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娘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高麗允


你一共就5000元,每個月要給孃家2000元,你自己的日子還過不過?為何要給孃家2000元?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合適,大多數男人肯定都有想法,心理會默默地說:你回孃家,過你老孃過去吧!

在這裡,想要說明幾點:

第一、為何要給孃家2000元,得弄明白啥原因。這裡可能有很多種情況,一是純粹是為了樓主所謂的“孝敬”,每個月給孃家一點錢,表示自己沒有忘記父母,感恩父母,如果是這樣,那是愚昧、愚蠢的孝敬。孝敬、孝順父母,不是用金錢來衡量的,多打電話、多陪伴,才是最好的孝順,你以為每個月按時給2000元就是孝順了?

二是家裡確實有困難,需要自己幫忙,按時打錢過去。如家裡父母生病,沒錢治療。或者說,每個月需要幾千元的治療費,父母是農民沒有收入,自己又是獨生子女,沒有人能幫助得了,必須需要自己幫助,不然父母就沒法治病了。

如果是這樣,情有可原,但必須跟丈夫商量清楚,經過丈夫同意,我想,大多數通情達理的老公,都會同意的。但這樣確實會給自己家庭帶來生活壓力,尤其是在二線以上城市,你老公如果又是企業普通職工,不是做生意的,收入有限,如果還要養孩子、養車、還房貸,那壓力非常大。因為你的收入3000元(5000元減去2000元)只夠養活自己,所有養孩子、車子、房貸壓力全壓在你老公身上,他的壓力可想而知,如果僅僅是企業普通職員或者政府系統普通公務員,根本就養不活這個家。

二、有小家才有大家,通情達理的父母不需要金錢孝順。作為做父母的,都希望子女幸福,在金錢方面,他們不希望給子女增加任何負擔,即便是給你帶孩子,如果自己有退休工資,也不會向子女要錢,甚至自己掏錢買家用日常東西,或者扶持困難子女。因為他們知道,只有小家幸福了,大家庭才會幸福,一家人才會才會快樂。

我想,你的父母,只有確實出現困難,需要資助,才拿這個錢。如果沒有困難,卻理所當然的要收取你的2000元錢,只能說,這樣的父母,也是夠奇葩的,絕對不是通情達理的人,絕對時金錢至上父母,

3、給錢和買房、孝順沒有任何關係。婆婆家出錢買房,那是大多數男方理所當然要出的,因為女方可能會出裝修錢、買車子、辦理嫁妝。當然了,如果女方家庭條件好,為了結婚後婚姻地位對等、有底氣,少部分女方也會出錢一塊購房。總之,無論是什麼情況,每個月拿出2000元給孃家,還振振有詞地說是婆家買房,自己孝順父母,那是愚蠢的說法,沒有腦子的說法。婆家買房跟你給孃家人民幣有啥關係?跟你的孝順又有什麼關係?你考慮過老公的感受嗎?考慮家庭的支出嗎?

4、必須清楚,結婚是兩家人事情,但過日子是一家人的事情。雖然說,結婚是涉及到男女方兩個家庭的事情,但一旦結婚後,就組建了一個家庭,家庭婚姻怎麼經營、家庭收入如何分配、支出,那就是你們的事情,夫妻說了算,父母最多隻是建議,僅做參考。你們的家庭收入和支出,需要兩個人一塊規劃、計算,而不是自己說了算,也不是自己想幹嘛就幹嘛,想給孃家就給孃家,如果你老公也把錢給婆家,你願意嗎?如果收入各過各的,不管家庭開銷、支出,不管房貸、養車養孩子,那這個家庭就沒有存在的意義了,婚姻也就名存實亡了。所以,幹什麼事,都商商量量,共同協商解決,家庭才會和睦,才會幸福。

尤其是在收入、金錢的支出方面,必須雙方溝通解決。因為,你們結婚了,父母也管不了,需要共同去經營。

5、不要以為你老公沒意見,估計跟你離婚的想法都有了。任何老公,如果孃家沒有困難,每個月老婆給丈母孃岳父家裡2000元,肯定都有想法。即便他不說,只是陰在肚子裡,當哪天忍受不了後,就會爆發。尤其是這種給錢沒有經過老公同意,自作主張。或者悄悄給,不讓老公知道。

