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博检察机关公布一批案件!
案情涉及诈骗、销售假药、
强迫交易、故意杀人等。
9月2日,记者从淄博检察机关获悉,博山、沂源、淄川检察院公布一批案件,案情涉及诈骗、销售假药、强迫交易、故意杀人等,其中一人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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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博山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王伟涉嫌诈骗案一案,经博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王伟一审以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
近日,博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销售假药罪对王玉批准逮捕;
以涉嫌强迫交易罪对张兴海批准逮捕;
以涉嫌诈骗罪对吴风明批准逮捕;
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对王锋、魏锋杰、孙震批准逮捕。
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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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川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抢劫罪依法对被告人杨明龙、王坤、李桂国提起公诉;
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依法对被告人张振峰、杨金凤、庞红、范立川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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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徐中华,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近日,沂源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聚众斗殴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非法采矿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张某某;
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董某某;
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付某;
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冯某某;
以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衣某某;
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杨某某;
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上述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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