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身体有病暂不能上班,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有哪些经济补偿?

追梦131326571


一、劳动者患病不能工作的,可以凭医生诊断证明向用人单位请病假,用人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依法支付劳动者病假工资。

二、如果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既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补缴拖欠的社保等,协商解除合同。

劳动者医疗期满后,如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安排工作,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我们有个邻居从事驻外销售员工作,患病后就不能出差,一直在家休病假。他病假期满后要求单位安排不出差工作,单位找借口不给安排工作,想让他主动辞职。他每天都到单位上班,什么工作也没有,最后单位被迫给他安排一个传达室工作,工资待遇没有多大变化。

三、如果劳动者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429方寸世界


如果有病,可以请病假,如果病好可以上班,单位协商的目的就是不给补偿,让你离职,如果拒绝协商,单位会整治你,甚至破害你,那你需要磨炼自己,勇敢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即使一败涂地,也要奋斗到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