不管事那種情況,老公都是有想法的,即便你現在悄悄給,他不知道,一旦知道,就會引發婚姻家庭危機。

所以,如果父母家沒有困難,趕緊打住,因為接收了你的錢的父母,估計也不咋樣,極有可能是把你的錢給其他子女買房買車,這樣的家庭,多的很,特別是重男輕女的父母,女兒嫁出去後面,還向女兒要錢,把錢拿來給沒有出息的弟弟花銷。我身邊就有,這樣的父母,是偏心和有偏見的,教育子女是有很大問題的,如果是這樣,就沒有必要給錢了。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我是社會工作者,經常參與婚姻家庭糾紛調解,開展婚姻狀況調查,對於這個問題,我有話要說。

中國有句名言,叫做“清官難斷家務事”,這就說明家務事的複雜性,理不清到不明,畢竟家庭中都是自己的親人,父母、公公婆婆、岳母岳母、夫妻、孩子、七大姑八大姨等,在家庭生活中,發生糾紛既不能完全按照法律、也不能完全按照“情理”,只能相互兼顧。大的方面不違法,正常方面講道理,小的方面談感情。看到一些社會達人和網友的回答,也是眾說紛紜,觀點各異,不盡相同。

對於“提問者”提出的這個問題。我認為應該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大致情況是這樣的:女方已經結婚,男方買的房子,女方面對每月5000元的工資,拿出2000給自己孃家人,婆家人感到不滿,女方認為自己做的對。怎麼處理這個問題?

從法律上講:女方你結婚後,和男方組成家庭,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夫妻關係,你們在婚姻期間的收入,除了法律規定之外,其餘都是夫妻之間的共同財產。對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只要夫妻之間認可,你可以給你“孃家”每月2000元,這個錢叫:孝順父母也好,叫救濟孃家也好,都是可以的,並不與法律相違背。

從你個人感情上講:也是正當的,父母含辛茹苦把你養大,還沒有多少時間孝敬父母,自己就離開父母結婚組成家庭,如果父母的經濟條件不是很好,拿出自己的工資資助父母、資助孃家也是說得過去的。在某些方面對你的這種行為應該提倡。

從道理上來講,從第三者的角度來講:如果婆家為了把你娶回家中,節衣縮食、含辛茹苦、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四處借債、在銀行貸款好不容易給你們買了房子,費勁千辛萬苦讓你們夫妻組成了一個家,希望你們夫妻能過上好日子。如果你孃家在你結婚的時候沒有添置什麼“嫁妝”,並且索要了不少的“彩禮”,讓男方“債臺高築”。如果你孃家經濟條件並不是很差,並不需要你這些工資的救濟,而你結婚後不但不把自己的工資拿出來償還貸款、外債,反而拿出五分之二的工資給你“孃家”,對於婆家來說,你這麼做是沒有任何道理的,是“吃裡扒外”的,他們從內心裡是無法接受的,肯定會發生家庭矛盾的。在旁人看來,你做的也是沒有道理的。

具體怎麼做,我認為就按照我前面說的那樣:“家庭生活既不能完全按照法律、也不能完全按照“情理”,只能相互兼顧。大的方面按法律,日常生活講道理,小的方面談感情。”一家庭和諧、不生氣、不發生矛盾為目標。


不忘初心匍匐前行


真不明白,你可以問的這麼理直氣壯,可以問的這麼霸道,既然你覺得你沒有錯,那你又何必來問這個問題!孝敬父母,是中國人美好的傳統和義務,百善孝為先,這一點我不否認,那何為孝,何為不孝?你真正能理解嗎?
首先,孝不分貴賤,作為事業有成的,不見得贈與父母錢財就是孝順,因為他們也許缺少歡笑,缺少親切,大個比方,假如你幾年也不回家看望父母一下,陪伴父母幾天,你就是給再多的物質,他們又能開心的了嗎?孝,它並不是一個物件,是隨時隨地的存在著,也許是幾句貼心的話,也許又是身邊陪伴的身影,或許又是從遠方打來問寒問暖的電話,孝是一種珍貴既有美好的感情,它充滿了兒女對父母養育之恩的回報,只要能讓父母對你少點牽掛,讓他們時時刻刻都充滿著幸福感,就是孝!



