋頂成為菜園,不僅引發了所有權的紛爭,還會造成鄰里矛盾。

城市小區屋頂到底能不能種菜?屋頂種菜是否屬於屋頂綠化?有無規矩可循?誰來管理?帶著這些問題,武漢晚報記者走訪了部分小區樓頂現場,並採訪相關部門。

物業:屋頂種菜不好管

在洪山區金地聖艾米倫小區,有市民投訴7棟29樓的住戶在自家樓上種菜,在樓頂擺放大量菜盆子,佔用正常公共空間,物業多次上門勸說協調無果,業主還與其發生了肢體衝突。

小區屋頂種菜引糾紛到底該誰管 物業:不好管

記者近日來到小區看到,該棟樓一共29層,樓頂種菜的盆子已不見了蹤影。

“之前樓頂還有籃球架,城管過來拆除了,但種菜的問題當時沒有解決。”聖艾米倫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介紹,肢體衝突發生後,在多方施壓和溝通下,業主7月底撤走種菜盆子。一位上樓晾衣服的業主對記者說,現在沒有種菜,基本就不影響其他住戶了。

小區物業相關負責人表示,物業得知業主不合理行為後會第一時間進行勸說,並下達三聯單要求整改。“對於高層樓頂,物業人員會定期巡查,發現違規現象會及時制止,大部分業主都是配合的。”

徐東石化小區則是一個有19年樓齡的老舊小區,樓頂種菜的情況也更加普遍。10日下午,記者爬上一幢樓樓頂,放眼可見樓頂的小菜地。

由於是老舊小區,樓頂的空間相連面積特別大,有業主直接在地上鋪土,用磚頭圍砌成一塊塊菜地。菜地旁一排排白色塑料桶裡裝滿了用於澆灌的水,不少水都變黴綠,湊近可聞到一陣陣臭氣,空地也被不少雜物堆滿。

“樓頂到處都是種菜、亂搭亂建的情況,安全通道被佔用,臭氣燻人。”家住該小區的熊女士說,儘管業主多次反映,物業公司也沒安排打掃,居民生活環境受到影響。

記者詢問小區物業工作人員是否管理樓頂種菜,該工作人員表示:“管不了,都是歷史遺留問題,就算清理了業主也會繼續種,是有很多居民投訴,社區和城管也都來過,但都管不下來。”

園林部門:小區內種菜不能和植被綠化劃等號

那屋頂種菜是否屬於屋頂綠化?武漢市園林局綠委辦相關工作人員介紹,小區內種菜不能和植被綠化劃等號。小區綠化是根據季節需要栽種植被,對於樹種和植物的選擇會考慮環境、氣候和資金等多項因素,充分發揮了最大觀賞價值的需求,小區居民通過種菜綠化環境明顯達不到該效果。

“我們倡導居民在公共空間綠化家園,屋頂種植是個人行為。”綠委辦工作人員說。

市農委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屋頂種菜種植規模小分佈零散,且多在中心城區。目前武漢市農委管轄範圍是新城區和遠城區的農業,中心城區沒有農業部門,也沒出臺陽臺農業的相關管理文件。

記者查看陽臺農業的概念,它是指在一定高度的陽臺或樓頂所進行的農業生產活動,從技術角度說,陽臺農業所涉技術更趨高新性,栽培模式更趨無土性,生產產品趨觀欣賞性與自給性。但從走訪的情況看,多數小區屋頂種菜仍是採取傳統的土壤施肥模式。

記者通過查找,並未發現國內有城市對屋頂種菜出臺明確管理辦法,多數都是針對屋頂綠化的規範。比如,廣州市2007年開始實施《屋頂綠化技術規範》,明確要求將屋頂綠化分為花園式屋頂綠化和簡單式屋頂綠化兩種,列出了適宜屋頂生長的90種植物。武漢沒有單獨出臺屋頂綠化規範或辦法,而是將其列入城市整體綠化工作中。

小區屋頂種菜引糾紛到底該誰管 物業:不好管

《武漢市2018年綠化工作方案》提到,要全面提升單位附屬綠地水平。推進行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工業園區大力實施庭院綠化,完成垂直綠化3140米,屋頂綠化11302米。“武漢目前屋頂綠化通常都是單位為主,而且屋頂綠化不算做綠化率,還會帶來屋頂承重等系列問題,因此沒有大規模推進。”市綠委辦工作人員表示。

律師:樓頂是全體業主的共有部分

“小區屋頂是全體業主的共有部分,不能成為某個業主或者某些業主的私家菜地與花園。物業公司發現後可以進行制止,如果制止無效,業主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停止侵權並恢復原狀。”湖北華徽律師事務所律師汪明對記者說。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七十條規定:業主對建築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共有部分包括建築物的基礎、承重結構、外牆、屋頂等基本結構部分。

而《武漢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七十二條也明確指出:通道、樓梯、屋面及屋面露臺等屬於業主共有,禁止任何單位、個人侵佔、處分或者改作他用。利用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的,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和管理規約的規定,並徵得相關業主和業主大會的同意。

“居民如果要佔用樓頂種菜,需相關業主和業主大會同意。”汪明說,對於私自種菜等行為,城管部門可根據相關條例進行執法。

城管:種菜涉及到違建或損壞公共綠地才介入

小區環境作為市容的主要組成,屬於城市管理的一部分。2012年7月1日起施行的《武漢市城市容貌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居住區內不得飼養家禽、家畜,不得佔用空隙地種植蔬菜;第九條規定:建(構)築物的屋頂、平臺、外走廊,應當無垃圾、吊掛物和隨意堆放的雜物,不得違法搭建附屬設施。

對此,武漢市城管委相關負責人解釋,這個規定中所說的空隙地是指小區地面的空隙地,而非屋頂的空隙地;屋頂種菜也不能被認定為垃圾和雜物,所以城管如果對屋頂種菜執法,並沒有執法依據。“除非種菜涉及到違建或損壞公共綠地,城管才會介入。”

記者查詢到,武漢市政府辦公廳曾在2014年6月發佈過《關於加強住宅小區違法建設等突出問題綜合治理工作的意見》,其中提到:整治侵佔公共綠地或者其他公共部位(場地)種植蔬菜,在公共區域或者在自家院內飼養家禽,對小區居民正常生活、工作造成影響等“種菜養雞”行為;並明確由城管部門負責住宅小區違法建設、種菜養雞等問題的執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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