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保明的律师现况什么样?

张文5443


首先,说一说律师行业的潜规则问题。当下的国内律师,很多人都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因为他们知道,一个官司的输赢,其实并不完全取决于法律的各项规定,有时候会更多的掺杂了个人的情感因素。说得更直白一点,或者说是原被告双方的背景问题。所以对于某个官司的研判,很多律师都会说出一个模棱两可的结果。这样既可以在辩证上给自己留有一定的退路,又可以为将来自己打赢官司树立一个正确的形象。实际上这在客观上增加了官司的难度。

其次,说一说律师行业的自身问题。自私是人的本能的天性,尽管我们说律师行业是一个公平公正的法律行业,但同样在这一个人群中,也难以逃脱一部分人自私自利的贪婪性格。正如某位在国外闯出丑闻的明星,回国后说出的美国律师的吃了原告吃被告的这种职业行情。所以有一部分律师,在官司没有开打之前,往往刻意夸大被告的罪恶,以便可以漫天要价律师费。甚至有的律师还会两边获利。把法律的公正作为生意来打。这不能不说是法律的悲哀。

第三,说一说宝马男行凶被反杀的案例具体情况。周保民之所以武断的做出了一个和广大群众相反的判断。是因为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使用了逻辑推理代替事实进展。众所周知,律师的职责就是用法律事实证明原被告的有罪无罪界定。而周在宝马男跑向车子之后,就界定了犯罪终止这一意向推理,从而忽略了宝马男会不会去车里取凶器,甚至开车冲撞电瓶车男的这一可能性。犯了一个律师致命的错误。另外,后来警方的调查证明,电瓶车男追跑了宝马男之后,还去车里拿了宝马男手机这一细节,也证明了电瓶车男是为了解除自己的生命危险而追赶宝马男。而可怜的周大律师居然武断的解读为故意伤害。这不能不说是律师界的悲哀。

最后,在当下这个靠丑搏出位而不知耻的时代,也不排除有些人利用民众关心的事件进行恶意炒作,博取网红。但娱乐行业还在大众的容忍度之内,但最为维护社会正义的法律界,如果试图靠这种方式出名,那就是法律的悲哀了。因为法律关乎的是人间正义和国家的公正。律师做假证,那比罪犯还要严重。

相信这次出丑之后,周大律师的名声会人设崩塌。圈子里待下去会比较艰难了。


极宙之光


至于律师周保民,

大家都知是何人。

网上声讨似海浪,

人们念念不会忘。

事件没有想周全,

媒体采访就发言?

明明正当来防卫,

非说小伙他有罪?

事发地点有视频,

要说故意伤害人?

网上民众一边倒,

这个说法遭声讨。

最后小伙是无罪,

属于正当的防卫。

这下律师被打脸,

即丢人来又丢钱。

自己本事没两下,

媒体面前瞎讲话。

这下肯定气傻了,

自把饭碗给打了。

就因你这一句话,

千夫所指万人骂。

既便以后你学好,

还有几人把你找?



翼城笑星白生文


作为一个知名律师-周律师,对待媒体的采访,在仅凭一段视频的条件下,就轻率的作了"白衣侠反杀纹身男一案",是白衣侠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结论,这是不慎重的,是错误的!他在媒体上的点评影响极坏,引起了网民的愤慨。

首先,周律师是以经验在断案。的确在以往的刑事辩护中,法庭采纳律师就正当防卫的无罪辩护时,律师无罪辩护的成功率只有0.13%。所以周律师想当然的认为白衣侠无罪的可能性不大。因此,他非常草率的得出结论,白衣侠的行为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其次,周律师就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问题的观点,体现了他站在加害者纹身男的立场和角度出发,是为真正的犯罪开脱,表现的是正义向违法者的让步。