回到正題,以現在的物價,你月薪5000並不算高,而你作為一個已經是為人妻,為人母的人,每個月竟然要從薪水裡拿2000元給你父母,難道你一點家庭責任感都沒有嗎?你婆家買房,難道你婆家買房你跟你老公就沒有份了嗎?從你的語氣中可以看出你並不是一個省油燈女人,如果你公婆百年之後,你跟你老公能不去繼承你公婆所買房子的產權嗎?再說句實話,剩下的3000你除了給自己買化妝品,衣服,開銷,又能剩下多少?你自己小孩的生活開銷你承擔了嗎?家裡的生活開銷你又承擔了多少?你說你孝順,那你對你公婆又孝順了嗎?他們兩老買房子你又出了多少?說到這裡,我非常想罵人,竟然有人在回答這個問題,或者評論裡說“公婆家買房一分都不要出,萬一離婚一分錢都拿不回來”,我真的想一巴掌扇過去,你結婚是為了錢,還是為了離婚而結的,既然想到要離婚,那你還結個毛婚啊!我敢肯定,能夠說出這樣的話的人,本身就是一個無德的人,自私的人,那麼一個既無德又自私的人,他能配說這個“孝”字嗎?

最後,我在這裡說下,孝是一種美德,一種傳統,也是一種義務,我不反對用錢來孝順父母,但是,以題主所說的每個月給父母2000,我不贊同,畢竟你是嫁出去的,要為自己的家庭著想,因為你的收入按法律來講,也可以算是家庭共同收入。你要為家人考慮!作為一個孝順的子女,你可以在逢年過節的時候,給父母點錢財,平時買點東西多回去看看父母,多陪伴下父母,那就是最好的孝順!


瘋子直擊


題目: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孃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這跟孝順不孝順半毛錢關係都沒有!別啥事受到指責都往道德制高點上站!

你孝順沒錯!但如此“孝順”絕對有錯!由於你提供的信息十分有限所以我只能從這有限的信息裡分析,可能偏頗但力求公正!


首先不是說女兒對父母不能盡孝,但不能只顧對自己的父母盡孝,這樣也很自私!站在情理上說你也要對婆家盡孝,要一碗水端平!

你家房子是婆家買的,孃家那邊有沒有收彩禮我們不清楚,但是孃家對你們這個小家庭來說至少物質支援肯定是少於婆家的,我們現在都講男女平等,孝順父母雙方都要孝順,如果你們雙方父母對小家庭的幫助差不多,你每個月給孃家2000,此時你若也能接受你老公每個月給他父母兩千就是公平的,但是目前因為婆家的支援顯然更多,從這個角度來說要公平你能接受你老公每個月給他父母更多嗎?例如你給2000,他給3000,如果不能!婆家抱怨你有啥可說的?


其次結婚成家有了小家庭,無論是丈夫也好,妻子也罷都需要為這個小家庭的未來考慮,不要總想著重擔讓對方去扛!孝順父母沒有錯,但是必須兼顧小家的需要!

你5000工資每個月給了孃家2000,就只剩3000了,能不能養活你自己我不清楚,但要指望你對這個小家有多少物質支援顯然不太現實,如果你父母是沒有這2000日子就過不下去我能理解你,只能勸你丈夫大度一點,誰叫你家庭條件就這樣,這筆錢是你作為女兒必須出的,這時候我們崇尚這樣的孝道,但是也要理解你老公,因為有人認為這也是道德綁架!

