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现在有些专家和律师越来越没有正义感?

秋天的枫叶996


很简单,因为专家太多,律师太多,专家太多又没有出头之日,他们就会发一些很雷人的言论,唯恐别人不认识自己。而律师呢,有时你也不能太怪律师,毕竟就算面对一个杀人犯,法律是有给他们权利请律师,正方和反方都会有律师的,而反方的律师肯定是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西方也是一样 。但在中国,律师没有西方的过得好,没有西方的收入高, 这是国情决定的。不过有些律师的言论还是会惹到群众的怒火,这是真实存在的。反而现在我们的专家就太过不堪,有些言论不但没水平,而且连一个没文化的普通人可以想得通的事情,他们就是要发表雷人的言论,这个我基本都不用举例子了。希望以后我们的那些多余的没名气的专家不要太过急功近利,不要想出名想疯了再发什么让人笑话的言论了。


君子19920306


按照周扒皮律师讲,坏人提砍你时一定要跑,绝对不能自卫,如果自卫就范法,请问周扒皮律师你老婆被人强奸了,你看到,你必须跑吗,如果你女儿做滴滴车,有不法分子伤害你女儿,你女儿不准反抗,如果反抗,属于违法对吗?如果是这样的,大家以后多多关照周扒皮律师一家人,

大家要练夜跑,跑的时候还要注意速度,速度快了把追砍你的人累趴下,你就真真玩玩完了。周律尸我看也没人支持你我支持你一下吧


漫步人生路150658380


干什么事都得把职业道德守牢,凭良心,别勾心斗角,巧取豪夺,别忘乎所以不留余地,人们都要有一个尺度,别为虎作伥其实对自己不好的。正确的人生观不管从事那种行业都要正常,知足。如果心存善念那道路虽险目的能平安达到,如果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借着国家和人民平台干有损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勾当,最终跌倒的是自己。

2006我亲眼所见,有一位公安干警和他的队友查农用车载人的事,公安车刚好停在一辆农用车旁边,有人说今天派出所查农用车查的紧,刚好停在公安车旁的农用车司机听见了,马上把自己的车往出倒准备躲避检查,其实看样子他一个人开着三轮奔奔车本不是检查的对象,农民不懂查的是啥敢快倒车准备离开,由于心情紧张将自己的车倒在了公安车后尾灯上,一边的后尾灯已撞破了,一个干警马上告诉所长警车右边后尾灯被撞坏咋办?所长前来看了并吩咐干警立即去修别给农民朋友增加犯愁,因为刚好当时是深秋季节农民正忙着搞秋收,卖土豆和菜。所长一边安顿修车一边和颜悦色的对那个甘肃老乡说别急,开车要操心千万不能马虎,随后有干警问咋处理,所长说让他去吧没事,以后多注意安全……

从这点小事我们可以看出一个人民警察的担当

有些人就不同了,遇到送上门的就绝对不客气,罚款扣车喝斥等,本来小事一桩他要揪住不放。


瑶池昆仑



首先,我们必须要承认我们不是专业的法律工作者,我们不知道“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伤害”等名词的法律含义。但是,我们还有一点良知,还有一点公平,公正的心。

我们就想问问大律师“周某”,故意伤害一定要要有“动机”,这才算是构成故意伤害的前提条件之一吧?骑车男怎么了,他和宝马男应该是一场不应该发生的偶遇而已,偶遇的情况下,骑车男会有什么动机来伤害宝马男呢?

难道就是因为周某看到了宝马男的宝马而心动,还是自己法律业务不熟悉,还是想自己出名,故意独树一帜特立独行地抛出自己的媚眼呢?你这个媚眼大众能够接受嘛?

还有,法律是规范人们不能干什么,这是一个底线要求。但是,大律师你要注意一点,世界的构成还需要道德的维护。人不能被物欲绑架,也不能被泯灭良心淹没,也不能被冷酷无情撕裂,人,之所以是人,那么就要有最起码的道德感,以及正确的三观。

不是嘛?大律师,醒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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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路上觅寻


比如,近两天发生的宝马男先提刀砍手,刀失手反被人砍伤,治疗无效死亡一死。这个宝马男早就是劣迹斑斑,屡屡犯罪,是一个为害社会、人民的害群之马。此次,他违章在先,打人在先,提刀砍人在先。如若他不是自己失手落刀。他会善罢干休吗?他不把被害人砍死,至少也是命悬一线吧?

