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有偿救援”本月正式施行 任性“驴友”遇险或需自付救援费

8月21日,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公布将实施有偿搜救制度,稻城亚丁景区就开始试行有偿救援而在今年的7月1日,黄山景区正式实行《黄山风景名胜区有偿救援实施办法》景区接连发布“有偿救援”规定。

事出有因

黄山“有偿救援”本月正式施行 任性“驴友”遇险或需自付救援费

《8名驴友进山探险被困 民警连夜实施救援》《又一起!厦门10余驴友深夜迷失八怪谷,救援人员7小时“搜山”》《惊险!内蒙古8名驴友进大青山探险“失联”,搜寻9小时》《24名“驴友”擅入未开发峡谷被困 平均年龄超55岁》

黄山“有偿救援”本月正式施行 任性“驴友”遇险或需自付救援费

其中:2010年12月12日,为营救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游览的18名上海复旦大学学生,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出动救援人员230余人,其中年仅23岁的民警张宁海不幸牺牲…………

透过景区所公布的统计数据,事态的严重性愈加凸显。四川甘孜州稻城亚丁景区,近年来有大量游客私自组团或个人,经多条线路穿越亚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幅员1457.5平方公里),已造成6人死亡、1人失踪。

黄山“有偿救援”本月正式施行 任性“驴友”遇险或需自付救援费

黄山风景区2017年,景区共组织实施各类救援483起,其中较大救援约120起,在各类救援中,难度最大、危险系数最高、费用最多的是对“擅自进入景区未开发开放区域的驴友”的救援。“有偿救援”争议一直存在

“实际上,舆论对有偿救援的呼声也越来越高。建立有偿救援制度可以最大限度地震慑、警示、教育那些违法违规肆意穿越、攀登者和无票擅自闯入景区遇险者;也能尽量避免意外伤害。”黄山市旅游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有偿救援”的意义在于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险情,从而尽量避免后续救援可能带来的救援人员伤亡问题;可以划清责任,不让公帑为个人任性旅游和违规旅游买单,从而避免人、财、物等公共资源的无端耗费和透支。

黄山“有偿救援”本月正式施行 任性“驴友”遇险或需自付救援费

“黄山风景区一直希望探索建立有偿救援制度,但条件一直未能成熟。今年2月,管委会召开了实施办法起草专题会,由相继前往四川亚丁、四姑娘山开展考察学习,也召开了专题讨论会、专家论证会,请业内人士来把关。”黄山风景区党工委宣传部副部长葛旭芳告诉记者,自今年4月办法征集意见以来,也引发广泛社会关注。

救援费用包括救治、交通等,拒付或被追偿

景区方面表示,希望能管住驴友“任性”的脚步。不支付有偿救援费用的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黄山风景区会将其纳入不文明行为记录,依法追偿。支付有偿救援费用,并不免除其擅自进入未开发、未开放区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黄山“有偿救援”本月正式施行 任性“驴友”遇险或需自付救援费

对于社会各界关注的有偿救援费用,《办法》明确了具体项目和标准。有偿救援费用包含救援过程中产生的劳务、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引入第三方救援力量等费用。其中,劳务费用是指非管委会工作人员参加当次救援应予支付的劳务报酬。院前救治、交通、意外保险、后勤保障、第三方救援等费用的产生,应当同当次救援活动具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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