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個稅法通過!工薪族今年10月份可領減稅「紅包」

月收入15000元(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月收入),現在每月要繳個稅1870元;按照新法,每月繳納個稅790元,稅負降低了58%。

羊城派記者 嚴麗梅 實習生 侯琳琳

在歷經一審、公開徵求意見和二審之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獲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新個稅法定於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個稅法還規定,工薪一族從今年10月份開始,就可以按照新稅率和新免徵額5000元/月計算繳納個稅,領取減稅“紅包”。

根據新個稅法:

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5000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照修改後的個稅稅率表(綜合所得適用)按月換算後計算繳納稅款,並不再扣除附加減除費用。

看到這一規定後,有工薪族建議自己的公司把今年中秋、國慶所發的節日費或獎金全部放到10月份來發,以搶喝這一減稅政策的“頭啖湯”。

那麼,今年10月份發的工資薪金是否能享受到這一減稅紅利?

據羊城派記者瞭解,2011年6月30日,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修改個稅法,將個稅免徵額提高到每月3500元並修改了個稅稅率表(工資、薪金所得適用),規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隨後稅務總局曾發文明確個稅法修改之後的政策執行口徑,規定:

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後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適用稅法修改後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納稅人2011年9月1日前實際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無論稅款是否在2011年9月1日以後入庫,均應適用稅法修改前的減除費用標準和稅率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對此,稅務界人士指出,這一政策規定體現出了“工資薪金”的“實際取得(支出)”原則。

按照稅務總局這一執行口徑,根據新個稅法,工薪一族今年10月份實際取得的工薪收入,將可以獲得減稅“紅包”。

工薪一族可享受到的減稅力度有多大?

在3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局召開的新聞發佈會上,財政部副部長程麗華指出:“月收入2萬元以下納稅人,稅負降低在50%以上。”

羊城派記者計算,不考慮稅率優化調整這一因素,僅以基本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5000元/月帶來的減稅效果看:月收入15000元(扣除“五險一金”之後的月收入),現在每月要繳個稅1870元;按照新個稅法,每月繳納個稅790元,稅負降低了58%。

來源|羊城派

題圖|視覺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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