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写了自书遗嘱把房子留给我(孙女),但遗嘱没经过公证,现在爷爷去世了,我能继承房子吗?

黄洁仪


公证并非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自书遗嘱符合法定要件便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得到遵照执行。那么,

自书遗嘱符合哪些要件才具有法律效力呢?下面我就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

首先,爷爷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爷爷在订立遗嘱时神志清楚、没有精神障碍,并且对订立遗嘱的法律效果明确知悉;

其次,遗嘱内容是爷爷的真是意思表示。即遗嘱内容是爷爷凭自由意志写就的,不存在欺诈、胁迫和重大误解等情形;

再次,遗嘱内容是爷爷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进行处分。换句话说,爷爷只能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处分权,如果对他人财产或者非法财产进行处分是无效的;

最后,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自书遗嘱应当注明年月日,并附上自己的亲笔签名。当然,在司法实践中,附上亲笔签名的日记也被认定为有效遗嘱。

综上所述,只要你爷爷的遗嘱符合上述条件便具有法律效力,当他去世后你当然可以继承他的房屋。


冰焰


我来回答一下做了公证遗嘱后过户的过程吧,老人没了,我拿着公证书去公证处,要求很多东西,法定继承人,如果在世,要一起去公证处声明弃权,没有再世的,提供死亡证明,也是给孙子,办公人员问我为什么啊,应该给儿子啊,说这联系不上啊,我第二又去了,换了个办公的,还好法定继承人都死了,又有遗嘱,但法定继承的死亡证明可不好开了,请的律师,帮忙办理,因为有公证遗嘱,该提交的提交很多证明,情况特殊啊,最后去房管局办过户,但因为未成年继承,还要双方父母到场,公证的都这么麻烦,没公证的更麻烦了,没人挣还好点,如果都不配合,更麻烦


平平淡淡才是真正的自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两个法律问题,一个是自书遗嘱不公证是不是有效?另外一个就是爷爷立遗嘱将财产赠予给孙子属于什么性质?

一,自书遗嘱是否必须公证?

对于自书遗嘱,只要是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其也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的内容也没有违法,形式也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一般就是合法有效的,不需要进行公证。公证只是可以使遗嘱的效力更高,但是不公证也是有效的。



二,爷爷立遗嘱给孙子属于什么性质?

爷爷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孙子,由于孙子不是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所以爷爷立遗嘱给孙子应当属于遗赠的范围,与普通的遗嘱是有区别的。

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去世一方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为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当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时候,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继承。

从上述继承人的身份关系上我们可以看出并没有孙子这一身份,所以孙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当中的成员。



三,遗嘱与遗赠的区别

可以明确的是,公民是可以立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的,只不过这种遗嘱应当是属于遗赠。遗赠最关键的一个问题就是,”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接受继承的,无须作出明示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遗嘱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所以这里面最关键的问题就是,当孙子知道爷爷有这份遗嘱的时候,应当向爷爷的所有继承人明确表示要接受爷爷的这份遗赠,如果在两个月之内没有作出明确表示,该遗赠有可能失效。

所以有些遗嘱是可以偷偷攥在手里的,但是有些遗嘱确实需要提前向大家告知的!


任律师工作室



1,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自书遗嘱是遗嘱的法定形式之一,只要自书遗嘱未处分他人财产,没有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该自书遗嘱就是有效的。


2,本案遗嘱是否有效,取决于是否处分了他人财产。遗嘱是爷爷写的,那么奶奶应当在之前就过世了。遗嘱中处分的财产有无奶奶的份额?如果没有,遗嘱全部有效;如果有,遗嘱部分有效。我判断,遗嘱中的财产有奶奶的份额这种可能性要大一些。


3,自书遗嘱的订立,方更灵活,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比如,当其他继承人提出遗嘱是假的,其真实性如何证明?有人说可以鉴定。如果鉴定时找不到可供对照的遗嘱人的另外笔迹,怎么办?有的人,一辈子都不写字,独独写了一份遗嘱,这时,拿什么来鉴定?


