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接轄地而論,唐朝疆域大還是明朝疆域大?

文|小河對岸

關於明朝之疆域,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明朝幅員遼闊、為近古未有。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明朝的疆域較為蹙小,僅相當於我國今天疆域之一半。而這兩種不同的觀點,是源於兩種不同的核算方式,一種囊括了羈縻地區(今西藏、吉林、黑龍江及俄羅斯部分遠東地區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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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種則以大明的直接轄地而核算,也即所謂的“兩京十三省”。其中,兩京為京師(北直隸)與南京(南直隸),十三省(正式稱謂為布政使司)為:山東(遼東都司,在行政上隸屬於山東)、山西、河南、陝西、四川、湖廣、江西、浙江、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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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國曆史課本上的各時期版圖,基本上都囊括了羈縻地區。一則,是為了彰顯出我們過去的榮耀。二則,也有為證明這些邊疆地區自古就屬我國所有的目的。而實際上,當今世界對一國領土的公認,都是以近代以來各國的實際控制疆域為依據,而不會以某爭議地幾百上千年以前歸誰所有去界定。

現今“疆域”一詞,是自西方而傳入的。我國古時候有“天下”的觀念,而並無現今的疆域認識。《詩經·北山》即言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天下”觀念,是以自我為中心,而認為整個天下都屬於自己。故而,我國在歷史上常以“天朝上國”自居,也只有我國的君主才有資格稱皇帝,我國與周邊國家的關係是上下級關係。而“疆域”的概念,則是建立在一種較為平等的認識之上,彼此界限很明確。故而,有些西方學者認為長城乃是我國曆史上的北部邊界,就比較荒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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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王朝與北方的遊牧民族之間並不會有明確的疆域劃分,而長城絕不是修築在國境線上以作彼此之疆界用的,而只能是依地勢修築以便於軍事防禦。比如,明初有九大塞王,寧王、遼王、韓王等人的封地就在長城之北。而遊牧民族更是居無定所,飄忽不定,更不會有疆域認識。比如滿清乾隆年間的蒙古土爾扈特部因不堪沙俄的野蠻統治,從伏爾加河下游地區一直遷徙到新疆的伊犁地區。那肯定不能說從伏爾加河下游地區一直到新疆的伊犁地區,都是蒙古土爾扈特部的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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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遊牧漁獵民族,其本身就不像農耕民族那樣對土地有明確的產權認識,而更接近一種公共產權意識,他可以在這裡放牧漁獵,別人也完全可以來。故而,有人會認為假使滿清沒有入關,我們的現今疆域也只有三、四百萬平方公里,而這種假使本身就是錯誤的。歷史上的華夏王朝沒有向北方遊牧漁獵之地開拓與定居,乃是在當時並不具備開拓定居的條件。

而隨著近代對遊牧漁獵之地,開拓定居條件的漸漸完備,以及華夏核心區人口的幾何增長,華夏核心區的人口自然就向周圍人口較為空虛的地區溢出。滿清後期,關內人口大規模“闖關東”、“走西口”乃至“下南洋”,其本質上就是如此。而滿清在很大程度上,反而遲緩了這進程(滿清將“關東”列為禁地,而嚴禁漢人闖人)。我國現今疆域的奠定,乃是“闖關東”、“走西口”、“戰新疆”、“進西藏”的一系列經營開拓、血戰犧牲的結果。以滿清之孱弱無能,若不是被推翻,還不知道疆界又在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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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曆史上的華夏王朝,雖與周邊的國家、部落之間沒有明確的疆界劃分。但華夏王朝的直接轄地,還是有邊界的。如按今天之疆域概念來論,漢、唐之都護府實則上與駐韓、駐日的美軍並無本質的區別,也算不上是漢、唐之疆域。漢、唐之都護府為軍事機構,而非民政管理機構,在都護府的勢力範圍之內,只有漢、唐的少量(幾萬)駐軍而已,當地仍是各自完整的國家、部落狀態,這與我國今天的少數民族自治區絕不一樣,而更像是美國與日、韓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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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而,歷史上的華夏王朝在實力不逮的時候,對羈縻地區的丟棄也並不那麼痛心。而丟失“燕雲十六州”的感覺,跟丟棄西域的心情絕不可能一樣。那以直接轄地而論,大明的疆域只有三、四百平方公里,那大唐的疆域與大明相比又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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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大唐的疆域還遠不如大明。大唐的直接轄地在安史之亂後,就徹底見了底,而後來的五代十國版圖(燕雲十六州被割之前)就基本上算是大唐的直接轄地。與大明相比,大唐的直接轄地少了遼東、雲南、貴州及今天的甘肅、青海的一部分。而實際上,唐朝時期的大片江南地區,還都有待開發。尤其是嶺南地區,更被朝廷當作是莽荒流放之地,其統治力甚微,更不能與明朝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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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史籍:《資治通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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