但是如果你父母還沒有到那種程度,而且你們自己小家庭還不寬裕,你就有很大問題了!更加說明你不是一個稱職的妻子!你有考慮過你的小家庭嗎?你有考慮過你丈夫的感受嗎?你5000工資給了孃家2000剩了3000,你是不是很信奉女人負責貌美如花、男人負責掙錢養家?這種話聽聽就行了,如果要自己過得舒坦,也要對這個家有等量的付出才行,否則再好的感情也經不住現實的磨礪!另外從法律角度上來說,你們結為夫妻雙方婚內的收入都屬於共同財產,除了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的部分之外,其它開支是必須得到對方同意的!你給這些錢同你丈夫商量過嗎?如果沒有你是違法的!


我的建議:

孝順沒有錯,愚孝不能有!俗話說家和萬事興,夫妻齊心其利斷金,你既然已經結婚了,在現階段雙方父母年齡應該還都不大,大多數都能自食其力,這個時候你們小家庭正是起步階段經濟上原本就不寬裕,沒有必要用這樣的方式去盡孝,可以通過其它方式,如果你孃家父母是希望拿你的錢去扶什麼弟弟之類的,在你丈夫願意的尺度內儘量協商吧,不要傷了夫妻感情,他沒有這個義務,看的是你的情分,再者說直接給錢給物絕對不是幫助而是縱容陋習!反而是害!你自己目前翅膀都不夠硬就不要這樣竭澤而漁了!真正等到你父母年邁幹不動需要你盡孝的地方還多著呢!你身上的問題不是一個孝字能掩蓋的!



心安理得君


這娘們,這問題問得,氣勢兇兇,惡意滿滿。

說老實話,我要是你男人,我都想揍你,你造不?你這做媳婦兒的,說個話都是十二分的挑釁,明顯欠揍好不?

首先,“我孝順有錯嗎”?就是典型的政治正確,與道德高地。掂住一個孝順,就以為自己擁有了迫擊炮,可以居高臨下地轟所有的人了。孝順固然沒錯,但孝順也講個法理情的。中國二十四孝,都是孝順。你告訴我錯不?不說其它了,只說我們安陽林州的那則郭巨埋兒: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奶奶經常跟孩子分吃東西,於是郭巨跟老婆說,光娘都不夠吃呢,這孩子天天跟娘分吃,不如埋了他。老婆哭了,不捨得。這個當爹的比你還理直氣壯,說,兒可再有,母不可復得。

用現在的術語來講,母親是絕版,而兒子可以有很多備份。你說他說得有錯不?你學他不?你現在有娃了沒?

這故事直接把魯迅嚇傻了,小時候看《二十四孝圖》,最怕郭巨埋兒。一是自己再不敢做孝子,二是老擔心他爹做孝子,特別是他們家境越來越不好,常聽到父母愁柴米,而祖母又老了……

郭巨的時代,埋子可能不犯法,因為漢朝天天舉孝廉呢。但是我們現在的時代,埋子可是犯法的。所以,你不要以為打著一個孝順的高帽,就可以為所欲為,不講法了。

其次,我給你普普法吧。站在法的角度,你結婚了,你與夫的財產,就是你們共同的家庭財產,它是受法律保護的。你的工資,你的夫有份,夫的工資,你有份。不管是他,還是你,處分自己的工資,都得經對方同意好不?你這法盲的樣子,叫人瞅著都嘔!巨同情你老公!

第三,你瞅瞅你的態度,絕對是賤人欠打。你看看你炫的,房子是婆家買的,你一分錢不用分擔;然後你工資的一少半,以挑釁的姿態倒貼回孃家。你想炫什麼呢?炫婆家都怕你呢,還是炫自己賣價高,夫家既得全款給你買房,且每月還得固定給你娘二千賣女錢?我一個網友移民外國了,他前幾年給我打電話,說中國女人移民了,也依然不是世界文明人。平時說話,必男女平等,啥便宜都得佔;可是一說結婚買房,她馬上改男女不平等了,說,買房養家,不都是男人的事兒麼?甚至做飯,她都不做,說現在都是男人做飯。那你做啥?你整個氣勢,就是告訴我們,你老公家活該冤大頭,而你給了孃家錢,還賺了孝順。雙方老人都是老人,你只孝順一邊,叫什麼孝順呀?你那叫偏心好不?