这个骑车人纯属正当防卫,在生命受到极大威胁时在捡刀自卫。骑车人错在哪里?不仅没错,他就是一个英雄。且不说,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身。他已经被宝马男几番欧打,又被宝马男持刀砍伤,已经属于被逼上死路了,再不还手就只有等死了。

可是据说出来了个什么周律师,居然反诉骑车人防卫过当。这个周孙子还有点基本的是非设有?你到底收了纹身男家属多少钱?你碰到这种你死我活的两抢之时,你拿捏得住过当不过当,刀是该砍一下合适,还是两小合适的分寸吗?谁又知道这个纹身男还会不会有枪,有刀?

大家说,这个孙子周还有做人的良心吗?


映成947


对这种没有人类道德底线的流氓律师,就应该解除他们律师资格,因为他们已经没有资格做律师,他们专门与正义为敌,专门维护犯罪分子,替犯罪分子洗脱罪名,这就是对神圣法律的亵渎,在他们心里完全没有一点点正义感,完全就是彻头彻尾的法律的背叛者,完全丧失了维护正义的责任和良知,已经丧失了做律师的资格。对这类流氓律师就应该解除他们的律师资格。


随意147205928


这次昆山反杀事件后续报道中,有不少法律界的专家纷纷发表个人对此事件中所涉及到的法律发表了各自的看法,其中一部分不是对正当防卫给予肯定反而为歹徒叫屈叫冤实在让国人群起激愤!请问这些专家们正义在哪里?面对歹徒施暴为了不触犯法律和保护自己难道只有选择逃跑?如果跑不掉又怎么办?在数秒的时间里要一个普通百姓作出如此高难度的选择实在过余牵强,也只有你们法律专家才能做到!面对歹徒凶残施暴你们这些法界专家权威传给国人唯一的正确保护自救法就是逃跑!一个人口最多的国家,民众面对凶残的歹徒不是去见义勇为英勇抗击而是采取逃跑来自保,否则法律会追究民众而不是歹徒的刑事责任,听起来是多么的滑稽可笑!这些所谓的法界专家权威们有胆量组成一个演讲团,到祖国的边防哨所、到部队去作演讲,当遇到侵略者时为了不触犯中国的法律对敌不能开枪开炮,唯一的选择是逃跑!跑不掉就投降!否则抗击就会有故意伤害、过失伤害、防卫过当的嫌疑!这些专家权威那就算你狠!


崔军128714460


现在的社会,有正义感,有社会责任心的人是赚不到钱还会惹来一身麻烦,往往是无道德,无社会责任心的富甲天下,马无夜草不肥,人无横财不富,看看赵微夫妇,范冰冰,黄晓明和娱乐圈的公众人物,若没有阴阳合同他们能富得流油吗?再看看底层有道德心,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全都在为生活苦苦挣扎,因一时的见义勇为和社会责任心导致自己长时间或一辈子麻烦不断的也不少见。


qzuser201249260


按照周保富(姓周律师不应叫保民,因他不保民)的逻辑,以后坏人用利器砍杀办案民警时,民警要么一枪毙命,要么就逃,否则在与坏人搏斗中也会出现防卫过当,或者在抓捕犯人时每个细节都让人指点是否抓捕得当,所以我觉得那些为坏人(特别是为拐卖儿童)辨护的律师都不是好人。


音乐人鸿恩


这事要两说,社会上确实存在一些唯利是图的律师和法学专家,但不是全部。象这种如宝马反杀事件,在网络上发表个人专业意见的事基本不存在个人利益的事,就不要扣帽子了。一些法律人他们看待涉法问题的角度出于专业训练,和非法律专业人士肯定有不一样的地方。不能因为他们的专业意见和普通非专业人员从朴素认知出发得出的意见不一样,就说他们无正义感。可能他们正是出于正义而说的。就拿宝马反杀事件来说,按现行中国的法律条文和司法实践来说,白衣男子应当是防卫过当了。这是任何受过基本法学高等教育的人都能理解的。但这不意味着我完全认同我国法律和司法实践中对正当防卫的规定,反之我个人一直认为我们在该问题上的规定与实践过于机械,狭隘,不利于防卫方,对正义支撑不足。什么是法制精神和法制信仰,那就是你认同不认同都必须服从法律规定,并推动法制定的不断完善与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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