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近日,公安部办公厅印发《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交管服务便利化的措施》,部署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陆续推行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为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

「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问:机动车检验方面有哪些新的便利举措?

「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答:2014年公安部会同原质检总局推行机动车检验制度改革,推出新车六年免检、省内异地检车、放宽检验机构许可等系列改革措施,有效破解了检车难、排队长等问题。

「2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举措」政策解读(十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的要求,积极适应人员车辆大流动的新形势,进一步放宽异地检车政策,优化车检服务措施,更好地方便群众出行,更好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

一是全面实现跨省异地检车。自2018年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异地检验,实现全国范围“通检”。申请人可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的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对6年内免检车辆,申请人可以跨省异地申领检验标志。

二是网上申领免检标志。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无需往返车辆管理所,无需签注行驶证,实现网上申请、邮寄送达。推行网上车检服务,推动检验机构开通互联网、手机APP、语音电话等“点对点”车检预约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三是提高发放检验标志效率。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经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车辆管理所先远程发放检验合格标志、后抽查监督检验情况,提高检验效率、减少群众等候。对抽查监督发现违规检验问题的,一律依法追究检验机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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