第四,中國是講人情的,法經常被當垃圾,扔得沒影沒影兒的,但這不是你無法無天的理由。我經常強調,凡事要講法理情。法理情能三合一,更好,不能三合一,通籌安排。你給孃家錢,必得丈夫同意。丈夫不同意,他站的是法律;丈夫同意,他站的是情。至於理,你也說了,婆家不滿。為嘛不滿呢?那就是在理上,你沒有說服他們唄。怎麼說服呢,那就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如果雙方家庭情況一樣,那麼,給孃家兩千,也得給婆家兩千。如果雙方家庭不一樣,那麼,適當的傾斜下相對貧窮的那一方,也是可以的,但雙方是好說好商量,都是你好我也好才成;至於贍養老人,如果老人沒有生活來源,法律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那麼,你老公就不能攔你給孃家錢,但是,站在法律的角度,贍養費應該是多少,是有數目的,也不是你說給多少就給多少的。兩口子離婚,一方給孩子的撫養費,還是有算法的,是不?你看看你的提問,沒提孃家經濟狀況,沒提婆家經濟狀況,沒提是贍養,還是額外補貼,沒提丈夫是否同意,沒提這個婆家不滿意中的婆家,是否包括丈夫本人。我的感覺,你就是個二百五。這個提問的架勢與語氣,既夠打你,也夠休你了。

第五,幸福是一種能力。感覺你在這方面,無能之至。難道你就不能既給孃家拿了錢,婆家又沒有什麼不滿嗎?你對婆家足夠好,法理情又都佔,那麼他們能有什麼不滿?

世上一直不乏一種女人,嫁了人都不知道自己與夫組成了新的家,而是把自己整成潛伏在婆家的孃家派來的臥底。不是往孃家偷東西,就是往孃家送錢。你娘養了個薛蟠兒子需要你來供養呢,還是你想學《歡樂頌》裡的潘勝美,兜不住自己卻想兜住整個孃家呢?

《禮記•大戴禮》曰:“婦有七去。不順父母,去;無子,去;淫,去;妒,去;有惡疾,去;多言,去;盜竊,去。”這就是民間所謂的七出,也就是七種休妻的理由。原先我一直不明白,古時候的女人,大門不出,二門不邁,她如何盜竊。現在終於明白了,原來是針對你這種女人的。

傻冒一個,嫁個婆家,把自己整成日本鬼子一般,婆家對你同仇敵愾,自己生活明顯打理不好,還如此耀武揚威。

好好提升一下自己吧。祝你幸福!


端木賜香


你當然沒錯,錯的是你愛人瞎了眼。這麼做,你把你自己的家庭放在哪裡,把你丈夫,孩子又放在哪裡?從題主的表述看來,月薪5000並不是大富大貴的人,而且還把40%倒貼回了孃家,這種行為是孝順嗎?既然如此,如果題主的婆家要買車,開公司,或者有個紅白喜事,題主是不是都要以孝順的名義贈送?

1.什麼是孝順?這是儒家提倡的做人標準,但是,這也是有前提的,禮制不止是講禮貌,而且社會階級不同,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行為規範。並不是任何事情任何人都要講禮貌。比如顏回去世了,他的父親顏無繇因家裡窮,就請求孔子把車子賣了來幫他安葬。

如果題主是孔子,自己最喜歡的徒弟去世了,肯定會照做。可是呢?

