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4网民微信群内发表侮辱他人言论 昆明警方迅速依法查处

8月27日,网友向“昆明网警”举报称,有4名网民在一个近500人的微信群内就浙江温州女孩乘坐滴滴顺风车不幸遇害案件发表侮辱性言论,引起广大网民的强烈愤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公安机关立即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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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警方将4名当事人查获,4人对在网上散布侮辱性言论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中2人给予行政拘留,另外2人给予教育训诫并责令具结悔过的处罚。

网警提醒: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500次以上的,应当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可构成诽谤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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