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子來搶孩子,媽媽爲了孩子失手把人販子打死,這算是正當防衛嗎?

東北小臭魚


第一,提出的這個問題可能受字數限制,缺少細節性描述,所以只能認定其假設在經典的狀況下,發生的傷害案件。

第二,人販子到陌生人家搶孩子,這是違法犯罪在先。作為孩子的母親,奮起反抗,為保護孩子不被搶走,拿起家裡的銳器或刀具等將人販子打死,這是制止對方犯罪的行為。由於問題中沒有對方對這位母親進行人身侵害或孩子身處生命危險的細節描述,因此,缺少正當防衛的法律要件,不能認定為正當防衛。

第三,母親竭力保護孩子不被人販子搶走,這是一位母親的天性,也是預感到孩子被人販子搶走後凶多吉少的應激反應。這不僅值得人們同情,更應得到法律的保護。

但是,人販子搶孩子並沒有採取針對這位母親的暴力手段(問題中沒有這一關鍵性信息),也沒有對其母親實施反擊式、致命性傷害的主觀惡意和暴力行為,作為母親此時緊急應對仍然存在著多種選項,比如大聲呼喊引來他人相助,巧妙周旋先拖住人販子,抽身報警等,即便這些方法都不能制止人販子搶她的孩子,她在反抗無濟於事之後,仍可在無奈中先暫時放棄,之後立即向警方救助,不至於赤手空拳或使用工具手段將人販子打死。

總之,在人販子沒有對這位母親和孩子的生命構成威脅的前提下,在拉扯與身體接觸中將人販子打死,這位母親涉嫌過失殺人致人死亡,應視情承當相應的法律責任。


永恆的對話


看到這個話題,我的心都揪起來,可惡的人販子!你有沒有想過別人懷胎十月是怎樣度過的?又經歷了怎樣的一腳陽間一腳陰間的分娩?你想過你把孩子抱走後媽媽的感受嗎?

媽媽的角度

媽媽保護孩子屬於正常反應,且不說失手打死人販子,我覺得任何行為都正常,法理不外乎人情!當初有大寶的時候,出滿月帶大寶去透氣,寶爸說我像個小偷,賊頭賊腦,我害怕別人把我的寶寶搶走,所以格外在意周圍的人和事。還差點一腳踩進泥潭,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我覺得我沒有錯。掉泥潭髒了可以洗澡,孩子沒了我可能一輩子就完了!完了!

社會角度

即使孩子不是我的,作為一個正常人的反應,看到人販子我也會痛心疾首,這不是以暴制暴這是懲惡揚善,為民除害。在可以保證孩子安全前提下,我會選擇把人販子交給警察,由法律審判。但是不表示我不會為了孩子而喪失理智。因為人販子比想象中的更可怕,孩子被他們抓走,不僅僅是生死問題,有可能生不如死。

曾經多少新聞報道,當家人找到被拐賣的孩子,孩子已經被人販子折磨的根本沒有正常人的體徵?我們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斷臂斷腿的殘缺兒童還少嗎?有多少是被人販子蓄意為之的?

這時候提什麼法律?提什麼道德?人販子害人害己,人人得而誅之,如果讓任何一個有良知的人看到這種場景,應該都不會用理性思維來判斷這件事吧?

所以這件事根本不存在屬不屬於正當防衛,而是在保護好孩子的前提下,一定給人販子一個難忘的教訓。這是每個正常人都會做的!

不論何時何地,請保護好你的孩子,遠離人販子,如果遇到此類事件,一定要懲惡揚善,請一定!

(一個過於激動的媽媽,言語不妥之處多見諒!)


IF枕邊育兒


對於人販子,反正在我們這邊基本上是遇不到的。

唯一記得的一次是人販子搶孩子被發現了,當時孩子母親哭的撕心裂肺的,出來好幾個年輕人,抓住人販子就是打,有一個不知道內情的路人報了警,但是路人知道是人販子以後上手的比那幾個年輕人還狠,3分鐘左右警察來了。初步瞭解內情之後,直接開始疏散無關群眾“大哥們,沒事,這事交給我們解決了”當時人販子依人在被毆打,又過了幾分鐘警察說,“差不多了,警察來了,趕快跑啊”。然後就把人販子和孩子母親帶走了。

真事,我們這裡基本不可能有人販子,我陝北的。我們愛吹牛,嗓子大,有很多缺點,但是我們熱心腸,分的清是非。我們是陝北漢子。


笨才壞


說起人販子大家都恨,他們為了一點金錢利益而泯滅人性、喪盡天良,害得多少家庭骨肉分離、家破人亡!對於如此的惡人,人人得而誅之!