孔子認為不妥,說:“顏回和孔鯉雖有才與不才的分別。但對我們來說,也都是自己的兒子呀!孔鯉死的時候,也只有一層棺而沒有外槨。我總不能徒步走路而把車子賣了替他買槨,因為我曾經位居人大的行列,照禮是不可以步行的。”

實際上,孔子是拒絕的。孔子明白愛不是亂愛,不是放飛自我,無所顧忌的愛。愛,也是要看人的。如果,愛一個人不合規矩,不合禮數,那就應該拒絕。

所以題主覺得自己比孔子偉大嗎?雖然時過境遷,題主這件事幹的肯定不合規矩。

2.或許題主會說,孔子和顏回是師徒關係,不是父子關係,其實孔子說過:材不材,亦各言其子也。一個有才華,一個沒才華,但各自都是自己的孩子。

那麼孔子為什麼拒絕呢?因為已經是有身份的人,出門不能沒車。

因此,對於孔子而言,做事行善首先要擺正位置,其次要名正言順,最後要量力而行。

多問一句請問題主的車買了嗎?家裡有多少套房子了?題主那麼大氣肯定有幾個億資產吧,否則幾千塊根本不放在眼裡?

3.題主問自己是不是很孝順?這的確很孝順。為了讓世人知道題主孝順,為什麼不把與丈夫的所有財產全部轉獻給父母呢?你想你把家裡房子和存摺全部給婆家,才會被人歌頌,才能得到誇獎。

這還不夠,題主應該把婆家的所有家產也想方設法撈給婆家,方顯大氣。

可是,題主很顯然不知道,不管在傳統社會,還是現代社會,公婆也是爸媽,也是要盡孝的。

題主一言不合就對孃家盡孝,那對婆家豈不就是不孝嗎?其實生活中有很多人喜歡以道德的名義,孝順的名義為非作歹,給自己樹立個道德的理由,行著假仁假義,不仁不義的事情。不以為恥,反以為榮,時刻以道德楷模自居:

我有錯嗎?我那麼道德,那麼孝順,是你們的錯。

題主長點心吧,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門。

3.最後,我們來普普法。結婚前直系親屬是父母?但是結婚後,第一關係人是配偶。結婚後的收入屬於夫妻雙方的共有財產。

比如財產的繼承權,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也就是說,題主的父母想要得到題主的財產,要排在丈夫和孩子以後,甚至在婆家的後面。

所以,題主是孝順嗎?是的,這是自己偏心眼的理由。題主有錯嗎?一個道德聖母怎麼會有錯呢?

盡孝可以,但是一定要有度,有立場。如果連自己都過不好,這種孝順只是一種愚蠢。

題主可以離婚,然後全心全意的回家盡孝。到時候,你會看到很多有趣的現實。

讓愛回家,這個家不只是孃家,也是婆家。不只是父母,還有丈夫孩子。


中華鬼谷子智囊團


婚姻有3種狀態:

  • 結婚:男女雙方各自提供相近的婚後財產,差額差不多在10%以內。
  • 嫁人:男方提供大部分婚後財產,一旦分割,男方獲得大部分財產。
  • 入贅:女方提供大部分婚後財產,一旦分割,女方獲得大部分財產。

婚姻有2個大經濟坎兒:

  • 房子,這個不用多說,大多數人的痛。
  • 生育三年內的現金流,女方這段時期的工作容易被影響,支出開銷提高,家庭經濟壓力大。

不知道題主處於什麼樣的婚姻狀態?

(男方入贅應該是可以排除的)

如果是結婚狀態。

結婚狀態下,月工資給出2/5,且沒有合情合理的理由,顯然是不應該的。

也說明題主對結婚這件事沒什麼概念。

結婚首先是一份財產契約,小家庭是有半公司性質的。

你和你的老公,必須自己琢磨著怎麼經營,怎麼打理。

把錢交給你自己的父母,不管什麼理由,意味著,你的錢並沒用道自己的這個小家庭上。

如果是把錢交給上一輩人來打理,這是一件風險非常高的事。

上一輩人,大多在初中左右文化,根本搞不清楚理財產品的運作方式,非常容易被騙。

更何況現在手機微信群、廣場舞,形形色色的騙局,防不勝防。

所以,如果是結婚,還是應該把重心放在小家庭上。

兩邊的父母,如何贍養,如何給錢,應該夫妻倆共同協商,儘量兩邊平衡。

如果題主是處於嫁人狀態。

不知道有多少女性,在走入婚姻時,有去區分過自己的婚姻狀態嫁人還是結婚?

