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通報9起發生在羣衆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案例

金華市各級黨組織和紀檢監察機關認真貫徹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向基層延伸的要求,深入治理基層“微腐敗”,持續加大執紀問責力度,嚴肅查處了一批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近日,金華市紀委通報了9起典型案例:

1、婺城區琅琊鎮裡陽村原黨支部書記商新根、原村委會主任商和忠違規套取補助資金問題。2014年至2016年期間,商新根、商和忠通過虛報居家養老中心用餐人數的方式,套取政府補助資金15萬餘元用於村集體開支。2018年5月,商和忠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商新根另存在其他違紀問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2、金東區東華家園小區業主委員會原副主任馮衛民利用職務便利侵佔集體利益問題。2013年至2014年期間,馮衛民利用職務便利,採用虛報工程款、收款不入賬等方式,侵佔集體利益共計21710.6元;違規收受汪某某所送財物共計4000元。2017年11月,馮衛民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3、蘭溪市蘭江街道下金村違規招投標問題。2017年6月,下金村在未經街道審批情況下,私自以包清工方式對2名五保戶安置房進行裝修,並以村級會議方式將工程指定給趙某某施工,違反村級工程招投標管理規定。2018年1月,村黨支部書記張雲連、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許鼕鼕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東陽市巍山鎮尚譽村黨支部書記何文錦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利問題。2011年至2015年期間,何文錦利用職務便利,以低於市場價的價格從尚譽村沙場經營主周某某處購得沙子1360車,通過非法轉賣獲利共計27200元。2018年3月,何文錦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5、義烏市蘇溪鎮聯合村原黨支部委員、會計傅軍銓優親厚友問題。2016年6月,傅軍銓利用辦理聯合村被徵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工作的職務便利,將不符合條件的傅某某、陳某某、樓某某列入參保對象,致使3人違規領取養老金共計68693元,目前已被追回。2018年5月,傅軍銓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永康市古山鎮大墳山村原黨支部委員、村務監督委員會主任應金東挪用集體資金問題。2012年12月,應金東利用管理大墳山村修建村碑集體資金的職務便利,挪用村級集體資金共計26526元,用於個人營利活動。2017年11月,應金東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7、浦江縣前吳鄉上趙村原黨支部書記、村經濟合作社社長趙順富侵佔集體利益、挪用集體資金等問題。2008年5月至2017年3月,趙順富利用職務便利,通過多計算借款利息方式侵佔村集體資金26520元;挪用村集體資金30000元。另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3月,趙順富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8、武義縣茭道鎮沈家村方坑自然村村民小組組長陳群仁挪用、侵佔公益林補償款等問題。2013年,陳群仁利用負責茭道鎮沈家村方坑自然村下山搬遷工作的職務便利,擅自將由其代保管的生態公益林補償款20252元挪作私用,並在2016年方坑自然村設立獨立賬戶後,仍違規佔有部分款項5124元。另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7年12月,陳群仁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9、磐安縣仁川鎮洋坑村原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村經濟合作社社長羊昌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獲利問題。2014年上半年,羊昌財利用職務便利,以工程入股的方式在洋坑村“人參嶺”土地開發工程中非法獲利2萬元。另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8年1月,羊昌財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並收繳其違紀所得。

通報指出,上述9起問題,直接侵害了群眾的利益,啃食了群眾的獲得感,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說明違規套取、虛報冒領、優親厚友、違規收受財物等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依然多發易發。全市各級黨組織要切實扛起管黨治黨的政治責任,紮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讓群眾有更多的獲得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緊盯突出問題,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加大對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的查處力度。要堅持挺紀在前,充分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問題早發現、早處理,對問題嚴重的依紀依規嚴肅處理。要嚴格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對管轄範圍內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突出的,堅決追究主體責任、監督責任和領導責任,典型案例通報曝光,發揮震懾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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