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註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8年8月23日召開第四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及第四屆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註銷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議案》,鑑於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股票期權(期權簡稱:協鑫JLC1,期權代碼:037766)的激勵對象中陳晗、張馳、常小兵等29人因個人離職等原因,已不再具備激勵對象資格,根據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的有關規定,公司需註銷其所持有的已獲授但尚未行權的595萬份股票期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的激勵對象人數由179人減少至150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權數量由6,116萬份減少至5,521萬份。

具體內容詳見刊載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體《證券時報》、《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上的《關於註銷第一期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部分股票期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18-066)。

2018年9月5日,經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審核確認,上述人員股票期權註銷事宜已辦理完畢。

特此公告。

協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八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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