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曹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曹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9月6日上午,曹县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由曹县检察院指控的被告人陈某某寻衅滋事一案,敲响了曹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第一槌。

「扫黑除恶」曹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被告人陈建某煽动、串联家族成员和本村村民等多人,多次到镇政府和派出所对接访人员和工作人员纠缠、哄闹、威胁、恐吓,严重干扰了乡镇人民政府及派出所的工作秩序,此外,陈建某还伙同他人毁损同村村民梨树苗,多次辱骂、殴打、恐吓本村村民,在当地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曹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扫黑除恶」曹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被告人陈某某的犯罪事实,进行举证质证,并对案件的事实、证据、量刑及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法庭辩论,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诉讼权利,曹县法院将择期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

「扫黑除恶」曹县法院公开审理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该案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曹县法院审理的首例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由曹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魏东舒担任审判长,曹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新强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件的公开审理,彰显了曹县法院坚定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心,坚决打击地方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持续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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