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阳检察院认真开展巡视反馈意见自查整改工作

近期,商洛市山阳县人民检察院围绕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巡视组巡视商洛市院反馈意见指出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摆剖析,认真开展自查整改,积极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见实效。

该院收到商洛市院党组《关于落实省院党组第一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后,立即召开了专题党组会,认真进行了对标自查,梳理出需要整改的问题12个,并结合该院实际和商洛市院党组第一巡察组对该院党组开展巡察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山阳县院党组的落实整改方案。《整改方案》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措施31条,明确了责任领导和牵头部门,划定了责任落实部门,确定了整改时限。

《整改方案》要求该院党组及全体干警提高政治站位,要充分认识到整改落实是巡视工作的落脚点,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敢于正视不足,勇于直面问题,着力解决影响本院检察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党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组自我净化、自我提高能力,打造引领本院检察事业发展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商洛打赢“五大攻坚战”和实现“三强两好”美丽幸福新山阳贡献检察力量。

目前,该院的整改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之中。(陈亮 记者李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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