拐賣兒童是一種嚴重的刑事犯罪,我國《刑法》中對於拐賣兒童犯罪的量罰起點即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甚至可以判處死刑。

人販子搶孩子這種事情最近幾年來在網上流傳的比較多,雖然其中的大部分被證實只是謠言,但是仍有一些真實發生的案例。

面對前來搶奪孩子的人販子,但凡為人父母者都不肯能坐以待斃、聽之任之。如果說,孩子的母親在與人販子爭奪孩子的過程中失手將人販子打死,這種行為應當認定為正當防衛。

正當防衛是一種法律概念,我國刑法《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人販子搶孩子,其行為已經危及到孩子的人身安全。在這種前提下,孩子的母親為了避免孩子落入人販子的手中而積極地採取反抗、制止的行為並無不妥,其本意是在維護孩子的人身自由與生命安全。

由於雙方爭奪孩子的狀態一直存在,這也就意味著人販子的不法侵害行為是持續的。因此,身為孩子的母親只有通過一定的防衛手段讓對方徹底喪失侵害能力,其防衛行為才能算作終止。

所以,不管人販子最終是被孩子的母親打傷也好打死也罷,都是其咎由自取,孩子的母親不需要為此承擔任何的刑事責任。



通城丹妹


說個我們這的真事!我是農村的!有一次我們這來了一夥人販子,還開了一輛麵包車!在我們村騙小孩的時候被發現了!有人看著覺得不對勁!那個人不認識還抱著村裡的小孩就大聲吵了一聲!結果呢人丟下孩子就跑,然後我們村人就開始大叫有人偷小孩!一會功夫村裡的人都出來了!然後我們幾個就開車追!還好農村路窄剛好對面開過來一輛車堵住路了!他們見車走不了就下車跑!後來被我們攆上了!車裡還有一個孩子!村裡的人氣的都很發了瘋一樣一人一腳的踹!最後報警警察來了就說了一句話!別打死就行!


雪隨風舞18702798


說句實話,如果這種事發生在我身邊,我會拼死護娃,所以會不計後果。

因為孩子的安危,一般關係三個家庭。但凡能避免這種事情,寧肯是略不完美的愛的結果,也不願意是不知人在何方的心碎。

所以,隨他算不算正當防衛,我一定選擇守護。

但是一旦孩子平安,壞人已被縛,我可能就會選擇繩之以法了。在對方失去戰鬥力的情況下,再去傷害,我下不了手。

我是晨光微曉,懂英語,愛繪本。兩個孩子均自3個月開始親子閱讀。9歲兒子已有作品發表,感謝與你在文字中相遇,感恩關注轉發傳播成長。

晨光微曉


作為兩個孩子的全職爸爸,對孩子的重要性和關切有著切膚的體驗,看到這個問題的前半句“人販子來搶孩子”的時候,心裡就為之一緊,條件反射式的蹦出“對這些人販子就應該斬立決”的想法,再看完整個問題,還用問嗎?當然得算正當防衛,這些人販子,死了不冤枉,死有餘辜。

任何一個稍有良知和愛心的人,都知道孩子對每一個家庭的重要性,十月懷胎,吃盡了各種苦頭,忍著巨大的疼痛生下來的寶貝,自然承載了每個家庭老老少少們滿滿的期待、關注和呵護,孩子就是父母老人的心頭肉,是明天的太陽和期望,是多少個家庭的歡樂源泉和情感寄託,也是一個家庭中最重要的情感紐帶,真的是怎麼說都不過分。

突然,在你所不知道的黑暗角落,有一群畜生不如的傢伙,謀劃著搶走你的孩子,販賣給無兒無女的家庭,殘害之後去沿街乞討賺錢,在你毫無戒備之時,或討好你轉移你的注意力,偷偷帶走你的孩子,或通過暴力搶奪的方式,直接奪走你的心頭肉,對於這樣的人渣,誰敢跟我說要保護它們的權利?

如果我是當事的寶爸寶媽,碰到這樣的情況,我肯定會激發出全身的力量出來,利用所有可以利用的武器,跟人販子做殊死搏鬥,我要不弄倒人販子,我就會被害得家破人亡,有什麼理由不拼命呢?就算一時激情,弄死了人販子,內心的安寧,孩子的安全,是任何東西都換不來的。

這個社會,公道自在人心,只要出現這種事情,相信任何圍觀的群眾都會上來幫忙,這種情況下,人販子能有活路?差別不過是被孩子爸媽搏鬥弄死還是被群眾你一拳我一腳的報銷而已,跟這種人渣,不用談是否防衛過當的問題,應該一律按見義勇為進行嘉獎表彰!

讓人販子知道社會和法律的底線,讓它們斷絕這樣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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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二胎孩子的全職爸爸,帶娃休息間隙,偷空答個題,放鬆一下被小傢伙蹂躪的神經,就是這個樣子。😆

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幫助,方便時給個關注,謝謝您啦~


元寶爸的育兒日記


必須是正當防衛!孩子是整個家庭的未來和希望,是所有家人的情感寄託。孩子是父母的心!❤人販子抓到必須死刑!只有死刑才能震懾人販子囂張氣焰!



北方之神316


打死人販子應該是收於正當防衛,zo昨天我看了一諞人販子,偷小孩子的,先用迷藥將奶奶迷倒,搶走孩子,奶奶覺得對不起兒子,就跳河自殺,兒子和媳婦為了尋找女兒漂波在外,錢華是窮家當產,人販子將孩子搞殘,讓大人同情孩子給錢,父親找到女兒人販子上前就給她一刀,父親當場死亡女孩的媽媽也氣成神經了,這樣的悲劇有誰來買單


夢想8260


對人販子不要說失手,就是直接打死,而且還要曝光,讓他家賠償,賠的他傾家蕩產。即便沒打死,被抓在臉上刺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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