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央企料入围第二批“两类公司”试点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以下简称“两类公司”)试点进一步提速。中国证券报记者5日获悉,第二批“两类公司”试点企业共12家,近期有望推出,试点企业主要集中在发电、煤炭、建筑、建材等竞争性领域。随着国资平台加快组建,国资基金系加速集结,国有资本投资运作更趋活跃。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受让方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事件合计28件,尤其是6月以来,整体呈现受让事件增多态势。

四类央企或划入“两类公司”

据国资委数据显示,目前,央企层面已选择10户企业开展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包括8家投资公司试点和2家运营公司试点;各地方国有企业已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89家。

国资委相关人士日前表示,国资委正在抓紧完善央企改组改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将更多具备条件央企纳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试点范围。

一位国资系统资深人士表示,应从企业战略、总资产、资产负债率、资产质量、盈利能力、董事会建设、关键运营能力等多项指标考察企业是否适合被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企业需有一定资产规模,资产中应不存在影响投资收益和投资有效开展的重大低效无效资产和历史遗留问题,同时,需具有明确的产业发展和投资战略,并需具有较强投资能力、产业整合能力和针对行业内相关公司兼并收购能力。还应具备较好集团管控能力和战略规划能力。

改组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企业在融资能力、投资机会识别能力、组合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是必不可少的,在资产证券化率方面亦有较高要求。在资产负债率方面,应将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50%应为适中选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均需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健全的治理结构、规范的董事会运作以及较大比例外部董事。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公共资产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认为,未来,大多数央企以及国企应首先发展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再改组组建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未来3-5年可设立2-3家国有资本运营公司,20-30家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建议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以现金出资设立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建议集团业务大多数已注入上市公司以及轻资产型公司可通过重组方式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下一步,还应加快完善国有资本绩效评价、信息披露等配套政策。

上述国资系统资深人士认为,划入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央企可分为以下三类。一是将产业链相关的部分央企划入到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以国有资本投资公司为平台,按照“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原则对划入的央企进行重组整合。例如,神华与国电电力重组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是将已上市央企部分股权划转给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三是对拟开展重组整合、清理退出的央企群体划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

国资基金加速涌现

随着管资本提速,央企及地方“国家队”基金雨后春笋般涌现。国资委数据显示,目前,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共发起设立6只基金,总规模近9000亿元。

由中国诚通牵头设立的总规模3500亿元国有企业结构调整基金,截至8月23日,该基金共签约48个项目,累计签约金额787亿元,交割金额500亿元,超过90%资金投向央企和重点国有企业。(下转A03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