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公布8月環保「帳單」:10個城市被罰,安陽罰款最高爲245萬

河南公佈8月環保“賬單”:10個城市被罰,安陽罰款最高為245萬

河南商報記者 王喬琪

9月6日,省環保廳召開新聞發佈會,通報了我省8月份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情況,其中,安陽、信陽最高,補償金分別為245萬元和300萬元。

省環保廳規劃財務處副處長程勝介紹,按照“誰汙染、誰賠償,誰治理、誰受益”原則,我省嚴格落實按月實施生態補償制度,8月份,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共支償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金1137萬元,得補1028.8萬元;共支償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金462萬元,得補558萬元。綜合大氣和水兩項生態補償,8月份支償金額最高的省轄市是安陽245萬元、省直管縣是鞏義83萬元;得補金額最高的省轄市是駐馬店221萬元、省直管縣是固始35.4萬元。

城市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方面。省轄市中,10個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從高到低依次是:焦作235萬元、洛陽230萬元、安陽155萬元、濟源155萬元、三門峽75萬元、新鄉67.5萬元、鶴壁36.5萬元、平頂山26萬元、鄭州20.5萬元、開封1.5萬元。8個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信陽270.5萬元、商丘164.5萬元、周口156萬元、駐馬店141萬元、漯河82.5萬元、濮陽51.5萬元、南陽36萬元、許昌15萬元。

省直管縣(市)中,5個縣(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從高到低依次是:鞏義83萬元、汝州45萬元、長垣5.1萬元、蘭考1.4萬元、滑縣0.5萬元。5個縣(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鹿邑33.4萬元、固始29.4萬元、新蔡23.1萬元、鄧州18.9萬元、永城7萬元。

水環境質量生態補償方面。主要考核地表水斷面、飲用水水源地、南水北調中線工程河南段和水環境風險防範等內容。

省轄市中,5個市需支償生態補償金,分別是信陽300萬元、安陽90萬元、平頂山40萬元、周口20萬元、漯河10萬元。13個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三門峽80萬元、駐馬店80萬元、許昌70萬元、鶴壁60萬元、商丘50萬元、新鄉40萬元、南陽40萬元、開封30萬元、濮陽30萬元、鄭州20萬元、焦作20萬元、洛陽10萬元、濟源10萬元。

省直管縣(市)中,永城支償生態補償金2萬元。4個縣(市)可得補生態補償金,由高到低依次是:滑縣6萬元、固始6萬元、蘭考4萬元、長垣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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