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阳区公开审理首宗恶势力团伙案件!

潮阳区公开审理首宗恶势力团伙案件!

2018年9月4日,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被告人庄某辉、陈某洪、庄某丰、周某达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涉恶势力犯罪一案,这是潮阳区审理的首宗涉恶案件。

潮阳区公开审理首宗恶势力团伙案件!

被告人庄某辉凭借任职潮阳区棉北街道棉田居委治保会主任和保安队长具有一定号召纠集能力的条件,形成以被告人庄某辉为主,以被告人陈某洪、庄某丰、周某达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潮阳区公开审理首宗恶势力团伙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至2017年2月期间,该团伙动辄以暴力、威胁、打击报复等非法手段,在棉田居委辖区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打砸耍横,欺压百姓,横行乡里,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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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庄某辉、陈某洪、庄某丰、周某达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罪。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庭审并作了辩护。区人民法院将依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对案件择期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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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黄志荣,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欧阳利明,区法院院长郑伟松,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辉光以及有关部门的领导到场旁听庭审并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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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门成立了由郑伟松院长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并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挥、协调等工作。

对于首宗涉黑势力犯罪案件,该院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对审理工作进行研究布置,分管刑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陆汉群担任合议庭审判长,牵头制定观摩旁听、网络直播、宣传与舆情监控、安保措施等各个方面详细的工作预案,确保案件庭审工作有条不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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