4,遗嘱是要式法律行为,需要专业律师提供专门服务。遗嘱的订立,是一个非常严肃和严谨的事情。订立遗嘱,建议聘请专业的遗嘱律师给予帮助。

如有需要,可以私信。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法海一粟


自书遗嘱是有法定的形式的,只要你爷爷的遗嘱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财产赠予法定继承人意外的人、集体等

也就是说你爷爷将房产留给你是没问题的,你爷爷的遗嘱符合上述条件就是合法有效的,并不是必须经过公证遗嘱才有效。两者的区别就是经过公证的遗嘱其证明效力要高于未经公证的。比如说,你如果想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如果有公证遗嘱是可以直接办理的,如果没有公证房管局可能会要你提供其他证明。

公证的遗嘱优势还体现在诉讼中,如果有人认为遗嘱不公或不实起诉到法院,那经过公证的遗嘱法院一般会支持,不会支持没有经过公证的。

当然,毕竟是父女,有什么事情还是可以商量的。


管律师


自书遗嘱当然是一种有效的法律文件,没有人说遗嘱必须公证,只是公证之后会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因为你这个遗产是房产,继承时需要过户。过户之后,才能再次处置。

正确的继承过户姿势是:提供身份资料、遗嘱、死亡证明以及相关的其他资料,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因为你这遗嘱没有公证,真伪存疑,但不动产登记中心无权直接推定为假。因此,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就你申请过户登记一事发公告,要求有异议者向登记中心提异议,并告知异议者在异议期内向法院就继承事件提民事诉讼。过期不提异议或者过了异议期不提起诉讼的,将依法为申请者办理过户登记。如果怕其他继承人没有看到公告(实际上那个公告很少有人能看到),可以有针对性地向其它继承人发私信。

但是,实践中,不动产登记中心可能反过来刁难遗嘱继承者,要求遗嘱继承者先去办理公证(和其他继承人一起去办理)或者要求先起诉其他继承人,持公证文书或者法院裁判文书再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中心的这种做法,是怕其他继承人找它的麻烦,是没有担当的表现,更是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违法表现。可以坚持要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履行职责,如果无效,可以依法维权(向法院起诉,行政诉讼)。

所以,如果不能顺利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你有两个选择:

选择一:因不动产登记中心坚持要求你持公证文书或者法院的裁判文书才办理过户的,公证文书估计是没有办法搞到(其他继承人当然不会同意),就只能起诉其他继承人了。把你父亲伯伯叔叔姑姑等告上法庭,要求确认遗嘱有效,依法确认遗产归你所有。然后你再持裁判文书去变更登记。

选择二:要求申请人先办公证或者起诉,缺乏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中心不依法为申请人办理过户手续,就是不依法履行职责;没有按法律规定给申请人办理过户登记,是行政不作为,要求法院责令它依法行政。

当然了,如果你拿着遗嘱等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过户,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都给你办理了,那是极好的,就没有上面这些事。


律法人生


我们先来看一下遗嘱法里是如何规定的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像你的这种情况 说实在的 我不看好你 虽说你爷爷自立了遗嘱 但还是有很大的可能性房产被其他亲友争夺霸占 首先呢 你爷爷的遗嘱虽说没有公正过 但依然具有法律效应 但是实际操作起来难上加难 女孩子孤掌难鸣 再者你父亲是个赌徒 他绝对会为了房子而置亲情于不顾 如果那个房子是你爷爷和你奶奶的共同财产 那更加难办 你爷爷没有权利处置你奶奶那一半 如果你亲人在这上面作文章 怕是十有八九你要败诉 目前最好的办法就是找媒体介入 声势越大越好 努力把自己塑造成一个弱者 中国人向来同情弱者 包括法律也遵循弱者有理的准则 详情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破锣黑暗料理


首先,不经过公证的自书遗嘱也是有效的。

其次,要看房产是不是你爷爷个人财产?有很有人误以为房产就你爷爷一个人的名字就是他个人财产了,其实不然,还要看有没有其他共有人,比如你奶奶有没有份。

最后,严格上说你爷爷立的是遗赠,因为孙女不是法定继承人,所以你一定注意,在你知道这份遗嘱两个月内必须明确表示是否继承房产,否则视为放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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