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指南”

党员干部微信“使用指南”

微信已经成为日常工作交流的常用通讯工具,作为党员干部,你该如何正确使用微信呢?小编这里有一份微信“使用指南”一起来学习一下:

答:

在社交媒体异常发达的背景下,每一个人都会成为媒体人。微信朋友圈,不像传统意义上只有家人和好友组成,而是由许多社会关系组建而成。朋友圈其实已经慢慢具有了媒体属性,所以微信朋友圈不是私域,而是一个公共场所。

在微信朋友圈“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是否违纪?

答: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顺应新的时代背景,适时增加了一些违反政治纪律的新的表现形式。如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要给予党纪处分。

微信朋友圈已经成为走网络群众路线的重要途径。关于网络群众路线,中央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

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19日在北京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座谈会时强调指出,网民来自老百姓,老百姓上了网,民意也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学会通过网络走群众路线,经常上网看看,了解群众所思所愿,收集好想法好建议,积极回应网民关切、解疑释惑。

面对朋友圈不时出现的负能量,党员干部可否视而不见?

答:

否。朋友圈越是“乱”,就越需要党员干部助其恢复有“序”;越是没有“正能量”,就越需要党员干部作为“正能量”发语发声。党员干部要以“暮色苍茫看劲松,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坚定立场、“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担当精神,传播朋友圈里的“正能量”。

党员干部如何当好朋友圈里的正能量?

答:

一是要坚定信念,把红色信仰作为最有力的武器,自觉抵制西方意识形态渗透,以及历史虚无主义、个人自由主义等“负能量”、“歪能量”、“黑能量”。二是要敢于担当,对朋友圈里的“负能量”及时予以制止、澄清、劝说、教育。三是要善于发声,以旗帜鲜明的观点澄清事实,以幽默风趣的语言贴近群众。

党员干部用朋友圈表达诉求是否违纪?

答: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在民主推荐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的,要受到纪律处分。这就是说,党员朋友圈表达诉求,关键看诉求的内容,如果是不正当的,是涉嫌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非组织活动,尽管没有送礼,不构成贿选,但一样构成违纪。

党员干部能利用朋友圈开微店卖东西吗?

答:

《人民日报》下属的官方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政文”曾发布信息指出:除了党政机关干部、公务员以外的党员,是可以开淘宝店、微店等进行营利的,但前提是不能利用职权或者职务影响力为自己、亲属及利益相关人谋利。

党员干部是否可以通过朋友圈“单位工作分组”可见,单独发送机密信息?

答:

涉及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的信息不能发,哪怕一对一发也不妥,信息网络时代都有被记录和泄密的可能。

党员干部在朋友圈分享文章应注意什么?

答:

党员领导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把握好自身的定位,坚定政治立场,在网络上转载文章时,应首先对文章进行甄别,再发布。

答:

①很多人喜欢使用自己的真实照片作为头像,但这很容易被不法分子盗用,进而冒用你的身份进行违法活动,所以不建议使用自己的照片作为头像。

②尽量不要使用自己的真实姓名作为昵称。

③开启“加我为朋友时需要验证”选项。

④关闭“允许陌生人查看十张照片”选项。

⑤微信密码设置不要过于简单,数字和字母尽量都要涉及到,并且字母要大写小写全都包含,最好加入“@”或者“.”等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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