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泸县全力推进率先完成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

泸县20个镇(街道)共有57个场镇,分布烟花爆竹零售点1007家。在“两关闭”工作开展前,90%的烟花爆竹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上宅下店、前店后宅”现象非常严重,前期摸排中仅有104家符合布点要求,按规定进行依法关闭的零售点多达903家。

泸州市泸县全力推进率先完成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

针对我县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工作点多面广、任务重等难题,泸县安监局从年初开始及早谋划,联合部门、镇街科学推进“两关闭”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工作推进会,贯彻学习烟花爆竹“两关闭”相关规定和要求;县安监局联合各镇(街道)组织召开推进会20场次,指导部署各镇街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组织参加全省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现场会,学习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先进做法,以推动我县“两关闭”工作;组织召开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工作专项治理推进会,观摩学习烟花爆竹零售点示范建设。

在以零售点经营安全“规范化、标准化”的前提下,泸县积极行动,全力推进,于7月15日前,在四县三区中率先完成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全县共有序退出烟花爆竹零售点430家,保留577家。保留零售点绝大部分选址在场头场尾单栋平房建筑物内,部分选址在二层建筑物内,其门市正上方无人员活动,零售点设计了统一店面招牌,实现烟花爆竹零售点“规范化、标准化”安全经营格局。

泸州市泸县全力推进率先完成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

泸州市泸县全力推进率先完成烟花爆竹“两关闭”工作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规范化、标准化”简介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规范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储存场所不能与居民居住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学校、幼儿园、加油站、医院及人员密集场所等易燃易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点与点之间距离在50米以上;烟花爆竹产品储存设置在门市同一建筑内,杜绝在居民居住的楼上楼下、异地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标准化。全县烟花爆竹零售点统一店面招牌,内容涵盖零售点负责人、联系电话、经营储存详细地址、县安监局监督电话等内容;零售经营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上墙;实现专店专人销售,产品入柜入架销售;亮证经营,对照国家行业标准逐户按照经营场所、储存场所面积核定烟花爆竹最大存放储量;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零售点负责人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安监局 沈尚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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