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輛車扣分累計超過12分,可否用一個駕照分兩年來處理?

李振亞love


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機動車駕駛證的記分週期為12個月,滿分為12分,採用累積記分制度。

一個記分週期內,記分達到12分,就會被暫扣駕照,需要到交管部門參加7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學習,並通過科目一考試後,發還駕照。

對於駕照記分的處理,如果是被高清攝像頭抓拍或交警現場查處到的違章,則只能由本人處理,是不能找人代扣的不然可以按“三證一車,一證三車”的方式代扣

分次扣分有一個前提條件,即,不能與車的年檢衝突,車年檢前是必須要處理掉所有違章的,不然不能參加年檢。

  • 對於扣12分又不能代扣的情況,無疑最好的處理方法是採用分次扣分,跨過記分週期。如本記分週期扣11分,待到下一個記分週期再扣1分。

  • 需注意的是,本記分週期的扣分未處理完部分,會順延到下一個記分週期。如,本記分週期還有3分未處理,則下一個記分週期的總分就只有9分了,再處理掉3分後,就只有6分了。即,順延的記分有翻倍的功能。所以,順延處理時,應儘量少留記分。

  • 另外,處理違章是按次處理的。如,12分是兩次違章造成的,每次6分,那麼,就只能處理6分了。若找不到人代扣,那麼下一個記分週期滿分就只有6分,再次扣分後,也會將分扣完,同樣是需要參加培訓,學習,科目一考試。這樣一來分次扣分就沒有意義了。

所以,是否能一次處理11分,還要看你的扣分構成情況。


作為一名合格的駕駛人,不但要有良好的駕駛技術,更要時刻遵守交通規則,做到“零違章”。駕照得來不易,且行且珍惜!


祥光008


當然可以,而且是可行的,前提是不能在車輛年檢年!

只要你分清楚駕駛證和行駛證的區別,弄清楚駕駛證扣分的流程,你就會發現這個辦法是行得通的。

想要這麼扣分,有幾點注意事項你要弄清楚。

  1. 現場扣分是一般是直接記在駕駛證上,這個你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罰金,才算處理完畢,否則不但有滯納金,違章罰分還會自動延續到下一個記分週期。
  2. 非現場扣分是記錄在駕駛證上的,只有在車輛年審到時候必須處理完畢,否則是始終掛著的,等待駕駛證去消分,這也是為什麼這種辦法行得通的原理。
  3. 最好是前期有違章就處理掉一部分,尤其是大比分違章,比如闖紅燈扣6分的現象。否則累計一起去消部分怕撞在槍口上,不妥當。

這種辦法不是穩妥的一種辦法,需要看你的“人品”了,碰見大查處或者認真的交警你就會麻煩。所以有幾點你必須注意:

  1. 儘量不要違章,那麼你就不會有這樣的困擾。
  2. 儘量減少大比分違章,前期有違章儘快處理掉(我重複這點就是說明這點的重要性,非常重要)。後面出現累計12分時,到下一年去處理。
  3. 出現這種情況儘量借駕駛證消部分分數最穩妥。因為出現了12分違章時,誰也不能擔保這種辦法萬無一失。
  4. 在車輛年檢年,這種辦法行不通,因為所有違章必須處理完畢才能年檢,千萬注意。

還是好好開車吧,沒有違章,萬事無憂。我自己可以自豪的說,我就在實習期有過違章,現在幾年下來無一違章,年檢也不用提前為違章跑路想辦法。


傑哥談論


可以分二年進行處理,那你說的駕照清分週期在6月1號來講,你可以在6月1號前去處理最大分數的違章,但是不要超過12分,等6月1號以後再去處理其他違章。不過這裡就要建議你要等到快6月1號去處理,因為你過早處理駕駛證留的分數少,萬一自己開車被交警攔到自己違章,交警開的罰單會需要本人去處理,這樣很麻煩的,因為你分少,而且在規定的時間去處理罰款就會有滯納金。所以要等到快到6月1號去處理違章,剩下的違章也不要過早去處理,可以等到來年快到6月1號去處理,這樣我覺得被扣滿12分的幾率小(排除一次扣15分的情況)


顧阿斗


嗯,這個方法是可取的,你在你的駕駛證恢復計分之前,處理11分以後,經過當天晚上過了12點以後,你的計分又恢復成12分,這個時候你還可以接著再繼續處理,所以說這個方法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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