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與前妻的兒子來要錢,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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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對離婚後子女的撫養是有規定的:

1.離婚雙方均對子女有撫養義務,不管是否生活在一起。

2.撫養費可以由雙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由人民法院判決。

3.撫養費數額的確定:一是對於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二是對於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其當年總收入或其所處同行業的平均收入。

要注意的是,以上給付的比例是相對你老公一個人的收入而言,也就是說你不用養你老公與前妻的孩子。

不管是法律上還是道義上,你老公都有責任撫養他與前妻的孩子。所以你要慎重處理其中的關係,反對給錢不但會令你老公厭惡,還觸犯法律。

不過,你一定要明確給付的金額、給付的時間和給付的方式(這些你老公應該要告訴你的)。也可以關注一下你老公前妻的家庭收入,如果增加了可以要求減少撫養金。(但是如果減少了也要適當增加)


xiao二哥向前衝


看來你是繼母,這兩個人也夠不要臉的,如果你和這個男人都離婚了,他爺倆有啥臉面和你要錢?如果他倆對你糾纏不休,可以報警,由警察去教訓他們,也可以去法院起訴他們,告他們擾亂你生活,對你構成威脅,請求法院給予他們警告活著排除妨害。


獅子貓她爹


這是你老公和孩子之間的問題?如果是情理之中,家裡能承擔那就給!數目大你們兩口子商量,商量不來,叫你老公自己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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