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离吗?

经过前面的学习,大家知道第一次起诉就判决离婚的情形主要限于法定的五种情形,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话,法院一定会判离吗?

答案是不一定,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第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管第几次起诉,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

第二、没有法定离婚事由也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没有离婚的法定事由,又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在这种情况下,法院通常会推定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第三、离婚起诉书的起诉理由不充分。起诉书中如果没有确切的证据,证据不够充分或者过于简单,只有三言两语的话,这种情形并不能说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第四、军人配偶要求离婚,军人不同意的。我国婚姻法对于军人的婚姻是有特殊保护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也就是说,除非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或者军人自己同意离婚,否则不管第几次起诉,法院都不会判决离婚。

第五、女方在怀孕或哺乳期,男方提出离婚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肯定会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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