嫁人,必然在財產上處於一種弱勢地位,但相應地來說,要承擔的責任比較少,家裡的大部分開銷是男方承擔。

但請記住,現在的婚姻法,默認大家是結婚,而不是嫁人。

所以,在法律上,你的工資還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理應和丈夫協商解決。

不過呢,既然是嫁人狀態,想必家中的住房和開銷,大部分由男方來負責,可能男方對這2K的支出,未必有多在乎。

女方處於弱勢,向孃家尋求安全感,也是人之常情。

但這就和孝順沒一毛線關係了,只是因為處於弱勢地位,而做出的舉動。

特別是有孩子後,財產弱勢的女性會更弱勢,在社會無法解決女性這些困難前,題主當然可以選擇這樣的方式去保護自己。

但是也請記住,如果女生選的是嫁人,而非結婚,經濟上不能承擔責任,那就不要那麼理直氣壯,應該用一些聰明的方式,去好好溝通這件事。


姞雪心


哈哈,本不想參與了,看著各式各樣的回答,叫提問的人都不知道該如何做了。

你是這樣問的:

婆家買房,我月工資五千給孃家兩千,婆家對我不滿,我孝順有錯嗎?

你的敘述很不具體,未說清楚來龍去脈。

如果正趕上你的婆家買房之際,而且這房子也有你的份額,而且很可能涉及還房貸或借款,正是婆家錢緊的時候,這時候你想孝敬孃家就需要考慮了。因為齊心協力還買房的欠款是當務之急。

但是,你的孃家如果就你獨苗一棵,你的父母沒有其他收入,就靠你來贍養,你給孃家兩千就不算多了,即便婆家買房需要還欠款,你畢竟還參與了三千的生活費,婆家不該對你不滿了。

如果你的孃家父母本有生話來源,並不需要你的錢來保證生活,你在婆家急需還買房欠款之時還拿出五分之二給孃家表示“孝順”就不該了。

做兒女的孝順父母應該,但這孝順應該包括雙親,要有個輕重緩急。

我不贊成女兒不給孃家父母贍養費的觀點,而且希望每月發工資時女兒都及時向父母“交”養老費,它不在於多少,有多多交,有少少交,另有急用、沒有錢時就緩交。這叫“提了耳朵錢”,養成一種義務的觀念和習慣,一拿到工資就想到這個義務,況且還可以利用這個機會回孃家看看父母呢。


陳廣逵


肯定不行啊(當然你婆家家財萬貫,人家不在乎你那幹八百的,也無所謂了)

你都結婚成家立業了,你已有自己的家庭,你現在賺的錢是夫妻共同財產。

你孃家媽生你,養你,辛辛苦苦把你養大不容易,你孝順也是應該的,但也應該有個度。各三差五回家看看,給老人家買點吃的喝的等,也是理所應當。你婆家人肯定不會說什麼――人之長情!



就你的話外音,好像你婆家也不是什麼大富大貴之家。普遍百姓家庭,一家人省吃減用,買房,買車,給兒子娶媳婦,自然有點累!

現在你進門,你還要把工資給孃家兩幹,雖然他們嘴上不說,心裡自然不爽!時間長了,自然出矛盾了!

你換位思考一下,如果你孃家千辛萬苦的把你嫂子娶回家,結果你嫂子每月還要把工資貼補她孃家用,你願意,估計你孃家父母也不一定同意啊!

再說!就算你孃家真有困難,你可以和你婆家說一下具體情況,大家都是親戚了,他們不會不幫的,不過你以這種方式(工資直接),真的不妥!

雖說男女平等,但在我們這個現實社會,真些事還真不好說!


欒大帥


看到這些回答我蒙了,但還是會堅持做自己,我獨女,自己家有兩套房子,不要婆家買,彩禮你也不用給,你高興我來和你家一起住,不高興我自己有住處,但是要拿住了你家房子說事不讓孝敬父母!門都沒得!一邊涼快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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