第三,知错认错,善莫大焉。当9月1日下午五点昆山警方已作出白衣侠为"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结论后,昆山检察院,江苏检察院及国家的著名媒体都已经给昆山白衣侠反杀案定调定性。周律师在这个时候选择的是沉默,而不是勇敢的站出来承认自己的错误,承认自己对社会造成的影响!他想以消极对抗正义,他想以时间来换空间。但这些是徒劳的。 因此,希望周律师在这个时候没有必要负隅反抗,应主动地站在正义一边,向广大网民认个错,向于海明认个错。一个人只要知错认错,大家都会原谅他!大伙们,我这样讲对不对?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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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旺情深1


周大律师绝对不是人所生,是畜生所生,没有人的感情,是畜生行为,如果是人就会有人的感情,说人话,做人事。


用户97729561196


这个周保民律师只是众多律师中的一个,在宝马男被反杀案发生后,现实生活中,很多律师都曾在私底下做过讨论。

说句实话,大部分律师站在个人角度都是同情于海明的,而且也希望判于海明无罪。但是,当你问他们如果按照法条估计会怎样判罚时,大部分律师都认为很难判定为正当防卫,最好的结果似乎是防卫过当。

这就是现实,你们信不信都是现实。

可以说,周保民只是当下律师的一个代表,他之所以死抠法条,说出之前与大众意愿相悖的判断,有一个大前提。很多我们普通人认为应该是正当防卫的事情,最终的判罚结果却不如人意。类似周保民这类律师,他们既然敢在的媒体上发表看法,也是经过比较和思考的,只是他们没想到这次事件受到了民众的广泛关注,而该案件的细节也决定了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最终,于海明被无罪释放,狠狠打脸了周保民律师。

当然,这个结果离不开大众的支持和法制的进步。

至于周保民律师的现状我们不得而知,只知道他最近肯定不会好过。

周保民只是当下律师群体的一个缩影,或许,经过于海明事件,会让更多有良知有正义感的律师敢于发声,加深对法律精神的理解,不再拘泥于以往的判罚和法条细节。那样,才能真正的保护到更多公民的合法权益。


夜雨如书


看到这么多人骂他,我先沏壶茶,慢慢喝着,等大伙骂累了,我接着骂他。


0飞哥0


我觉得不能怪周大律师这么说,因为他是律师,可以随意解释法律条文,给别人制造一些紧张感,有助于大众进一步学习法律。

这次的昆山反杀案,明眼人看过视频后,都发表正确立场认为是正当防卫!照这个样子发展下去,此案未必是热点。

但周大律师的一番言语,相当于在热油锅里倒入一勺子冷水,即刻炸烈:普罗大众都认为的正当防卫,到了你大律师嘴里变成故意伤害,还故意杀人啊?!就是这一反常话语,让网上骂声一片。

周大律师用一己之丑,引全民热议的笑星效应实在是很成功,至少让人们对正当防卫有了新认识,实在是普法教育的一次创新哪!

最后我想对周保民律师说,因为这件事,你们的律师社生意和业务下降了不少吧?!实在不行,就改行吧,能说会道的,摆个算命摊很不错的。

支持白衣侠士!!!您是好样的!




天台观宁波


这个叫周什么的律师,就是个讼棍而已,可能一直就是个替社会渣渣洗白,只认钱的讼棍,他说白衣侠是故意伤害致死,这种话只有这种渣子能说,周讼棍,以后你儿子遇到龙大肠的话,你就把刀捡起来,递给龙大肠,让他砍准些,你个社会败类


蝶之恋260047331


象周保明这样的全无底线的律师要立法追责,不能让这样的披着合法外衣的罪犯信口此潢。假如,他定防卫过当,情有可原。定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不是业务素质问题,这是律师界的黑社会成员,必须打黑除恶,律师不能成为法外之人!!!


啄木鸟246507117


请允许我借用江苏省检察院的一句话来回答他: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应当优先保护防卫者!


请记住,法律是用来维护防卫者的,而不是用来保护罪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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