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文明县城创建和市容市貌提升的要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拟于近期开展磐安县城区店面外水槽、水龙头等设施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内容
拆除城区主干道店面外的水龙头、水槽和拖把、扫帚等设施
重点整治地段
螺山路、月山路、壶厅路、新兴街
整治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9月15日,具体分两个阶段:
1、自行整改阶段:8月28日,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宣讲文明县城创建要求,责令店家于9月2日前自行拆除水龙头、水槽等设施并整改到位。
2、集中整治阶段:对9月2日前未整改到位的商店或户主的水龙头、水槽等设施进行集中整治。
希望广大店家主动配合,自行拆除。对逾期拒不整改的相关设施,执法人员将进行强制拆除,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对阻碍拆除违法设施、干扰执法、妨碍公务的,按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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