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发段子,百度索赔500万

律师:“脱口秀”讽刺段子界限模糊,希望法院有指导性判例

今年8月,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原因是其在3个月前发的一条关于百度CEO李彦宏的微博段子。百度方面要求这名网友赔偿500万,并在微博置顶道歉30天。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如何?500万赔偿是否合理?“脱口秀”段子的界限在哪里?扬子晚报记者展开调查。扬子晚报/扬眼记者 李冲 马燕

网友发段子,百度索赔500万

当事网友置顶的微博截图。

A.事件回顾:

网友被起诉索赔500万

扬子晚报记者看到,网友“七点半的独角戏”是新浪微博上“加V”的博主,其微博认证是“知名搞笑幽默博主”,粉丝数3.1万。8月31日和9月3日,扬子晚报记者两次私信“七点半的独角戏”希望采访到其本人,但未获回复。

不过,8月29日,“七点半的独角戏”置顶了一条微博,并称这条微博将置顶3年。这条微博中其自述是名编剧,并讲述了因写了讽刺百度的段子而被告的来龙去脉:

今年五月份,其写了一条关于百度的段子,只存在了不到三天微博就被屏蔽。到了八月份,其收到法院传票,才知道被百度告了。百度的诉讼请求主要是两点:让其微博置顶道歉30天;赔偿500万。

那么,其在五月份写的那条惹是生非的段子,到底是什么内容呢?据其置顶微博所贴的图,这个段子的内容如下:“百度发布声明称,李彦宏有小三和私生子传闻为谣言,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据悉,百度找的是网上排名第一的警局,目前案件已经进行到了给王警官汇款的阶段。#monologue#”

而据百度百科,“Monologue是美式脱口秀的一个传统环节,后经中国网友发扬光大风靡微博,在微博搜索#Monologue#标签即可看到大量此类段子,它们的语言特点是:前半段是真实新闻,后半句是戏谑调侃。”

B.事件进展:

当事网友称“拒绝了调解”

“七点半的独角戏”在其8月29日的置顶微博提到:“关于赔偿数额我请教了律师,按照律协的指导价格,500万的赔偿金额,请一个律师的标准收费应该是26万。这个金额对一个个人来说压力很大,对一个没有做错任何事的个人来说简直荒唐,所以大多数被告会选择调解,道歉了事。我们拒绝了调解。”并提到“关于500万的损失赔偿依据,对方称是‘估算的’”,“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其他不便多说。”

9月4日,扬子晚报记者联系了百度公关部,对方表示此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一切以法院判决为准。扬子晚报记者从网上公布的起诉文件看到,百度方面称,“七点半的独角戏”的微博恶意捏造事实,对百度公司创始人李彦宏先生名誉进行贬损,其行为对百度公司的形象及社会评价造成了严重损害,已构成名誉权侵权。

网友发段子,百度索赔500万

当事网友5月份发布的段子。

C.律师观点:

“脱口秀”段子界限模糊

百度索赔500万是否合理?像这种以“脱口秀”的方式写段子是否造成侵权?界限在哪里?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亿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百度有权利要求索赔金额,但最终要看法院是否支持。网友以“脱口秀”方式写段子是否构成侵权,目前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则应由法院裁决。目前来说,有关“脱口秀”段子是否侵权、界限在哪里没有明确的标准,也希望法院此次能有指导性判例出台,填补空白。

上海市海华永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昊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则认为:网友发布的第二句如果是空穴来风,即故意捏造、虚构的事实,那么在微博上发布的确对百度构成侵权。500万的赔偿金额只是百度的诉讼请求,是需要有法律、事实依据的,即百度方面能够证明的确造成了500万元的损失,且损失与网友侵权行为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将无法得到法院支持。编辑: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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